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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教体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委编办、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22号),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遴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优秀人才,现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招聘工作机制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原则,加强省级统筹,落实市县招聘主体责任。省教育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笔试命题和试卷印制、阅卷评分工作,其余具体招聘工作均由各市、县(市、区)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完成。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各市应于每年9月底前将当年度中小学教师招聘情况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备案,各级教育部门应及时更新维护教师管理系统数据。

  二、严格招聘工作程序

  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申报及核准招聘计划、制定及核准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确定拟聘人选、公示与报批聘用。对于长期难以补充教师的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学点,可按照《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规定执行;对紧缺学科及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层次人才招聘,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简化程序单独组织招聘。

  三、科学编制招聘计划

  各市、县(市、区)要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落实以县(市、区)为主管理体制。县级教育部门结合当地中小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统筹考虑在校生规模、现有教师数量和结构,以及生源分布,在核算的编制总数内科学制定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其中,编制使用计划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由市级机构编制部门审核、汇总,报省机构编制部门同意后实施。已经超编或满编的市、县(市、区)因改善结构需要新招教师,经省机构编制、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同意,可采取“退二进一”的方式确定补充教师数额。要优先保障农村、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校需要,优先保障英语、信息技术、美术、体育、科学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

  四、认真制定招聘方案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和实施方案核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2〕243号)要求,认真制定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实施。各地可结合招聘岗位实际确定学历标准。

  五、规范招聘信息发布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有关要求及时在相关网站等媒体发布招聘公告。招聘公告发布时间距离当年全省统一笔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5日。招聘公告发布后,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确因报考人数不符合规定等原因需要更改或取消的,应提出更改或取消的内容和理由,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通过同一信息发布渠道发布更改公告。全省统一笔试时间原则上安排在当年的第一季度。报名情况和所需笔试命题科目以及每科目所需试卷数量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并于全省统一笔试时间30日前报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六、改进笔试和面试方法

  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一般包含笔试、面试等环节,要按照“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根据教学岗位要求,科学设置考试内容。各市、县(市、区)可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模拟教学情境,考察应聘人员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方式;也可探索开展应聘人员心理测评,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七、依法依规聘用教师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和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的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按规范程序及规范内容予以公示。对于艰苦边远地区放宽条件招聘的教师,用人单位可根据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在最低服务期内,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名义将其借出或调走。

  八、加强统筹协调

  各市、县(市、区)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要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编制和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职。各市、县(市、区)教育部门负责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根据中小学校岗位需求编制用编计划,制定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组织资格审核、考试考核、体检、考察,会同招聘学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将拟聘用教师相关材料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指导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履行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综合管理职责,对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教育部门制定的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和结果进行备案审核;机构编制部门要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动态合理使用编制,为各类教师招聘提供用编保障;财政部门要完善支出保障机制,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的领域。

  九、严肃招聘纪律

  各市、县(市、区)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要认真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回避制度,严格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在招聘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中小学教师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3〕10号)与本通知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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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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