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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无锡市锡山区2020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无锡市锡山区2020年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市锡山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2020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含2019年获得境外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者,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且未就业的人员),部分岗位含“双一流”高校(名单见附件4)2020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考生均须取得相应学位,专业对口,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2、身心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限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限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3、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或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高中通用技术教师资格见招聘条件)。
  4、部分岗位须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阶段就读期间曾担任过班级、团支部或院系学生会、团委主要干部,或获得过学校(含专业所对应的院、系)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国家级综合奖学金(详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其他条件见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他条件要求的,以附件为准。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
  二、资格确认及考核时间、地点:
  2019年11月22-24日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考核点。
  2019年11月29日-12月1日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考核点。
  三、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考生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应聘岗位所在学校的电子邮箱(见附件3),发送邮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学校+学科+姓名”,材料由相关学校负责初审。11月20日16:00(南师大)、11月27日16:00(陕西师大)网上报名截止。
  报名须上传的相关材料(报名表1份,有关证书、证件的扫描件各1份):①报名表(见附件2);②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③本人已取得的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聘考生须提交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证书的承诺书;⑤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⑥学习成绩材料、奖学金证明和各类获奖证书;⑦任职证书(证明)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的材料要求和报名上传资料一致,其中①报名表提供原件(签名),②-⑦项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序整理)。

考核点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

资格审核地点

提供材料

南京师范大学

2019年11月22日 
上午9:00—11:30

2019年11月20日16:00

南京师范大学随园校区电教楼101、207、305室

  1. 报名表
  2. 身份证(二代)
  3.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4. 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
  5. 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协议书(已取得)
  6. 学习成绩材料、奖学金证明和各类获奖证书
  7. 任职证书(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8. 1寸彩色证件照1张

陕西师范大学

2019年11月29日 
上午9:00-11:30

2019年11月27日16:00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多功能活动厅

  通过现场确认的考生作为成功报名人数,方可领取准考证,并参加考核。未在指定地点与指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考生提供材料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核资格或聘用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就读学校。
  3、每名应聘考生每个考点限报一个岗位。
  4、各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二)考核办法及时间地点
  1、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师潜质素养、价值观和教育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向面试考生反馈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考核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
  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同分跟进)。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笔试人选;因放弃笔试造成空额的,不再递补。
  2、笔试: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50分,达不到合格线者直接淘汰。笔试成绩现场公布。笔试成绩占总成绩30%。
  3、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全部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各项成绩及所占比例计算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同时上交《2020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与《2020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如笔试、面试均同分,则进行加试(面试),取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4、面试、笔试考核时间、地点安排

考点

面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时间、地点(以现场公告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

11月23日(南师大随园校区)

11月24日(南师大随园校区)

陕西师范大学

11月30日(陕西师大长安校区)

12月1日(陕西师大长安校区)

  考点招聘计划未完成的,指标可以顺延到下个考点。请考生及时登陆锡山教育政务网(www.jsxishan.gov.cn/qjyj)关注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
  (三)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
  体检由锡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和项目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终止就业协议,取消录用。
  各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取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后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制度,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取得聘用资格的考生在2020年7月31日前办理报到手续时必须提供所报岗位要求的各类证书(另有规定的除外),不能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在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前,因体检、考察、放弃录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可进行递补。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锡山教育政务网: http://www.jsxishan.gov.cn/qjyj
  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jsxishan.gov.cn/qrsj/index.shtml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仅在锡山教育政务网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无锡市锡山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510-85500036
  六、本公告由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锡山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10-88701596张老师、胡老师
  0510-88200413浦老师、张老师

附件:1、招聘岗位简介表
2、报名登记表
3、招聘学校信息表
4、双一流高校名单
5、“太湖人才计划”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育实施办法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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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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