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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

  为落实《广东省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的要求,确保我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户籍在东莞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东莞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共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8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共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考流程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0日-13日。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内地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为报考考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地为报考考区。

  东莞市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集中在广州市南沙区考试,考生(含港澳台考生)报名时须选“广州(南沙)考区” 为报考考区。

  (二)现场审核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须在2019年12月11日至15日(周六日正常受理)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东莞开放大学4号楼一层412、413教室(东莞市莞城街道运河东一路157号)进行现场审核,审核地点及时间详见附件1。

  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东莞市户籍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居住地在东莞市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3)毕业证书。

  3.在东莞市内高校就读的考生:

  (1)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学历(学位)证书。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应在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港澳台人员在报考地审核。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9年12月17日前。

  考生通过现场审核后,须于12月17日前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现场审核通过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逾期不再补缴。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的规定,面试费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收取 。面试费一旦缴纳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完成报名的考生,从2019年12月30日起可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打印准考证。

  (五)面试

   面试时间:2020年1月4日-5日。

  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考点和场次参加面试,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

  各类考生面试程序如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等科目教师资格,初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历史与社会、科学等科目教师资格,高级中学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点工作人员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科目教师资格:

  1.抽题。考生从报考科目的教材(考点提供)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其中,“小学全科”先从语、数、英、音、体、美六科中随机抽取1门科目,再从该科目教材中随机抽取章节(课),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工作人员将考生抽取的章节(课)登记在试题卡上,考生签名确认。试题卡一式两份,考生一份,考官组一份。

  2.备课。考生持试题卡、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面试测评系统”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作答。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学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小学全科”考官适当提问非试讲科目的知识。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第三类: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

  1.考生自带一本正式出版的本专业中职或以上学校的专业课或实习指导教材。抽题室工作人员对考生自带教材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随机抽取章节内容作为备课和试讲内容,抽题室工作人员将考生所抽题目登记在备课纸上,一式两份,考生签名确认后,一份交由考生备课,一份由考务工作人员交给考官。

  2.备课。考生根据抽取的备课内容,进行教学设计。时间20分钟。

  报考专业课教师的考生应按理论课或理实一体化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报考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应按实验实训课的要求,进行教学设计。

  3.专业概述。考生针对拟任教专业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左右。

  4.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学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左右。

  6.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

  (六)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2020年3月3日。

  考生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登录 “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本人的面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报考考区申请成绩复核。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面试报名流程如下:

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报考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考生注册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四)参加2019年上半年及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19年下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五)考生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在每年春季或秋季,向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港澳台居民向居住地、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向拟申请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咨询。

  (七)在东莞参加面试或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考生可以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dg.gov.cn)和官方微信(东莞慧教育)的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69-23126189。

   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附件1.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东莞考区现场审核详细地址及时间安排

  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附件2.学籍证明

  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附件3.面试考生守则

  东莞市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通告附件4.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

                                   东莞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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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西安浐灞国际港2024公办学校招聘教职工91人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西安浐灞国际港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9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学校

本次招聘学校均为浐灞国际港公办中小学。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63个岗位,计划招聘91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西安浐灞国际港2024年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

5.具有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5日至2006年7月4日期间出生);

2.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位为学士及以上;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3.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对工作经验有要求的,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8月31日。在校实习期经历不纳入工作经验年限计算范围;工作经验不含无证培训机构、非学科教育培训机构、私教等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需要回避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年限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内的;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四)其他有关说明

1.公告所指教师资格证包括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职业学校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须提供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符合相应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毕业证未注明的,须在报名和资格复审环节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简历邮递、面呈等其他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5日(星期五)9:00至7月9日(星期二)18: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7月5日(星期五)9:00至7月10日(星期三)18:00。应聘人员可在此期间查询初审结果,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报名网址:http://itl.pzhl.net/

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及报名系统内标注的提示语,按照要求准确、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个人如下资料:

(1)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大小50kb以上);

(2)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3)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

(4)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国内高校2024届毕业生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5)教师资格证原件电子版。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上传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电子版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电子版;

(6)报考教师岗位的,须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电子版;

(7)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评审表、荣誉证书、聘任证书、聘任合同、单位出具的纸质盖章证明等,可将多项证明材料粘贴至同一文档内一并上传)。须重点证明相关工作经历的起止时间、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从教学科及学段),不同单位工作经历证明须分别提供;

