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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理州2020年招聘教师9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大理州2020年招聘教师92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州战略的重要部署,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大理州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实行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州拟“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8人,考核招聘的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大理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范围、条件及对象

  (一)范围:经审核批准公开考核招聘的全州各级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二)条件:报名参加考核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素质好;

  3.一般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一般在18周岁—35周岁,硕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博士学位研究生(非在职)或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取得高级技师技能等级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年龄时间认定计算截止2020年1月17日;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对象:

  1.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4.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能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级技能人才;

  6.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报考: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

  3.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2016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认定在招录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被相关部门列为不诚信的人员;

  6.2020年1月17日前未办结辞职手续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7.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8.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报考州级岗位的,到州级岗位招聘主管部门报名点报名(详见岗位表)。报考县市岗位的,到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所需资料:报考者报名时要求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就业推荐表,待办理聘用手续时复核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资格证原件,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身份证及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

  (四)报名方式:报考者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由家长或亲友代为报名。报名时,须如实填写《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两份。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各主管部门和报名点要积极接受,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

  (五)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本级招聘领导组对报考者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工作由本级人社部门牵头召集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复审。在进行学历、专业验证时,按照报考者毕业证原件上的专业名称(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专业名称一致)进行审核。

  五、招聘程序及考核方式

  (一)组织程序。州级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州人社局、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市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由县市人社局牵头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州、县市纪委监委牵头负责招聘工作全程的监督。考核采取专业测试、业务能力操作、面试(或实作)等方式进行,重点测评报考者的适岗能力,主要考核报考者的职业素质、学习能力、创新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或水平等。考核量化计分,实行百分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招聘组织所需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或招聘单位予以保障。

  (二)考核方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拟定考核方案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行业类别、招聘条件及报名人数,考核采用不同的方式进行:

  考核方式一:招聘对象为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直接采用面谈考核程序,经考核、考察符合引进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引进意见,报组织人社部门办理直聘手续。                                            

  考核方式二:招聘对象为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能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级技能人才的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且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1:3的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评组直接采用面试(或实作)考核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进行考核测评,面试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按照考生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由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考核方式三:招聘对象为急需紧缺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一批次录取的本科毕业生,音乐与舞蹈学类、体育学类、美术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等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能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难题的高级技能人才的以及其他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且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3的岗位应组织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或实作)考核两个程序。笔试(专业测试)主要对考生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专业(或技能)素质、基本能力进行测评。笔试(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专业测试)结束,按照笔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拟进入面试人选。面试(或实作)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或实作)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过程。

  综合成绩=笔试(专业测试)成绩×50%+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50%

  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与招聘岗位数等额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在计算成绩时,笔试(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或实作)考核成绩通过折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以考生笔试(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胜出。

  考核方式四: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招聘岗位出现无人应聘时,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在不变更招聘条件的情形下,由人社、纪委监委、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招聘领导组,按照备案的招聘工作方案参加高校组织的“校园招聘”。各县市、各部门“校园招聘”方案需报州人社局审核备案。

  六、考核时间

  考核、签订聘用协议需在2020年2月29日前完成,“校园招聘”工作需在3月31日前完成。公开考核招聘具体的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或实作)时间由各县市和各招聘主管部门确定。

  七、体检

  由州级各主管部门、各县市人社局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即为拟考察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综合成绩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再确定是否按本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主要对拟聘用人员的学籍或人事档案、诚信档案及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调阅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属于往届生的,由各县市人社局、州级招聘主管部门在3月份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考核、体检合格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待考生毕业后要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在2020年7月份统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用人单位和被聘人员应严格履行聘用协议。凡未按公开考核招聘程序与毕业生签订聘用协议并备案的,人社部门一律不办理相关手续。同时,参加此次“公开考核招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被聘人员不得再参加后续大理州的“公开招聘”。

  2020年度新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一律实行1年试用期,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执行。

  (二)报考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认真填写《资格审查表》,若联系不上而影响公开考核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者所学专业如未纳入《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但与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近或相似,经招聘单位审核认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同级人社、教育部门统一审定,并报州人社局备案。

  (四)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初等教育、人文教育、师范教育、综合理科教育、数理基础科学、综合文科教育、文史教育、政史教育、史政教育、政治历史教育、历史政治教育、艺术教育、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学科课程与教学论、音乐舞蹈教育、音乐与舞蹈、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的报考人员,专业方向需与所报岗位从事的教学学科一致。

  (五)报考者参加公开考核招聘报名、考试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并注意来往途中安全。

  (六)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八)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填报虚假信息、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出,即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招聘工作中单位和个人违反其他相关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认定及处理。相关招聘工作进展情况、有关事宜在大理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dali.gov.cn或“大理人社”微信公众号登载查询。报考者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州、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

  联系电话: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0872-2428265(州纪委监委驻州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县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872—

  大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536810 (传真:2536810) 

  漾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524469 (传真:7524469) 

  祥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132632 (传真:3121180) 

  宾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7147346 (传真:7141037) 

  弥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384371 (传真:8161352) 

  南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742910 (传真:8742902) 

  巍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120473 (传真:6122593) 

  永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6525708 (传真:6520037) 

  云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22428 (传真:5522428) 

  洱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127050 (传真:5127751) 

  剑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521879 (传真:4525933)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4129776 (传真:4121299) 

  州级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电话:0872—

  大理州人社局:2316328      大理州农业农村局:2316443

  大理州文旅局:2123622      大理州教体局:2319394

  大理州卫健委:2316480

   特此公告

  附件:云南大理州2020年招聘教师92人公告1.大理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云南大理州2020年招聘教师92人公告2.大理州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云南大理州2020年招聘教师92人公告3.2019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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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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