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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祁东县2019招聘事业单位教师1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祁东县2019招聘事业单位教师150人公告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公开招聘综合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以下简称“A类岗位”)、小学教师150名(以下简称“B类岗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职数见附件2。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35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含1月1日出生)

  6、A类岗位学历及资格证要求详见《祁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A类)》;B类岗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详见《祁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B类)》。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与机关事业单位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或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6、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或留级处理的。

  7、本县的在编教师和未入编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B类岗位。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招聘工作信息均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发布网站为: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sj.hengyang.gov.cn)、祁东县党政门户网(http://www.qdx.gov.cn/qdxweb/index.aspx)、祁东新闻网(http://www.qdxw.com.cn/)信息发布时间为:11月19日至27日(注:公告开始发布后第三日即11月22日可开始接受网络报名)。

  (二)报名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登录“人事招考网http://www.dcpta.com.cn/”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电话报名),请认清类别准确报名。

  (1)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8日8:00至11月30日18:00( 节假日不休);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表上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如提交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组织网上资格审查,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资格证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拨打咨询电话:A类岗位0734-6286110;B类岗位15874775038;

  (4)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50KB以下);

  (5)A类岗位报考的专业参照《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该目录,但未列入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不能报考。

  (6)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在职人员需由原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开具同意报考证明。

  本次笔试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网上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的出生日期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2)网上报名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确定报名后,非招聘计划取消原因,不能更改报考岗位。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信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4)A类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得低于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岗位(不含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B类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不设开考比例限制。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12月6日8:00至7日18:00期间,登录“人事招考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作自动放弃考试处理。

  (三)考试

  A类岗位笔试+面试;B类岗位只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

  笔试

  1、笔试内容:(1)A类岗位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应用写作》共一科,《公共基础知识》占60%、《应用写作》占40%;

  (2)B类岗位内容为:各招聘岗位对应的学科《专业知识》一科(初中占80%,小学占20%)。

  2、笔试时间:2019年12月8日上午9:3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示: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考生成绩。

  5、A类岗位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为1:2的比例确认资格审查人员;B类岗位按招聘计划人数与参加体检人数比例为1:1的比例确认资格审查人员并设置笔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确定为体检对象。

  面试

  A类岗位资审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入围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则末位同名次的考生一并参加面试。

  如实际面试人员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能作为体检对象。

  1、面试方式及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分值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心理素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资审对象须提供以下资料:

  1、登录“人事招考网http://www.dcpta.com.cn/”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普通全日制学历的毕业文凭、有效身份证、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省级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中心的认定结果为准)。

  (五)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A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B类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将在“祁东县党政门户网”公示。

  (六)体检

  1、确定体检对象。A类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B类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B类岗位体检入围对象末位名次出现成绩相同的,加试试教环节,再按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或体检违纪违规的,取消聘用资格。如体检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时,缺额岗位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试综合成绩高低等额递补(递补1次)。

  3、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应聘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需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相应岗位缺额不再替补。

  (八)公示

  考察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经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拟聘用人员在衡阳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祁东县党政门户网、祁东新闻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祁东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

  (九)聘用

  县人社局对拟聘用人员的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进行审查,报衡阳市人社局备案后,按相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服务期为五年。试用期内享受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属专业技术人员的最终聘用将根据聘用单位专技岗位空缺情况进行聘用到岗。

  五、招聘纪律

  (一)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相关部门将按管理权限及时受理与此次招聘有关的各类举报。

  (二)违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处理。

  (三)实行回避制度: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

  六、监督电话

  本次招聘由祁东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监督小组,参与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 0734-6264225(祁东县纪委)

  0734-6264961(祁东县委组织部)

  0734-6286110(祁东县人社局)

  七、本公告由祁东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1、祁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祁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A类)

  3、祁东县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与职位表(B类)

祁东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9日

  附件:下载附件表格.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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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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