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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桐乡市2020年招聘教师8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桐乡市2020年招聘教师80人公告

  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桐乡市教育局、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公开招聘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实施办法》(桐教〔2019〕281号)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用人需求,现就桐乡市面向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招聘学校、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招聘教师8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24名,职业高中教师5名,义务教育阶段教师49名,幼儿园教师2名,具体招聘岗位和计划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普通高校应届(指2020届,下同)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未受到过警告及以上的处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符合招聘专业要求;

  4.应聘普通高中段学校教师、职业类高中专业课教师不受户籍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原“985”高校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浙江传媒学院桐乡校区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可不受户籍限制;其余应聘教师需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

  (二)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原“985”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外语类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师范类专业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文、理科专业第一批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按学期为单位评定奖学金的以2学期抵1学年计,下同),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可放宽到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三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5.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毕业生,下同),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其中桐乡市户籍或桐乡市生源可放宽到在大学期间获得1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普通高校师范类的学前教育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幼教岗位的;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聘职业类专业课教师岗位。

  6.文、理科专业第二批录取的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一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7.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的艺术类非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8.普通高校(独立学院、民办学校除外)的体育类非师范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且在大学期间获得2次校级学年度二等及以上综合奖学金。

  9.2019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海外留学回国就业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且能在招聘报名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照执行。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桐乡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由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监督,由桐乡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整个招聘流程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9日(9:00-16:00)

  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6室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

  (2)时间:2019年11月26日(9:00-16:00)

  地点:浙江师范大学22幢外语楼508、509多媒体教室

  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3)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16:00)

  地点:桐乡市教育局一楼西大厅惠民服务中心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2.报名时应提交材料:

  (1)《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0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2)自荐书(含本人学习简历、基本情况、专业能力水平等);

  (3)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高校教务处出具的大学在校期间学习成绩单、专业总人数及本人名次)原件和复印件;

  (4)由高校出具的第一批录取证明或者师范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6)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8)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近期一寸证件照1张。

  (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组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现场报名后当场进行资格初步审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用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

  时间:2019年11月30日(9:00-16:00)

  地点:桐乡市教育局一楼惠民服务中心(桐乡市康民路280号)

  经资格初审入围的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前往桐乡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

  (四)考试

  时间:2019年12月1日

  地点:桐乡六中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桐乡市康民路370号)

  1.当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不超过1︰3比例时,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形式。超过1︰3的岗位采取先面谈、后面试的形式,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谈成绩只作为确定入围面试人员依据,不计入面试成绩。

  2.应聘中小学文化课教师,面试采用说课和现场答辩的形式;应聘中小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等技能学科教师,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和技能展示的形式;应聘幼儿园教师,面试采用微型课(模拟课堂教学)和技能展示的形式;应聘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面试采用现场答辩和技能展示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时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五)体检

  时间:2019年12月2日

  地点:由桐乡市教育局另行通知

  入围人员由桐乡市教育局安排组织体检,中小学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幼儿园招聘岗位体检标准按幼儿教师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当天上交《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自愿放弃体检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另行通知,如递补人员再次放弃体检,则取消该招聘岗位。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考核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经体检或考核未录用的人员,解除协议,退还就业协议书。

  (七)公示拟聘用名单

  体检、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桐乡智慧教育网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考生在公示结束后统一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公示后放弃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录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统一在2020年8月份办理报到和聘用手续。未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它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报考者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2.本次招聘,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拟录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截止2020年7月30日仍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学历、专业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不相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聘任后执行服务期制度,在招聘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在本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5.被录用人员试用期或见习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6.被录用人员在2021年12月31日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7.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桐乡市教育局和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一)招聘咨询电话

  桐乡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电话:0573-88021571

  (二)监督投拆电话

  桐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电话:0573-88110805

  桐乡市纪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

  电话:0573-89398343

 

  附件:1.桐乡市面向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2020学年教师计划附件1.doc     

  2.桐乡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2020学年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doc

 

桐乡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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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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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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