(8)有服务年限或履约期规定的人员,须上传服务年限、履约期已满的材料或同意报考意见。

注:(1)至(6)项资料根据岗位要求,在网上报名时必须上传符合要求的资料,否则视为线上资格初审不通过;(7)至(8)项以现场资格复审环节审核结果为准,未提供符合要求资料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环节。

4.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及报考岗位不能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前可以更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结束(7月9日18:00)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更改任何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为便于应聘人员选报岗位,7月8日18:00之前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各岗位报名情况。7月8日18:00之后不再显示。

(3)建议应聘人员在PC(电脑)端进行报名,务必仔细确认报名信息及上传资料提交情况。因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填报或填写有误或上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等,导致报名无效、资格初审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笔试

1.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招聘人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公布。已报考核减或核销岗位的考生不可改报其他岗位。

2.申领准考证。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综合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存。

3.笔试

(1)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相关岗位知识,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2)笔试安排。笔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公布。

(3)笔试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根据有关公告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成绩。笔试成绩设置最低分数线,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综合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西安浐灞国际港教育局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

(四)综合面试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名单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成绩等情况综合确定笔试最低分数线,对在最低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于未达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分数线人员,全部确定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须持综合面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综合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综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递补。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综合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综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综合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4.进入综合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所需资料、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公布。

(五)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考核。综合面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等信息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公布。

1.综合面试教师岗位为试讲,教辅岗位为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其中,试讲(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2.试讲(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应聘同一岗位试讲(面试)分在不同考场的人员,试讲(面试)成绩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

4.试讲(面试)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试讲(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

(七)体检及考察

综合面试结束以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按照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人员名单和有关安排在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进行发布。

1.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考察。考察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并再次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况造成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录。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按照要求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人员予以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要确保按期到岗,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期到岗的,或产生的纠纷等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核验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核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逾期未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证书或以上证书核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聘用人员均为浐灞国际港公办学校编制备案制教职工,薪酬按照区内公办学校教职工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他要求

(一)纪律要求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综合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环节的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二)服务年限要求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

七、重要提示

(一)西安浐灞国际港管委会门户网(http://itl.xa.gov.cn/)为招聘动态信息指定发布网站,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安排,以网站公告、短信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保持通讯畅通,以防错过相关节点招聘工作。由于应聘人员关注不及时或通讯不畅等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和招聘要求,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或综合面试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向应聘人员收取报名费、中介费、手续费、考试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招聘主管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西安浐灞国际港管理委员会。

八、咨询及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029-88600960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二)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电话:400-811-9816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三)监督举报电话:029-83597655

(举报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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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浐灞国际港2024年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一览表

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8人公告
  为加大教育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招聘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进一步推动宜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宜兴市教育系统将招聘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公告岗位简介表》(附件1)。

  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 2024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届毕业生;

  5.普通高校委托培养、定向培养毕业生;

  6.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的

  (二)岗位相关条件

  1.C01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丰富的教育教学或管理经验,执行力强。两年及以上正职校长任职经历或三年及以上校级领导任职经历,具有地级市名教师、地级市名校长及以上骨干称号,55周岁及以下(196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C02岗位:获得地级市学科(德育、教科研)教学能手及以上骨干称号或获得地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赛教一等奖及以上,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学科不限,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学科岗位相关专业要求。

  3.C03岗位:主要从事教育科研工作,硕士、博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均属于基础理学类,45周岁及以下(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C04-C06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和大学阶段均获得化学、生物或信息技术学科竞赛(省级赛区/复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本科阶段就读于第一轮“一流大学建设高校”A类(36所)(详见附件3)的,可不受大学阶段获得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限制进行报名。

  (2)具有“双一流”建设高校(详见附件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三年及以上高中化学、生物或信息技术学科竞赛教学工作经历、能独立承担该学科竞赛教学工作,并于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等奖或多人次省级赛区一等奖的优秀教练。

  5.C07岗位: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近五年获得财会类项目省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或国家级技能大赛二等奖(含)以上。

  报考C03-C07岗位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应取得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若尚未取得,拟录用人员须签订承诺书,并须在承诺书约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注:无锡市(含江阴、宜兴)事业在编教师不得报考C01-C06岗位。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10个工作日之后接受报名,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15日。其中,C01、C03岗位开考比例为1:1;C02、C04-C07岗位开考比例为1:3,该岗位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取消招聘岗位。宜兴市教育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招聘过程中的其他信息将在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进行公布。

  四、报名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或邮件投递方式。

  若选择发送电子邮件的,各项材料应为图片格式。电子邮件投档地址:rsk87976352@126.com,电子邮件标题注明“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____岗位应聘材料”。

