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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市2020年招聘教师5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广州市2020年招聘教师52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教学人员的需求,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我区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52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教师的对象范围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符合条件的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说明: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仅指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缓就业的往届生不可报考。

  二、拟招聘的岗位、专业及人数

  根据2020年我区教育系统各事业单位教师的需求状况预测,我区拟招聘各类教师(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共52名,详见《广州市番禺区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附件1,以下简称为《职位情况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应聘岗位的工作。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3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应聘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须符合下列相应的资格条件:

  1.研究生学历应聘者,可按不低于职位学历层次要求的对应专业报名。

  2.2020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0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并符合下列年龄条件,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1)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没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须取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职位的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

  具备上述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视为本人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距毕业时间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国驻外领事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且符合职位条件要求。

  (三)应聘者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等,均须国家承认。年龄、有关年限计算以2019年11月30日为界(以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者须是1984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年限要求以此类推)。

  四、获聘者待遇和管理

  (一)获聘者根据受聘岗位,享受番禺区相应类别学校公办教师的待遇。

  (二)按照广州市和番禺区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的有关规定管理。

  五、公开招聘的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综合素质评估、专业技能测试、笔试地点均设在陕西师范大学。

  1.各应聘人员必须登录番禺人才网(http://www.pyrc.com.cn/df/py/index.jsp)或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http://www.panyu.gov.cn/PY09/xxgk_index.s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网上提示方式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注册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前请详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时间:2019年11月14日(星期四)10:00时至11月27日(星期三)17:00时。每人仅限按《职位情况表》的分类中报其中一类学校的一个职位(即只能应聘1个职位代码对应的职位)。

  2.每个职位的计划招聘人数与成功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不足此比例的,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取消招聘职位。

  3.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通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情况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通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如在现场资格审核中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4.网络报名环节不作人工资格审核,由报名系统自动初审,应聘人员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5.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确认提交后报名时间截止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系统确认报名是否成功,若未提交报名导致报名不成功由报名者自负。报名提交后不能对报名信息、职位和上传材料进行修改。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均需到现场确认是否参加考试。请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为《报名表》)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没有进行确认的,不能参加考试。确认后请于考试前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如下:2019年12月1日上午8:30-11:30;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渊楼1602-1605。

  (三)考试方式和内容。

  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

  考生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预计在2019年12月2-3日;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2)综合素质评估采取小组讨论的形式对考生进行考察。

  (3)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4)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的人员。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评估合格成绩为60分,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下一个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考试时段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进入现场资格审查名单于综合素质评估结束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2.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预计在综合素质评估的次日,具体时间、地点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2)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见附件2)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在国(境)外学习且毕业未超过1年的人员,须在报名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3)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接受资格审查的,均不得参加专业技能测试,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招聘单位可在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员。

  (4)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和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将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3.专业技能测试。

  (1)时间:预计在现场资格审查的次日(具体以通知为准)。

  (2)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3)专业技能测试采用授课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成绩才有资格进入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于本次考试时段内以书面形式现场通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名确认。

  4.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预计在2019年12月7日上午。

  地点:具体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考生须于考试前自行登陆报名系统重新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2)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本次所有应聘者笔试试卷相同。笔试内容主要为:教育界(含学科教学)关注的热点问题,包括教育教学理论、方式、方法和价值观等的认识和应用;教育学、心理学的知识和应用;教育法规常识。

  (3)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当天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考生可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号码查询笔试成绩。

  5.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不满60分不予聘用。

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签约、体检和考察对象名单。若考试综合成绩分数相同,则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名确定。具体名单将于考试后1个工作日内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上公布。

  (四)签订三方就业协议

  番禺区教育局将与签约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约定体检、考察等事项。若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或体检不合格,则就业协议书自动终止,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有冒名顶替等作假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指定医院:当地的三甲医院。

  (六)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生等情况。考察方式可采用实地考察或信函考察。

  (七)确定拟聘人员。

  1.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组织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yu.gov.cn)、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分配到公办中小学校任教,考生报考则视为服从安排。

  3.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视实际情况在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八)办理接收手续。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办理录用手续,由番禺区教育局安排到属下学校,不服从安排者不予聘用。若未能于2020年7月底提供有效毕业证(学历和学位)以及未能于2020年12月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有关政策,拟录用人员需提供有效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2.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相关内容

  (一)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的,可选择参考专业目录中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以及相关专业的课程对比证明等材料。

  (二)考试的时间安排均为初定时间,在考试过程中会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番禺区政府门户网区教育局版块中各项考试时间和地点的公布。因没有留意考试通知而错过考试时间的由其本人负责。

  (三)若为广州市外户籍的人员,录用时需办理广州市入户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本次考试笔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人员自动进入番禺区临聘教师库,我区如有相应学科临聘教师需求,此类人员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六)本招聘通告的解释权归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七)联系及咨询办法。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清河东路319号番禺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411室

  邮政编码:511400

  咨询电话:020-84642021、020-84641661

  联 系 人:钟老师、李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0-84692605,020-84692312

  投诉电话:020-84641671、020-84641683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面向2020年应届毕业生省外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职位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目录表

  附件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gz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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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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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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