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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南2019年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鄂南2019年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精神,经咸宁市政府同意,结合我校新高考课程改革部分学科教师非常紧缺的需求,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奥赛训练教师4名:数学、物理、化学、 生物各1名。

  学科优秀教师7名:数学、英语、化学、生物、地理、

  体育(足球教练员)、心理健康教育各1名。

  详见《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行为;

  3.有理想、有追求、责任感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4.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符合教师岗位的专业能力,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5.学历详见《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6.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取得截止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

  7.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例如:30周岁及以下的,即198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的,以此类推。各岗位年龄要求详见《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曾被机关事业单位除名(辞退)或自动离职等处理的人员;

  5. 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至2020年8月31日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心理考核与体检、考察及资格复核、公示及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11月 4 日至11月 8 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鄂南高中信息大楼三楼办公室,联系人:李春,联系电话:0715-8123087

  (三)注意事项:

  1.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①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寸近期相片2张;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表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学校出具的证明;③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④《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 报考人员需仔细阅读《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选择与自身条件匹配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3. 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 报考人员需要填写《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工作人员根据《报名登记表》上的信息及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由报考人员对本人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岗位匹配性负责,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5.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①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

  6.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规违纪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负责组织进行。

  (四)现场报名及确认缴费

  现场报名时采集登记照片及缴费。报名费为100元/人,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参加笔试或面试的,费用概不退还。

  (五)领取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到鄂南高中校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1.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 笔试内容:①教育理论必备知识;②学科知识及专业能力;

  3. 笔试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满分成绩为一百分,教育理论知识占20%,学科专业知识占80%(报考奥赛训练教师岗位的学科知识及专业能力中含竞赛试题)。

  4. 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5.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达到3:1的比例才能开考,不足3:1的岗位予以取消或核减。

  6. 笔试成绩在咸宁市教育信息网、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网站同时公示。

  六、面试

  1. 根据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面试的形式为讲课,即按学科进行分组现场讲课。讲课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及新高考学科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40分钟,讲课时间为20分钟,考生统一备课后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 面试成绩满分为一百分,采取7名考官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5位考官的平均分的方式计算面试成绩。

  3. 体育足球教练员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个人技能展示10分钟,面试时间合计不超过20分钟,面试成绩讲课和个人技能展示各占50分,个人技能展示所需体育器材由考生自带。

  4. 面试讲课以咸宁市高中阶段现行使用相应学科教材中某一课或某一章节的某个知识点为选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心理考核与体检人选。

  八、出现并列情形的优先原则

  考生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形,按以下优先顺序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考察:

  1. 应聘人员优先依据《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

  2. 如遇成绩排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因考生临时弃权,如某一学科只有2名或1名考生参加面试,考试总成绩必须达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程序。

  九、心理考核与体检

  1. 根据考生总成绩岗位排名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人选,心理考核与体检工作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组织进行,心理考核与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阶段。

  2.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 学校或受检人对心理考核与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 进入心理考核与体检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我校指定的医疗卫生单位认真完成全部心理考核与体检项目,逾期未进行心理考核与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心理考核与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心理考核与体检项目,待心理考核与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5. 心理考核与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 因考生放弃或心理考核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以聘用,经市人社局批准学校按照成绩排序可实行递补。 

  十、考察和资格复核

  1. 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阶段,考察采取函调、实地考察等形式进行,考察工作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负责完成。

  2. 考察时需对被考察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对资格复核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察资格。

  3. 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养、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群众公认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问题,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 因考察不合格的名额空缺 ,学校因工作需要,经人社局报备,可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十一、公示及聘用

  根据综合成绩、心理考核与体检、考察和资格复核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内有影响招聘工作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的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省和市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此公告说明由湖北省鄂南高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办公室     0715-8123087

  附件一: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019年鄂南高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申报表(附件一).xls

  附件二:2019年湖北省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019年鄂南高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二).doc

  附件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

  本科专业目录(附件三).doc

  附件四: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的科学、专业目录》(2012年)

  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附件四).docx

湖北省鄂南高中

2019年10月21日

  鄂南高中简介  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简称鄂南高中),成立于1984年,是咸宁市政府举办的全市唯一的一所省级重点高中和省级示范中学。原校址位于笔架山下,2002年异地新建,2007年整体搬迁至现校址。校名由全国政协副主席、近代史专家、无产阶级革命家胡绳题写。

  鄂南高中在薄弱的基础上起步,在改革中前进,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变强的发展过程。建校之初只有5个教学班,30多名教师,200多名学生,占地面积不到100亩,建筑面积7千400平方米,现在发展到57个教学班,256名专任教师(其中在职特级教师4名,高级教师107人,研究生学历26人),3560名学生,占地面积近400亩,建筑面积9.5万平方米。

  建校以来,鄂南高中顺应教育教学改革的潮流,提出了“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办学理念,确立了“厚德博学,自主自强”的校训,构建了“一体两翼”(以学生为主体,以培养学生自我教育和自主学习能力为两翼)的教育模式。走进新时代,确立了“依法治校、学术治校、民主治校、科学治校”的治校方略,提出了“建设荆楚一流名校,办学子向往的优质特色高中”奋斗目标与发展愿景。

  办学理念的提升,办学规模的扩大,办学条件的改善,办学模式的开放与多元,队伍素质的提高,促进了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攀升。建校以来,174名毕业生进入清华、北大深造,600多名学子留学海外,万余名学生考入各类重点大学,为国家培养输送了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劳动者和大批高素质的人才。许多毕业生已成为各行各业的领军人才。学校先后获“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首届文明校园”“湖北省教育科研50强”等荣誉,教师获省以上奖励百余人。学校办学经验先后在《人民日报》《湖北日报》《中国教育报》《咸宁日报》等报刊上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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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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