  若选择邮件投递方式的,请提供复印件(一式一份)并按顺序排列装订,材料不退还。邮件投递地址:江苏省宜兴市宜城街道教育西路19号(宜兴市教育局);收件人:人事科;邮政编码:214206,联系电话:0510-87973957,邮件正面注明“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____岗位应聘材料”。

  2.报名提供材料:《C01-C02岗位报名表》(附件4)、《C03-C07岗位报名表》(附件5);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职证明(如聘用合同、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骨干称号证书、各类荣誉证书、论文及教科研成果等;现任职务、学校管理业绩等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本次考试不收报名费。应聘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要求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4资格复审:宜兴市教育局根据资格初审情况和学段需求情况,通知相关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近期大1寸免冠彩照1张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审查通过的,方可进行考试评审。

  五、考试评审

  1.考试地点及时间:宜兴市教育局根据报名和资格复审情况组织考核评审。考核地点在宜兴,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及方式:考试由宜兴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C01、C03岗位采取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报名材料将作为适岗能力评价的重要依据,主要考察专业综合素质及岗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不设合格线。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品德、知识结构、教育管理能力、课堂教学能力、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等。满分100分,设8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

  适岗能力评价和面试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分别按照30%和7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

  C02、C04-C07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以考察考生是否具备胜任岗位工作的相关学科专业知识为主,满分100分,合格线为50分,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考生名单视情最迟于笔试的第二天反馈及公布。

  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满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未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30%和7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面试成绩仍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

  C01-C07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现场签订拟录用协议和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宜兴市教育局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有关要求、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一次)。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宜兴教育云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宜兴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由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录用通知书》。

  C01、C02岗位聘用人员由宜兴市教育局根据实际需要,结合个人专业特长,统筹安排到教育系统相关单位。

  八、人才待遇

  一经录用,符合我市教育人才政策的,给予相应标准的购房补贴、工作补贴,为招聘人才设置特聘岗位,协助引进人才及配偶、子女落户。具体待遇按照《宜兴市教育人才引育实施细则》执行。特别优秀或特别急缺的教育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落实待遇。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察委员会: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十、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宜兴教育云网站(https://www.yxjyy.net/)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ixing.gov.cn/rsj/)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74858。

  十一、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宜兴市教育系统招聘优秀人才、高技能人才岗位简介表.xlsx

  附件2:江苏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附件3:“双一流”建设高校.docx

  附件4:C01-C03岗位报名表.doc

  附件5:C04-C07岗位报名表.doc

  宜兴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广西钦州市2024年7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满足社会人员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参测需求,现将钦州市2024年7月份测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计划测试总人数:1200人。

二、时间安排及地点

1.网上报名开放时间:2024年7月12日上午9:00开放报名入口,接受考生报名,不接受线下及电话报名。报名满额或超过报名时间则结束本次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2.报名审核时间:2024年7月12日-15日。

3.缴费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16日。

4.打印准考证时间:7月19日起到测试当天止,自行打印准考证。

5.测试时间及人数:7月27日600人;7月28日600人。

6.测试地点:北部湾职业技术学校第19栋楼三楼

三、报名对象

我市测试站只接受具有钦州市户籍或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工作的社会人员(报名材料详见报名事项第4点)。

四、报名事项

1.本站实行网上报名。考生在报名前必须先登录https://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及实名认证,并于报名当天登录在线报名页面,报名入口选择“广西”、“钦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按流程进行报名。

2.报名时请务必仔细核对所有信息。如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不能参加测试的,测试费不予退还,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3.考生须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标准、免冠、正面、彩色、白底2寸证件照,照片文件不超过1M,像素为390*567,格式为JPG,不得使用生活照、美颜照、自拍照(不符合要求将无法通过审核)。

4.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在线报名页面,按要求报名、选择考试场次,并仔细核对报名信息。考生须在报名前提前准备好以下材料,因材料不齐全或证件过期延误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材料要求:证件类须在有效期内,证明类时间须在两个月内)

考生上传材料说明:

(1)本市户籍考生需上传: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相片;

(2)非本市户籍考生需上传:①身份证;②居住证、单位工作证明(请注明单位办公地址)、社区证明中任意一项。

5.报考人员已在其他测试站报过名,且没完成测试(包括成绩还未出)的考生,则不能参加本次测试报名,如有报名无法正常参加测试的,测试费用一概不予退还。

6.本站面向社会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采用网络公开报名的方式,请广大考生自行网上报名,切勿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报名,否则产生的不良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费用及缴费方式

