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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盐城市2019年下半年校园教师招聘会-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盐城市2019年下半年校园教师招聘会

  盐人社事招公告核〔2019〕12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招引高层次教育人才,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学校决定赴高校招聘教师。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相关文件精神,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本次赴高校招聘教师117名,其中江苏省盐城中学40名、盐城市第一中学2名、盐城市龙冈中学3名、盐城市田家炳中学6名、盐城市大冈中学1名、盐城市明达高级中学6名、盐城市新洋高级中学2名、盐城机电高等职业技术学校2名、盐城市经贸高级职业学校4名、盐城市明达初级中学3名、盐城市第一小学教育集团47名、盐城市田家炳实验小学1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2020年7月底前毕业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盐城市范围内公办学校已在编在岗的教师不参加应聘,盐城市范围内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人事代理性质合同期内教师报考须经所在学校同意)。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3. 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2020年毕业生需于2020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

  4.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1月7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

  5. 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或持有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6. 志愿在盐城市直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7. 身心健康。

  四、招聘程序

  1. 发布信息。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盐城市教育局网站和相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 组织报名。接受电话预约报名。联系电话详见附表中各招聘岗位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在上海大学宝山校区、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设招聘点,采取现场确认、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2019年11月16日开始根据招聘岗位空缺情况依次到各招聘点分别举行专场招聘会。

  2020年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或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证明及书面承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 现场面试。符合招聘条件者直接参加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根据面试结果签订就业协议。

  现场报名及确认及面试安排如下:

招聘点

时间

地点

上海大学

11月16日 上午9:00-12:00

上海大学宝山校区篮球馆

南京师范大学

11月17日 下午1:00-6:00

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

  (确认当天通知面试时间地点)

  4. 组织体检。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要求按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招聘资格自然取消,签订协议失效。

  5. 组织考察。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

  6. 网上公示。在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盐城市教育局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

  7. 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于2020年8月1日至5日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到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办理有关手续。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的,不予办理手续。

  五、其它

  1.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

  2.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 盐城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校园招聘教师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5-80501628。

  4.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515-80500736(盐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处)

  0515-88228661(盐城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附件:

  1. 江苏省盐城市2019年下半年校园教师招聘会江苏省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下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 江苏省盐城市2019年下半年校园教师招聘会盐城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19年下半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盐城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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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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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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