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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密山市2020高中招聘教师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密山市2020高中招聘教师21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2014]63号)、《中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文件精神,经密山市委、市政府批准,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密山市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21人。现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需求、高校推荐、资格审查、考核考试、体检、公示、岗前培训、签订合同、上岗任教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设置
  1、第一中学语文1名、英语1名、历史1名、思想政治1名、物理1名、化学1名、生物1名、教育技术2名;
  2、第四中学英语1名、化学1名;
  3、朝鲜族中学历史1名、物理1名;
  4、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学校财会2名、电子技术2名、计算机应用1名、电子商务1名;
  5、特殊教育学校专业课2名;合计21名。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1、招聘对象:
  (1)高中和职教中心: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特殊教育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2)所学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专业一致;研究生应为统招本科毕业且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所学专业的专业学科范畴一致,且本科与研究生为连读。
  (3)第一中学招聘的高考学科教师必须是当年高考本科一表录取生。朝鲜族高中所需教师,因毕业生极其短缺,可放宽为非师范类(延边大学等)毕业生,会使用朝鲜族语言和汉语的双语毕业生优先。
  (4)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的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为特殊教育专业,具备相适应的教师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聘用上岗前应具备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
  (6)具有与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业务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招聘地点: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
  2、招聘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10时
  3、报名地址:哈尔滨师范大学崇师楼D区一楼
  4、联系人:赵洪礼13555056188  范爽18003676345
  5、报名办法: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一律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未经现场确认的报名无效。
  6、报名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履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①《密山市2020年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一份(由招聘小组现场提供);②近期同版一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个人简历、高校盖章的推荐表各一份。⑤报考特教岗位的往届毕业生还需要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温馨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报考人员的,均与密山市招聘领导小组无关。
  五、面试考核
  1、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及注意事项,招聘小组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告之报名人员。
  2、组织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学科知识体系、课程意识和能力、教学设计、教学的组织与实施、教学方法与艺术、教学评价、运用教学资源等能力,以及教学语言和提问、板书、讲解等基本技能。面试含①综合素质答辩,时间5分钟内,无准备时间,分值20分;②仿真试讲,高中使用人教版高中必修一教材中的一课,职教中心专业课使用密山市现行高一学年教材,特教专业课使用案例做教学设计,考生围绕主题自主设计一节情景模拟课,备课准备50分钟,试讲10分钟,分值80分。
  3、试讲主题由招聘领导小组现场抽取,备课用具自备。
  六、拟定招聘人选
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面试+答辩的总成绩,按设岗人数确定拟聘用人员,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三方(高校、用人单位、本人)就业协议手续。
  七、体检
  1、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用人员在2020学年度上学期开学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的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项目、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在体检时由拟聘用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
  八、岗前培训
  1、拟聘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2、岗前培训由密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统一组织,密山市教师进修学校具体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
     九、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聘用办法》(黑人发[2003]109号)有关规定对经考试、体检、组织考察无异议者,2020年8月末按照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考核合格者需在录用学校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因个人原因在服务期内辞职的,应当全额赔偿学校为个人出资的培训费用。
     十、上岗任教
聘用人员在签订聘任合同后,由市教育局派遣到设岗学校,并于2020学年度上学期开学前报到,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十一、相关要求
  1、报考者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对在报名、面试、考核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不守承诺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2、应聘者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保持畅通,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考务安排。
  4、招聘工作由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本公告未尽事宜和变动事项由密山市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67-5258212  5223493 

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密山市教育局
2019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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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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