1.测试费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字〔2004〕164 号)规定收取,为50元/人次。

3.根据教育部考试有关规定,考生缴费成功即视为考生已确认所填报信息准确,完成本次考试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能更改原有任何信息,请考生在缴费前务必再次仔细核对报名信息是否准确。因填报信息错误造成无法参加考试、证书信息错误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已通过报名审核但未在缴费时间内进行缴费的考生,则无法参加测试。

六、测试教材

2024年1月1日起,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正式启用《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

七、打印准考证

请考生根据系统审核意见中的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在“准考证打印”栏查看考试相关信息,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报到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考生须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八、参测要求

1.本测试站已使用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测试时现场进行身份识别和人像采集,测试当天,请考生参加测试时务必凭《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加测试,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测试地点报到,迟到将做弃考处理,所缴费用不退。

2.测试当天现场采集照片,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等级证书照片。请考生注意仪容仪表,不化浓妆、遮盖或改变脸部特征;发型不能过于蓬松、不能遮眉遮耳,不佩戴过大的首饰或染过于艳丽的彩发。采集照片背景白色,请考生尽量穿深色服装,以免照片不清晰。

3.考生进入考点后,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等候进入考场。测试结束后,尽快离开,切勿在测试场所逗留。

4.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及《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文件要求,我站已于2023年4月1日起,正式取消普通话水平测试备测室和备测时间。请广大考生认真备考,并提前了解测试时第四题具体操作方法。
    5.考生在测试期间作弊或者实施其他违反考场纪律行为的,测试管理部门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 51 号)有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考试成绩,并报送国家测试机构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

九、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

1.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由“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统一发布,考生可在完成测试30个工作日后(双休日、节假日除外)登录http://www.cltt.org/#/webHome查询成绩。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1号)中第十五条所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3.2022年1月1日(含)以后测试,使用新版纸质证书,等级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由国家测试机构向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再由省级测试机构发放到我站后,方能向考生核发。大约两个月后发放纸质证书,请考生关注测试站的证书领取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领取。

十、其他事项

1.如上述测试安排因特殊原因需要改期的,属不可抗力因素,考生需服从改期安排,请考生持续关注“钦州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如有调整以最新通知为准。

2.以上内容请考生仔细阅读,如因个人原因、误报、误缴费、未及时缴费,导致最终无法参加测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所缴费用不退。

3.如有疑问,可在周一至周五行政班时间咨询:0777-2814411(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                            

江苏镇江市丹阳市2024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51人公告

根据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制办、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6〕4号)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规定,现面向丹阳市培养的乡村定向师范生招聘教师51名,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对象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0日至2006年7月10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备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2024年丹阳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一,下简称《岗位表》)。

(八)招聘面向范围为丹阳市乡村教师定向培养的2024届师范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①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②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应聘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丹阳市教育局组织,委托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http://www.dypxzx.cn/,以下简称“考试中心”)统一实施。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周三)9:00-15:00;

报名地点:丹阳市教育局六楼6008会议室。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年龄、学历、专业等报名信息,所填信息须与本人所持有效证件、证书等保持一致。

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考试通知书。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国考合格证、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与丹阳市教育局签订的《定向就业协议书》等岗位所需证明材料。

3.报名截止后,各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考试中心网站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招聘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根据岗位要求,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7月13日(周六)上午,面试地点为丹阳市马相伯小学,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通知书为准。参加面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一)面试要求

面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业务能力、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模拟课堂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以60分为合格线,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

(二)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按照招聘考试成绩占比40%、培养院校综合考核成绩占比30%和国家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占比30%的方法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总成绩以60分为最低合格线,达不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考试中心网站公布。

考试时间、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将在考试中心网站另行发布公告。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工作由考试中心参照江苏省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执行,体检费用应聘人员自理。考察工作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

五、公开选岗

体检考察合格后,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应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和个人意愿自主选择聘用单位。选岗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聘用手续

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考试中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和公告中的岗位等级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拟录用人员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在2024年8月31日前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的模式,所有人员须服从丹阳市教育局调配安排。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服务年限按照省有关规定及其定向就业协议执行。

七、纪律监督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以本《公告》为依据,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36条规定实行回避,全程接受社会公众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反映有违纪行为和弄虚作假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和咨询电话:0511-86569166(丹阳市教育局人事科)。监督举报电话:0511-86524609(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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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丹阳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4年丹阳市教育局面向乡村定向师范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丹阳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日

