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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甘肃金昌市教育系统引进6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20甘肃金昌市教育系统引进68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教育系统人才队伍结构,根据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编办、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金昌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卫生健康和教育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金昌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计划共68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55名,永昌县教育系统5名,金川区教育系统8名。人才引进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附件1)。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通过招聘引才引进教育急需紧缺人才,成立金昌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小组赴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西北师范大学召开校园专场招聘会,实地开展引才工作。

  三、引进范围

  (一)第一阶段引进范围

  1.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免费师范生;

  2.2020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3.2020届“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第二阶段引进范围

  1.2017年以来毕业未就业和2020年应届普通高等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要求本硕专业一致);

  2.2017年以来毕业未就业和2020年应届省级重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

  四、引进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

  2019年12月16-17日,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市)

  2019年12月19-20日,西南大学(重庆市)

  2019年12月20-21日,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市)

  第二阶段

  2019年12月23-27日,西北师范大学(兰州市)

  五、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6.热爱教育事业,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

  7.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须按期取得相应的研究生、本科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

  8.身体健康,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年龄要求:本科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2.2020年毕业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简表。引进岗位专业类别划分,参照2014年、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执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3.近三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六、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等方式进行,也可委托报名。网上报名人员可先将《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个人简历、证件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传至工作邮箱(153985056@qq.com),按报名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

  2.报名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

  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

  2019年12月16上午9:00-10:30

  西南大学: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北碚校区)

  2019年12月19上午9:30-11:00

  东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就业指导中心

  2019年12月20上午11:00-12:30

  第二阶段

  西北师范大学:本部校区学生发展中心

  2019年12月23日9:00-18:00(中午不休息)

  详情可关注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和西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报名前,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和引进岗位条件,认真查阅《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附件2)所列的专业和岗位代码,每位应聘者只允许选择填报1个岗位,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重复交叉报名者,考核成绩按无效处理。

  报名时,2020届毕业生应提供就读高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推荐证明、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自荐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张,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往届毕业生应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甘肃省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一张,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委托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原件。本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审查:考核小组根据引进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学业课程成绩进行审查并登记报名信息。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均为合格且无补考记录的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与应聘岗位对应专业课成绩出现补考或其他课程成绩出现两次及以上补考的,不论补考成绩是否合格,取消应聘资格。成绩核查不计入考核成绩排序。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现场向应聘人员告知并说明理由。

  (二)组织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由考核小组发放参加面试通知单,按面试通知单要求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考核小组组织实施。面试采用答辩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能力,重点考核其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和政治思想表现。答辩采取随机提问的方式进行;说课内容为本人应聘岗位相应学段现行教材,第一阶段的应聘人员自行准备其中一课时教材内容组织说课(甘肃广播电视大学金昌分校、特殊教育学校岗位的人员可选择本人专业教材内容说课),第二阶段的应聘人员说课采取现场抽题、现场备课、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参加音乐、美术、体育等艺术类专业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可在面试环节自由选择才艺进行展示。根据答辩和说课、才艺展示,由考核组当场综合评定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面试成绩在金昌市教育局官网进行公布。

  (三)确定拟引进人选。划定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引进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一律不得聘用。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选。岗位报名人数大于1:1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引进人员。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通过加试方式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     

  (四)签约。依据岗位类别和学科、岗位代码,按照各岗位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由拟引进对象选择聘用单位并进行签约。签约时因签约对象主动放弃形成的空缺岗位,如有递补对象,须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体检。对确定的拟引进对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资格的,该岗位按照考核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递补,本次递补为最终递补。

  (六)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考察内容以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和学习情况为主。考察时主要通过审核拟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信用中国”和“鼎立信”相关信息以及听取有关方面意见、与本人进行面谈等方式,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情况,全面客观公正地对考察对象给予评价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考察时,考察对象须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不能提供以上材料者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报备。考察结束后,市教育局将引才工作实施方案、引才公告、引才结果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进行备案。

  (八)公示和聘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市教育局提请市人社局办理人才引进聘用手续,市人社局对引进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待遇按照当地国家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七、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按照《金昌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市委办发〔2012〕175号),将符合条件和认定范围的人才,由教育部门向市委申请认定其为金昌市急需紧缺人才。经认定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享受金昌市人才优惠政策。

  (四)职称评聘。依据省市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相关政策规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工作满3年可考核认定中级职称。

  八、其他注意事项

  因本次人才引进采取校园专场引才的方式进行,对引才小组在相关高校组织的专场引才工作中已签约的岗位和剩余引才岗位计划,将及时通过金昌市教育局官网向社会公布,并在下一场校园招聘会开始前,通过相关高校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和高校网站发布。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西路6号)

  咨询电话:(0935)8213295  

  联系人:

  金昌市教育局     张文明   18609458038

  金昌市金川总校   房学纪   13085953766    

  工作邮箱:153985056@qq.com

  金昌市教育局官方网站:jyj.jcs.gov.cn

  金昌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020甘肃金昌市教育系统引进68人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xls

   附件2: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3:金昌市教育系统2020年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金昌市教育局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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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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