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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平邑县2020招聘师范类毕业生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平邑县2020招聘师范类毕业生70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平邑县教体局直属学校的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平邑教育快速发展,根据《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工作的意见》(临发〔2016〕13号)、《中共临沂市委 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4号)和《中共平邑县委 平邑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平发〔2019〕5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教学人才(不含平邑县内)和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共70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引进对象

  (一)高层次教学人才

  获得地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省优质课评选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具备其中一项即可),平邑县外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在编在岗高中专任教师。

  (二)山东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山东省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专业)。

  (三)国家 “双一流”建设师范类重点高校、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生

  国家“双一流”建设师范类重点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和山东师范大学,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

  (四)山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为学科教学)或山东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平邑籍并且本科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为学科教学)

  二、引进条件

  (一)高层次教学人才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2.教育教学能力强,现工作在高中、职业教育教学一线;

  3.教科研能力强,具有系统、坚实的教育理论知识和深厚的学科素养;具有团队精神,在学科建设中起到引领作用;

  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0年3月2日以后出生),其中获得省级及以上称号的高层次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3月2日以后出生);

  6.具有与选聘计划学科及学段相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二)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1.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专业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3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生、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2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6.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及学段相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7.获得山东省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参加从业技能大赛的学科与选聘计划的学科相对应;

  8.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国家“双一流”建设师范类高校、山东师范大学毕业生

  国家“双一流”建设师范类重点高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和山东师范大学,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毕业生。

  1.2018年、2019年、2020年师范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生、硕士生、博士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本科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0年3月2日以后出生),硕士生、博士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2日以后出生);

  5.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18年、2019年毕业生报名应有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6.应届毕业生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及学段相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2018年、2019年毕业生报名应有与应聘岗位学科及学段相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山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为学科教学)或山东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平邑籍并且本科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为学科教学)

  1. 2020年山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山东省外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平邑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为学科教学)的应届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品质好;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5年3月2日以后出生);

  5. 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有发展潜力;

  6. 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与应聘岗位学科及学段相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7.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待遇

  1.在职的平邑县外高层次教学人才,引进人员办理在职商调手续。

  2.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国家“双一流”建设师范类重点高校和山东师范大学,近三年(2018年、2019年、2020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山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本科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为学科教学)或山东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平邑籍并且本科须为师范类或研究生为学科教学)。以上引进人员列入事业编制。

  3.以上高层次教学人才和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引进到平邑一中、实验中学、新高中、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等县直单位工作。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高校现场报名人员(2020年3月2日—2020年3月6日)

  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体局组织人员到应聘人员单位或所在就读学校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届时请报名者提供以下材料:

  (1)《2020年平邑县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或《2020年平邑县引进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报名表》。

  (2)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4)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

  (5)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

  (6)两张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

  (7)高层次教学人才、山东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还须提供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单位或学校盖章确认,审核通过后材料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备案。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2.未在现场报名人员资格审查。

  未在现场报名的人员,可以于2020年3月12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pyjsyj2020@163.com(邮件要命名为“毕业学校+报名岗位+姓名”,如“北京师范大学语文岗位张小飞”)。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所提交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并告知审核情况和复审时间。

  (1) 复审时间:2020年3月14日—15日(每天8:30至17:30);

  (2)复审地点: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详细地址:平邑县城文化路2号,电话:0539-4211571,15106633286);

  (3)复审现场需提交的材料:《2020年平邑县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或《2020年平邑县引进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报名表》;诚信承诺书;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原件)或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或学校出具的毕业后可取得何种种类及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明(原件);两张一寸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高层次教学人才、山东省师范类高校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还须提供获奖证书以及能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其他所需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单位或学校盖章确认,审核通过后材料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备案。审核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3.资格审查

  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资格。

  (二)面试

  面试在平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和教体局负责(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审查通过人员按通知书提供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进行,按所报岗位分组进行试讲,试讲时间为10分钟,全场面试结束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岗位和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空缺或考生不足的岗位,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从相同或相近学科未确定考察人选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递补)。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体检考察

  在平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社局和县教体局组成体检考察组,组织拟引进人选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各种原因取消或放弃造成的体检或考察空缺的岗位,可在自愿的基础上从相同或相近学科未确定考察人选的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递补并进行体检考察。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方式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四)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报经主管部门审批后在平邑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有关部门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所有空缺不再递补)。新聘人员试用期一年(引进的在职的高层次人才试用期期间不降低工资标准),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引进人员,引进人员协议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五、其他

  1.对高层次教学人才和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引进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发现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引进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聘的,责任自负。

  报名咨询电话:0539—4211571 监督举报电话: 0539—4211321

  本《公告》由平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山东省平邑县基本情况可登陆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 进行了解。

  附件:

  1.2020年平邑县引进高层次教学人才和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计划表

  2.2020年平邑县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2020年平邑县引进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报名表

  4.诚信承诺书

平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附件1:2020年平邑县引进高层次教学人才和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计划表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日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政治

历史

地理

音乐

美术

体育

计算机

教育学

人数

9

10

9

1

6

5

6

3

4

6

2

1

4

3

1

所有引进人员就业方向为县直学校高中、职专、进修学校,其中体育含篮球一名、足球一名,音乐含器乐一名。

 

附件2:2020年平邑县面向全国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政治

面貌

 

近期

免冠

1寸

照片

籍 贯

 

户口所在地

 

出 生

年 月

 

身份证号

 

毕业学校、专业及获得学位时间

本科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获得学位时间

 

硕士

     

博士

     

从业资格证名称及取得时间

 

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联系地址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移动电话

 

个人

简历

(从高中开始填起;在校学习经历注明起止时间、学院、系、专业名称;有工作经历请注明起止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

参加学生会、

社团、社会实践活动情况

(请注明参加组织名称、起止时间、组织级别及担任的职务)

发表

论文

专著

情况

(请注明论文专著名称、发表时间、发表刊物名称、刊物级别)

奖惩

情况

(请注明奖惩时间及名称)

本人声明:上述填写内容真实完整。如有不实,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本表需正反双面打印使用。

2、奖惩情况栏:仅限填写获得的地市级教学能手、市级名师(学科带头人)、省优质课评选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称号。

 

附件3:2020年平邑县引进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报名表

姓名

 

性别

 

本科是否师范类

 

照片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籍贯

 

政治面貌

 

现家庭地址

 

民族

 

通讯地址

 

报考学科

 

取得教师资格证时间

 

教师资格证学段、学科

 

教师资格证编号

 

毕业学校、专业及毕业时间

本科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硕士

     

博士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技能大赛获奖、担任学生干部和所获荣誉

1.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应届毕业生从业技能大赛 学科 等奖。

2.担任学生干部:

3.所获荣誉:

班级人数、入学后各学期成绩排名及奖惩情况

 

学习经历(从高中填写)

 

家庭主要成员和社会关系

姓名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和职务

户口所在地

       
       
       
       

院系意见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诚 信 承 诺 书

我已阅读《2020年山东省平邑县引进高层次教学人才和师范类高学历毕业生公告》及有关说明,理解其内容,符合报名条件。我郑重承诺:本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证明证件等均真实、准确、有效,并自觉遵守引进工作的各项规定,诚实守信、严守纪律,认真履行报名人员义务。对因提供有关信息材料、证明证件不实,不符合引进要求,或违反有关纪律规定等所造成的后果,本人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报名者本人签名:

本人身份证号码:

2020年3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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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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