江苏苏州高新区2024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303人公告

苏州高新区地处长三角核心区域,1992年11月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素有“真山真水园中城、科技人文新天堂”美誉。开发建设30多年来,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位置,深入实施教育强区战略,持续擦亮“高新教育”金字招牌。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30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身体心理等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限。服从组织分配,自愿从事所分配的岗位工作,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2024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见附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岗位简介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年龄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的岗位:

1.2024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即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时间可放宽至2024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仍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在报名截止前已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的。

3.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在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报名截止前)的。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是指经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省聘大学生村官及纳入苏州市大学生村官工程的大学生村官。

4.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报名截止前)的。

(五)符合下列优秀条件的人员,应聘面向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学历可放宽至本科(须具有相应学位)。优秀条件为获得下列其中一项称号或奖励:①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③校级及以上奖学金;④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技能竞赛)一等奖。

(六)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七)特别说明

1.本区内在职教师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本区内代课人员报考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签订的合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等相关材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4年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2025年1月3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见附表

四、报名、资格初审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2.报名网址: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https://jssnd.edu.cn/oa/Cilent/Show/ShowRecruitInfo

网上填报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火狐浏览器或Google浏览器。

3.网上报名、材料上传时间:2024年7月1日9:00~2024年7月3日下午17:00。逾期不予补报。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12-68751531。

4.网上报名须按岗位要求和网站提示如实填写本人信息,上传应聘材料(上传照片或电子扫描件要求:单个文件大小不超过2M,格式为PDF、JPG,要求清晰、位正,留学回国人员的外文材料全部需要翻译成中文版本,中外文对照版本均须上传):

(1)身份证件: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材料

①报考面向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须上传: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院校盖章确认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网签的可出具高校盖章的纸质证明或网签个人页面截图),研究生还需上传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含本科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习成绩单(需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未就业承诺书》。

②归国留学人员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承诺书。

③其他应聘人员上传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其他证明材料:2024年毕业生提供在高校学习期间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等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提供从教以来所获荣誉证书、奖励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供劳动合同和单位养老缴费清单代为证明。

5.资格初审:2024年7月1日9:00-7月4日12:00。

6.陈述申辩:2024年7月1日9:00-7月4日17:00。

7.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7月1日9:00-7月5日12:00。

8.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上传资料、确认报名资格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二)注意事项

1.实行按岗招聘,应聘人员选定岗位后,其考试排名均在该岗位内进行,成绩仅在该岗位内有效,与其他岗位无关联。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2.本次招聘笔试设开考比例为1: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核销该招聘岗位。应聘岗位被核销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4年7月5日13:00-15: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改报本公告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报考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或重复报名等违反本《公告》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用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五、招聘考试

(一)笔试

1.请报名成功人员于2024年7月8日9:00开始,登录苏州高新区教师招聘网站的报名系统自行彩色打印《准考证》。

2.笔试考试日期:初定2024年7月9日(如有变化另行公告),应聘人员根据《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

3.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重点考察专业基础知识和学科解题能力。(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笔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公布笔试成绩时对外公告。进入面试人员,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程序:应聘人员从报名系统里打印《报名登记表》,向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出示应聘材料的原件(交复印件)。经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审核,符合规定条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招聘单位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可在报考同一岗位代码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报考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采取试教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主。试教采用模拟上课的形式,其中音乐、体育、美术、劳动专业需增设专业技能考核。同一名考生试教结束后立即进行结构化面试。

2.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试教占比70%、结构化面试占比30%),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考试总分(100%)=笔试成绩(按占比40%计)+面试成绩(按占比60%计),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计考试总分。招聘考试总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考试总分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

六、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招聘考试总分,按同一岗位代码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当场(当日)复检项目,由体检机构直接进行当场(当日)复检;非当场(当日)复检项目,考生可在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复检由体检组织机关选择另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怀孕考生X光等项目暂不检查,孕期结束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参照苏州市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后(录取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州高新人才网(http://www.sndhr.com)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报批、办理录取等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说明

(一)除本《公告》明确规定国内毕业人员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人员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时间可以放宽的情形外,其他国内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其他国(境)外毕业人员须于报名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学历认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拟聘用的暂无相应教师资格证报考者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0512-68751680。

十、本《公告》由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2-68751689、0512-68751651;

咨询时间:9:00-11:30;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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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苏州高新区公开招聘教育专项编制教师岗位简介表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教育局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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