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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台儿庄2019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台儿庄2019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

  根据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关于印发<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鲁组字〔2019〕32号)、《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枣人社字〔2019〕45号)、《关于印发〈枣庄市事业单位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的通知》(枣人社办发〔2019〕42号)等文件要求,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并报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9年枣庄市台儿庄区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6名,其中综合类42名,教育类44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2。

  部分镇街所属事业单位岗位合并招聘,除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外,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镇街招聘岗位余额中选择工作单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技能条件;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为准,留学归国人员需经国家教育部认定具有同等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在2019年12月2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五)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9年12月25日为截止日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根据政策规定,面向符合条件的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2015、2016年招募人员,在台儿庄区从事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2015、2016、2017年选派,台儿庄区生源)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优惠政策。面向具有5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人员定向招聘,须是符合条件的在台儿庄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人员(由相关镇街出具经历证明)。

  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根据定向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实施办法,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招聘对象为自2018年(含)起从台儿庄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大学毕业生入伍,退役时已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退役后连续2年内的招聘;大学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复学后取得相应学历的,可参加取得学历后连续2年内的招聘。其他年度从台儿庄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其他年度从台儿庄区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岗位。属于役龄满12年符合政府指令性安置工作条件但选择复员安排的退役士兵、依托地方高等院校定向培养的士官、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记过(含)以上处分等情形的不列入招聘范围。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招聘政策由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从台儿庄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择优招聘,参加招聘人员须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院校全日制毕业生),连续任职满2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台儿庄区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数量相对较少的,可视情况适当调减招聘计划。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原则上继续在村(社区)工作。如确需交流轮岗的,一般应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3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招聘政策由区委组织部进行解释。

  按照省里要求,2019年将台湾居民应聘事业单位的人员范围拓宽为:“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这类人员可应聘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以及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同时,继续支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5日9:00— 12月27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12月25日11:00—12月28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台儿庄区政府网(www.tez.gov.cn),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理解后,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资料。报名人员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且须在报名时上传照片(1寸近期免冠照片,JPG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20K)。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不得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考面向“三支一扶”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岗位以及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岗位的,须先登录报名平台,提交报名申请,并在2019年12月25日9:00至12月27日16:00期间,将相关材料(详见《报考指南》)以PDF或照片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tezrc@zz.shandong.cn。邮件“主题”格式统一为“报名序号+考生姓名+手机号码”。凡只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填写提交报考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发送相关材料的,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报考面向具有5年以上乡镇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定向岗位和面向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须经组织推荐、审定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不接受未经组织推荐、审查的个人报名。

  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定向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区委组织部负责,教育类岗位的资格初审工作由区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大学生退役士兵定向岗位的资格初审由区退役军人事务主管部门负责),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人员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报名截止后,资格审查人员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如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则视为初审通过。

  (二)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12月25日11:00— 12月29日16:00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1月2日9:00—1月5日9:30

  应聘人员可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本次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应聘人员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12月28日(9:00-16:00)持相关材料到台儿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政府一楼)事业单位管理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需提供的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3)。审查核准后,考生本人要网上确认。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岗位按以下方式进行调整:

  定向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其岗位计划,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其他非定向岗位,单位无其他非定向岗位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将核减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其他非定向岗位。

  非定向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计划调整情况将通过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现场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需提交的相关材料参见《应聘须知》(见附件3)。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综合类笔试时间:2020年1月4日上午9:00—11:30

  教育类笔试时间:2020年1月5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类别,分为综合类和教育类,每类均考一科。

  笔试科目: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分类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应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1:3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时间、注意事项等具体事宜,以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告为准,面试人选不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综合类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教育类岗位的面试采取说课方式。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为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及相关具体事宜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再次出现并列时追加考试。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不得低于本次考试同类别达到规定比例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最低考试总成绩。

  拟考察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考察采取调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应严格审核。

  考察后,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或用人单位、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故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由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在体检或复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复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或复检结果视为无效,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复检资格或考察、体检、复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参加面试并考试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体检等具体事宜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布。

  六、公示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签发《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凭此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三年),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当月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未满服务期限提出辞职的,按双方签定的聘用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七、监督和检查

  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单位及岗位、招聘条件、报名情况、考试成绩、拟聘用人员等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并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纪律和制度规定,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台儿庄区政府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 综合类0632-6618359

          教育类0632-6681672

  监督电话:0632-6611732

  附件:

   山东台儿庄2019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附件1:2019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综合类).xlsx

   山东台儿庄2019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附件2:2019年台儿庄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教育类).xlsx

   山东台儿庄2019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附件3:2019年台儿庄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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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万景校区)2024年招聘非编教师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语文教师1名、非编数学教师1名、非编英语教师1名、非编体育教师1名、非编科学教师1名。工作地点位于外附小湖滨校区(湖光路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非编语文教师1名,负责语文教学等工作。

非编数学教师1名,负责数学教学等工作。

非编英语教师1名,负责英语教学等工作。

非编体育教师1名,负责体育教学等工作。

非编科学教师1名,负责科学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常住地在厦门市。

(七)性别不限,45周岁以下。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xmwgyxxfsxx@163.com。

