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贵州铜仁市碧江区2020招聘教师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铜仁市碧江区2020招聘教师35人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我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保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基本素质,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办发〔2007〕34号、原人事部令第6号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35名,为确保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招聘办”)牵头,区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实施。“区招聘办”设在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的原则。

  二、引进人数

  本次计划引进教师35名,其中:铜仁市第二中学18名,铜仁市第十五中学2名,铜仁一中初级中学5名,铜仁市第三中学5名,铜仁市第十中学5名。具体引进单位、职位详见《2020年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引进教师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职位要求的国内42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毕业的公费师范本科生及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以上均含2020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6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应聘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3.在各类招录(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人员。

  5.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0届毕业生;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7.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引进程序及办法

  此次引进教师工作按照发布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面试评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本次引进教师相关信息在“碧江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网址:http://www.bjq.gov.cn)及相关高校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二)报名(面试评审)时间、地点及方式

  1.本次引进教师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分别设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两个报名点。具体安排如下:

  (1)华中师范大学

  报名评审时间:2019年12月5日   9:30—17:00

  2019年12月6日   9:30—11:3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西南大学

  报名评审时间:2019年12月9日   9:30—17:00

  2019年12月10日  9:30—11:30

  地点: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2.报名(面试评审)要求

  (1)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需填写《2020年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附件2)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0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全国统考合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3.本次引进职位各报名评审点的引进计划数,为总引进计划数依次减去前面各报名评审点已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人数后的剩余职位数。在前一报名点引进工作完成后,公告剩余职位情况,如在前一个引进报名点职位已招满的,该职位不再往下一个引进报名点进行报名。

  (三)考试(面试评审)

  本次引进工作由“区招聘办”组织实施,考试采取面试评审方式进行,面试评审成绩采取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本次引进教师职位不设报名开考比例,根据报名情况即时进行面试评审。

  (四)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在引进点面试评审结束后,将从高于考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引进计划数与应聘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如末尾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人员)。2020年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考生自备;往届毕业生,签订《聘用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意向协议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签定就业意向协议和《聘用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即为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参照贵州省2020年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进行,体检医院在区(县)及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做出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造成招聘职位空缺的,不予顺延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区招聘办”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进行,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行等情况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走访、座谈、与被考察对象交流等方式,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政治素质、学历、现实表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情况。

  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为不合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或被司法机关确定为犯罪嫌疑人的;

  3.不能提供考察依据(如个人档案、学历证书等)的;

  4.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或不符合引进对象及条件的;

  5.截止2020年8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原件、个人学籍档案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资料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经“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七)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评审、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对其按程序进行公示。经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其聘用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程序报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严格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引进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对引进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有关事宜

  (一)引进人员应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聘用合同由碧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鉴证后生效。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相关程序解除聘用关系。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方案及职位要求的,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本简章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6-5235716(区人社局)

  0856-5420838(区教育局)

  铜仁市第二中学

  电话:13116483188(曾主任)   邮箱:trdezx@163.com

  电话:15885799573(陈主任)

  铜仁市第十五中学

  电话:15908564610(覃校长)

  电话:18685666879(刘主任)  邮箱:924752101@qq.com

  铜仁一中初级中学

  电话:13885609768(田校长)  邮箱:382681963@qq.com

  铜仁市第三中学

  电话:18085616188(田校长)  邮箱:1147434529@qq.com

  电话:13885652865(肖校长)

  铜仁市第十中学

  电话:15186016450(杨主任)  邮箱:913022471@qq.com

  监督电话:0856-5223471(碧江区纪委监委)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也可将个人有关报名资料提前发到相关学校邮箱中。

  附件:

  1.2020年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引进教师职位一览表.xls

  2.2020年铜仁市碧江区教育系统赴高校公开引进教师报名表.doc

 

铜仁市碧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26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