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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市2020年招聘教师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郑州市2020年招聘教师1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党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党校事业发展,按照《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郑人社〔2015〕3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
  (三)坚持按需引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原则,积极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其中普通高等教育硕士研究生11名;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且同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高层次人才4名。(具体招聘专业及人数见附件1、2)
  三、应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团结协作,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
  (二)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扎实,熟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专业知识丰富,注重调查研究,勇于理论创新,具有较强的教学培训、科学研究、决策咨询能力;
  (三)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应符合各专业岗位要求,截止日期以1月1日为准。例如:35周岁以下是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要求的工作年限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如具有3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是指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满3年);
  (六)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发布招聘信息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详情可登录以下网站进行查询。
  (1)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
  (2)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网站(http://www.zgzzswdx.com)。
  2.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9:00至2月12日17:00。考生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2)资格初审:2020年2月10日9:00—2月13日17: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2月10日9:00—2月14日17:00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60元(每科为30元,两科60元),报考者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在网上缴费成功后,请在2020年2月26日9:00至2月28日17:00期间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按照系统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笔试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3.报考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考。报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应达到5: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2)博士及副高职称以上高层次人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和试讲。符合该条件考生,请登录郑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com.cn)报名,在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直接打印网页报名信息。在面试和试讲资格确认环节,凭打印网页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署个人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4)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科均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0年2月29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
  (3)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测试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4)根据笔试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和试讲人员。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布(具体面试和试讲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有缺考、作弊或一科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由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报考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满分为100分。
  (2)面试环节全程录像,面试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
  3.试讲
  (1)试讲工作由市委党校统一组织,主要采取课堂讲授的方式进行,试讲环节全程录像,满分为100分。
  (2)相关专业领域专家组成试讲评审组。
  (3)应试者的试讲成绩在试讲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
  (4)试讲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的试讲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视为淘汰,综合成绩定为不合格。
  4.面试和试讲综合成绩确定
  (1)笔试成绩只作为进入面试和试讲环节的资格,不参与最终面试和试讲综合成绩核算。
  (2)面试和试讲综合成绩=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试讲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视为淘汰,综合成绩定为不合格)
  (3)面试和试讲综合成绩于面试和试讲结束后2日内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阶段
  1.根据面试和试讲综合成绩,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因弃权出现空缺,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替补。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名单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体检环节中,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面试和试讲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替补。
  3.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质和能力。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四)研究决定和聘用
  1.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人事考试网、中共郑州市委党校网站公布,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2.聘用人员纳入我校正式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3.试用期满后进行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一)专业教师招聘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群众监督。
  (二)对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整相应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教师招聘执行国家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处理。本公告由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67187582
  监督电话:0371—67182891
 
  附件:1.2020年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点击下载或浏览该文件
  2.2020年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高层次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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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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