咨询电话:谢老师 18205956536

(三)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4日—2024年05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 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思明区教师进修学校网)。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14日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最新).doc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2024年招聘顶岗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湖滨校区)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顶岗美术教师1名、顶岗音乐教师1名,工作地点位于外附小湖滨校区(湖光路9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岗位描述:

顶岗美术教师1名,主要承担美术教学等工作。

顶岗音乐教师1名,主要承担音乐教学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二)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四)有教学经验者优先。

(五)应聘教学岗位者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六)常住地在厦门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先发送邮件报名,学校将对所发送的材料进行保密。

(二)填写完整的《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一份,请下载附件,并连同提供本人近期1寸证件彩照、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拍照发送到邮箱xmwgyxxfsxx@163.com。

咨询电话:谢老师 18205956536

(三)报名时间:2024年05月16日—2024年05月19日

(四)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人事干部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五)考试办法

1.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资格复核。通过资格复核人员学校将及时通知本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

2. 学校将组织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综合素质。

(六)体检

1. 体检: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为面试总分最高分者。应聘者要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证件彩照自行到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本次招聘体检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证申请体检标准》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我校从面试总分上合格线人员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在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校园进行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四、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负责解释。

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

2024年05月16日

附件:思明区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最新).doc

福建厦门市大同中学2024年顶岗人员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
来源:公考雷达
链接:https://www.gongkaoleida.com/user/article/1919613
转载请注明出处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大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会计顶岗人员(6个月),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记录;

2.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3.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

4.性别不限,年龄40周岁以下;

5.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拥有初级或以上会计职称优先;

6. 常住地在厦门市。

二、招聘程序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报名

1.报名方式:缴交电子报名材料

2024年6 月1 日前将下载填写的《厦门市大同中学公开招聘非在编聘用人员报名表》(相片可用插入文本框粘贴)(详见附件1)发至2276103423@qq.com邮箱。符合条件人员面试时提供下载打印的报名表1份、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原件审核后即可归还)和复印件(1份)。

2.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6月1日前

3.咨询电话:18205929092

4.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古楼南里32号(前埔校区)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由学校电话告知面试时间。

(三)考试办法

所有进入面试的人选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进行面试。

(四)公示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面试结果,应聘资格复核情况,学校将对拟聘人选及时公示,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学校正式录用。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厦门市大同中学签订拟聘用人员劳动合同。

四、本次招聘工作在思明区纪工委监督下进行。

本招聘启事由厦门市大同中学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92-2075532

厦门市大同中学

2024.5.14

附件.doc

福建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2024年非在编教师招聘简章

因工作需要,经集美区教育局同意,本校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招聘中学历史非在编教师1名,小学心理非在编教师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1.中学历史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2.小学心理1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起。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

2.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 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等不得聘用。

(二)具备岗位相应的任职资格条件

1.学历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2.资格证书:教师具备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话要求:具备普通话等级二乙及以上(语文学科需具备普通话等级二甲及以上);

4.身体健康,年龄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

5.集美区高校应届毕业生优先。

三、相关待遇

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按《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非在编教职员工工资福利待遇的通知》(集府办〔2022〕 71号)精神执行。其他福利待遇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2.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数码件发至电子邮箱:xwjmfxbgs@126.com,邮件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联系人:高老师、林老师 电话:18359200657、15980991018、0592—6078117。

五、面试

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采取课堂教学能力测试、现场问答、面谈等考核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

3.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六、体检

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七、聘用

学校依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聘用

1.根据学校招聘非在编教职员工工作领导小组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列,就高聘用;面试结果于面试日次日公布在校外公示栏;

2.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

3.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

八、 非在编教职工与本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处理。

附件:厦外集美分校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

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

2024年5月16日

附件: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分校招聘非在编、产假顶岗教师报名表.doc

陕西省西安市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将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种类

本次我县负责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包括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及中等职业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西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申请人请登录西安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相关公告。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蓝田县的中国公民及在蓝田县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提醒:《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全国通用,有效期三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户籍地或者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够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2.取得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根据国家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学历,查询不到的学历请及时申请学历认证报告)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和对外汉语及幼儿园教师资格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4.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5.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流程及安排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按照“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领取证书”的流程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6月21日17:00,网上报名期间如有临时调整,以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通知为准。

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网报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完成申报。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需提交原件。

温馨提示:

(1)填写正确的身份信息,否则无法完成网报。

(2)信息输入过程中字符之间不能有空格,牢记或妥善保存密码,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提交。

2.体检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体检时间为2024年6月3日—6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所有认定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我县指定医院(蓝田县人民医院或蓝田县中医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具体要求详见《蓝田县2024年上半年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公告》。

3.现场确认

(1)时间:2024年7月3日—7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点:蓝田县教师进修学校(县职业教育中心院内)

(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

①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②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认定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

③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④户籍材料、居住证等;

在户籍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需提交有效的蓝田县居住证原件;

在我县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⑤学历证书

学历信息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验证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历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无法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普通话等级证书在网报时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无法通过比对核验的,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提醒: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

⑦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香港和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我省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4.认定结论及证书领取

我县完成认定审核工作后,将据实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领取方式及时间请关注蓝田县人民政府官网(网址http://www.lantian.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公告,申请人可登录网报系统查询认定结论。

五、其他事项

1.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公告未尽事宜可联系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咨询电话:029-82734969。

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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