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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2019招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大庆市肇州县2019招聘60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要求部署,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一支能够肩负起开创大庆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新局面、争当全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排头兵历史使命和任务的人才队伍,经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大庆市“打捆引才”工作。现就市属事业单位、各县区所属事业单位及企业人才引进,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全市计划引进1899人。其中,事业单位计划引进736人,包括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174人、市属高中90人、市属医院148人、萨尔图区18人、让胡路区20人、龙凤区40人、红岗区26人、大同区30人、肇州县60人、林甸县30人、杜尔伯特县100人;企业计划引进1163人。
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各县区人才引进公告及企业人才需求信息表详见附件。
  附件:1.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2.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才引进公告
  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才引进公告
  4.大庆市龙凤区人才引进公告
  5.大庆市红岗区人才引进公告
  6.大庆市大同区人才引进公告
  7.大庆市肇州县人才引进公告
  8.大庆市林甸县人才引进公告
  9.大庆市杜尔伯特县人才引进公告
  10.大庆市企业人才需求信息表

 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9日
 

  

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经中共大庆市委、大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开展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计划引进412人。其中,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计划引进174人,市属高中计划引进90人,市属医院计划引进148人。具体引进岗位、数量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2、3,其中专业目录要求参照《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见附件4)。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 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条件(满足以下八项条件之一即可)
  ①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③其他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④2020年《QS世界大学排名》或《泰晤士世界大学排名》全球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⑤驻大庆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⑥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公益性岗位工作满两年人员;具有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在大庆市及所属县(区)街道、社区工作满两年的非在编人员。
  ⑦黑龙江本省户籍(含黑龙江生源高考考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⑧大庆本市户籍(含大庆生源高考考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统招本科生。
  (2)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 市属高中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学历条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之一即可)
  ①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②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师范类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③其他师范类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④非师范类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3. 市属医院引进人才应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高校统招本科及以上。
  (2)具有相应的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岗位除外)。
  (3)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大庆市及所属县(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3. 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或不诚信记录,且处理期未满人员。
  4.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政策待遇
  (一)落实事业编制。
  (二)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三)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安家费。在大庆购买住房的,给予5万元补贴。
  (四)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统招本科生或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其他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
  (五)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医学类专业统招本科生或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给予2万元安家费。
  (六)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统招本科生,给予1万元安家费。
  (七)引进人才到岗工作满一年后,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诚信协议书》,兑现政策待遇资金。引进人才在大庆市工作三年内,提出调往市外或辞职,须退还50%已发政策待遇资金。
  (八)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中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由市财政承担,市属医院引进人才政策待遇由市财政、医院各承担50%。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登录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报名时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市属医院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5日9:00至2019年12月31日16:00。
  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中报名时间为2020年2月8日9:00至2020年2月14日16:00。
  (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即报名成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提交报考申请。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中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2月18日9:00至2020年2月21日16:00期间,登录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网上报名系统到期关闭后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不能再提交审核。
  2. 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市属医院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1月2日登陆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
  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中报考人员应在2020年2月17日登陆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请按网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 本公告中关于年龄、经历等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含当日)。取得学历学位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含当日)。
  五、引进方式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中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市属医院考试方式为面试。笔试由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由各用人单位组织。
  (一)笔试
  1. 笔试方式和内容
  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笔试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一张卷,满分100分。
  市属高中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公共科目考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教育学和教师具备的心理学方面相关知识,一张卷,满分100分。专业科目考试按所报岗位区分。其中,报音乐和体育岗位的考高中语文科目内容;报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岗位的考高中相应科目内容。专业科目一张卷,满分100分。
  2. 笔试成绩
  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笔试总成绩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分,申论40分。市属高中笔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公共科目占30%,专业科目占70%。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二)面试
  1. 筛选原则。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中笔试结束后,各引进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引进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后可降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
  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市属高中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确认,考生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5。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市属医院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人员,在面试前要进行资格确认,考生所需提供的材料见附件5。通过资格确认人员进入面试。
  2. 面试方式和内容
  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
  市属高中采取说课方式,内容为相应岗位现行高中教材知识。
  市属医院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岗位所需业务能力、沟通能力等。
  3.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引进。
  (三)考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
  (四)体检与考核。根据最终考试成绩,按引进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入围线上出现成绩并列,则增加一轮面试,以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引进,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与考核结果确定拟引进人选,并统一在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引进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引进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引进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最新的引进计划以大庆人才工作网(http://dqrcgz.daqing.gov.cn)发布为准。
  (四)本公告由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政策咨询电话:0459-6370017。
  附件:1.大庆市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计划表
  2.大庆市市属高中人才引进计划表
  3.大庆市市属医院人才引进计划表
  4.黑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
  5.资格确认考生所需提供材料

大庆市市属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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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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