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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0年1月4日至5日进行,现将江苏省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可在江苏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江苏户籍,或持有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或在江苏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4.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具有幼师或中师学历的师范生可报考与其所学学段相一致的幼儿园或小学教师资格);

  (2)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或者其他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普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四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可以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可以报考各学段教师资格考试。

  6.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应持有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并符合规定的学历要求。

  (二)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考生在12月10日至13日期间,按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12月13日报名截至17:00,12月30日起开放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要求

  1.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报名,并对报考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规范性负责。如因基本信息错误导致考生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在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期间注册信息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其他考生需要重新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

  3.考生报名时的照片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4)考生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4.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选择院校所在地的师范生考区为应试考区。全省中职面试(含师范生)统一选报江苏理工学院考区,新增科目面试(含师范生)统一选择江苏大学考区。

  5.其他考生(含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选择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所在地的考区为应试考区。

  6.全省各考区选报要求及审核方式详见下表。

地区

考区名称

考区报考条件

审核方式

全省

江苏大学

(新增科目)

全省所有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学科、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新增科目面试的考生,均必须选择该考区

网上审核

全省

江苏理工学院(中职专业及中职实习)

全省所有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即D开头的学科)面试的考生,均必须选择该考区

网上审核

南京市

南京市

具有南京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南京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南京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无锡市

无锡江阴市

具有无锡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无锡宜兴市

具有无锡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无锡市区

具有无锡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无锡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无锡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徐州市

徐州市

具有徐州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可报考全学段

现场审核

徐州铜山区(小学段)

仅限具有徐州铜山区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的考生报考小学段面试

现场审核

徐州邳州市(小学段)

仅限具有徐州邳州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的考生报考小学段面试

现场审核

徐州新沂市(小学段)

仅限具有徐州新沂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的考生报考小学段面试

现场审核

徐州睢宁县(小学段)

仅限具有徐州睢宁县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的考生报考小学段面试

现场审核

徐州丰县

(小学段)

仅限具有徐州丰县户籍或居住证或

学籍的考生报考小学段面试

现场审核

徐州沛县

(小学段)

仅限具有徐州沛县户籍或居住证或

学籍的考生报考小学段面试

现场审核

徐州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徐州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常州市

常州市

具有常州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常州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常州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苏州市

苏州市

具有苏州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苏州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苏州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南通市

南通市

具有南通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南通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南通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连云港市

连云港市

具有连云港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连云港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连云港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淮安市

淮安市

具有淮安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淮安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淮安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盐城市

盐城市

具有盐城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盐城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盐城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扬州市

扬州市

具有扬州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扬州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扬州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镇江市

镇江市

具有镇江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镇江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镇江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泰州市

泰州市

具有泰州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泰州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泰州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宿迁市

宿迁市

具有宿迁市户籍或居住证或学籍

现场审核

宿迁市

师范生考区

仅限宿迁市全日制在校师范生报考

见有关高校通知

  注:面试考区可以与笔试考区不一致。

  三、审核时间和要求

  (一)审核时间

  1.江苏省内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由所在院校于12月10日至15日进行审核,具体审核时间和审核方式见各有关高校通知公告。

  2.报考中职科目和新增科目的考生由江苏理工学院和江苏大学于12月17日17:00前完成网上审核。

  3.其他考生12月15日至17日在所报考区指定地点由各市招考机构现场审核(具体审核地点、工作时间见附件1)。严禁他人代为审核。同一考区有多个审核点的,考生可选择其中一个审核点审核。请考生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审核,以免在审核点等待时间过长。

  (二)审核要求

  现场及网上审核仅对考生选报考区的条件进行审查,考生姓名、照片、报考科目的准确性,考生责任自负。一经审核通过,报考信息不得更改。现场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

  港澳台居民提供考生本人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籍证明:

  已毕业的考生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样张见附件2)。

  全日制在校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样张见附件3)。

  注1:不能出具学历在线验证报告的内地(大陆)高校学历,可通过学信网申请出具书面认证报告。

  注2:非内地(大陆)高校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书(样张见附件4、附件5)。

  注3:凭幼师或中师学历报考的考生,须提供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3.考区条件证明:

  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提供户籍材料原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选择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办理证明不予认可)。

  选择学籍所在地考区报考的考生,提供本人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四、网上缴费

  1.考生通过审核后,登录报名网站网上缴费,缴费成功才完成报名。根据苏价费函〔2014〕25号文件精神,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面试考试每人每科135元。

  2.缴费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7日24时。请考生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及时缴费,逾期不能缴费。

  五、特别提醒

  1.请勿委托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或他人代为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责任自负。

  2.考生如忘记密码可按照报名系统的操作要求重置密码。请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不要随意更换手机号码。

  3.面试考核的大纲、方法、流程详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要求参照《江苏省中职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暂行办法》执行(详见www.jseea.cn)。

  六、违规处理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0年3月3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面试结果。考试合格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考生自行打印合格证明,在合格证明有效期内根据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八、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5-83235898、83235998、83235921、83235907、83235911。

  2.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jszsksb。                            

  附件:1.江苏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现场审核点信息表;

  2.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样张;

      3.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样张;

      4.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明书样张1;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明书样张2。
附件: 1.江苏192次面试审核确认点汇总表

附件: 2.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附件: 3.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附件: 4.教育部学历认证

附件: 5.留学学历认证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1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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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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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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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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