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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甘肃省兰州市赴京专项人才48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2019甘肃省兰州市赴京专项人才488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2020年甘肃省选调生招录暨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安排和《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关于2019年赴高校开展专项引才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甘肃省兰州市决定面向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引进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共计划引进187个岗位488人(附件1)。其中,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51个岗位226人,企业计划引进36个岗位262人。户籍不限。

  一、引进对象及范围

  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引进对象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11月3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2020届毕业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已录用到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1.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现役军人;

  4.2018年、2019年兰州市赴高校专项引才中,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协议书且弃约人员;

  5.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引进方式及相关要求

  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考核、现场签订引进协议书的方式进行。

  引进人才与我市相关用人单位签订至少5年以上工作合同,其中,与红古区、皋兰县、兰州榆中生态创新城管委会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的,可按规定在市内流动。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2020年甘肃省选调生招录暨高层次人才引进宣介会将分别于11月27日、28日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举行,兰州市赴京专项引进人才招聘会同步组织。

  (一)清华大学

  宣介时间:11月27日上午10点

  宣介地点:清华大学新东方报告厅

  招聘会地点:清华大学学生职业发展指导中心华为多功能厅

  (二)北京大学

  宣介时间:11月28日下午2:30

  宣介会、招聘会地点: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阳光厅

  五、优惠政策

  1.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2.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根据本人专业特长和用人单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调任到党政机关工作。

  3.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按博士每月2000元、硕士每月1500元、本科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连续发放3年),或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申请入住兰州市人才公寓。

  4.企业引进的人才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财税、金融、项目扶持等优惠政策。

  六、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提前下载填写《甘肃省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正反面,见附件3)。

  2.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1份、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其它资格证书、业绩或成绩证明、个人简历等。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面试考核

  现场面试考核内容为引进岗位所必需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能力、专业技能、道德品质和学习(工作)实绩等。

  (三)体检

  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由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提请兰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同意后,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引进的往届毕业生在公示后,即可组织体检、考察和聘用工作;应届毕业生次年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后,进行体检、考察和聘用。

  七、企业引进人才程序

  企业自主决定本单位人才引进程序,负责审核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意向报名人员可根据岗位需求汇总表中的联系方式,直接联系企业应聘。

  八、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引进资格的,或故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影响聘用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金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引才微网站将发布此公告。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服务电话:0931-8485557,0931-8863852

  咨询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监督电话:0931-8489337

  附件:019甘肃省兰州市赴京专项人才488人公告"1.2019年甘肃省兰州市赴京专项引才岗位需求汇总表.xls

  019甘肃省兰州市赴京专项人才488人公告"2.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名单(共42所).doc

      019甘肃省兰州市赴京专项人才488人公告"3.《甘肃省兰州市公开引进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019甘肃省兰州市赴京专项人才488人公告"4.“金城人才”微信公众号、兰州市引才微网站二维码.doc

中共兰州市委组织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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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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