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贵州瓮安县2020年公开引进师范毕业生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瓮安县2020年公开引进师范毕业生招聘简章

  为加强瓮安县教师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根据《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国发〔2018〕7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高级中学空岗和人才需求情况,经瓮安县人民政府同意两所高中(贵州省瓮安中学、贵州省瓮安第二中学)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充实高中教师队伍,特制定此招聘简章。
  一、 组织领导
  本次人才引进招聘工作在县公开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本次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公开引进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后择优聘用,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
  三、公开引进人数
  此次公开引进人数为27名(具体需求学科计划见附件2)。
  四、公开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0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五、公开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学科相应专业、高级中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四)年龄18周岁以上(2002年7月3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5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大学所学课程无挂科科目。
  (六)以下人员不得参加引进: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的人员。
  4.不符合引进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六、公开引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7日(早上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瓮安县教育局人力资源科(瓮安县广电大楼八楼803室)
  3.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报名登记,资格审查实行“谁审查谁负责”的责任制,经资格审查合格准予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进工作的始终,在公开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引进招聘方案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七、考试
  考试为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2020年2月10日早上8:00前,在瓮安八小行政楼五楼,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进入候考室。
  (二)面试方式及面试考官抽调
  1、面试方式
  专业测试(说课或试教)。
  2、面试考官抽调
  面试考官由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于面试当日临时抽调,面试内容及评分标准临时确定,考生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引进环节。
  在公开引进工作中,同一学校同一职位报名人数超过职位数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录取进入下一环节;如招聘名额末位面试分数相同且超过职数的,末位分数相同的考生通过面试复试择优确定。
  面试结束后现场签订《瓮安县2020年公开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意向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签订《瓮安县2020年公开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意向就业协议书》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必须在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在2020年7月25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原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招聘的全部过程。2020年7月25日前不能提供档案政审的,视为政审不合格,不予招聘。
  十、公示
  经面试、体检及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聘用
  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本次聘用人员在聘用学校的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未满3年的,按聘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被聘用人员应按聘用文件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0天仍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十二、待遇
  此次公开引进的人员全部为事业编制,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十三、其它事项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结果公开。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 3.政审不合格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的。
  (三)考生参加面试后不按时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岗位。
  十四、在引进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十五、在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瓮安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的相关引进信息,考生未阅读或误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因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或招聘办联系不上考生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六、本《引进实施方案》解释权属瓮安县公开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领导小组。
  十七、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附件:1.瓮安县2020年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报名表.xls

2.附件2:招聘计划学科职位需求表.jpeg

瓮安县公开引进部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毕业生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