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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及有关规定,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计划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70人(岗位计划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0届山东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含符合跨省就业规定的外省生源公费师范毕业生)、重点高校(是指全球Top300名高校、全国“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国家重点学科2018至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2020届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师德修养和学习成绩,品行端正;

  (四)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六)年龄须40周岁以下(1979年2月7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7.《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中专业要求一栏中所列专业均为具体专业(二级学科),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

       (二)有关说明

       1.应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需有对应关系。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符合教育部新旧专业对照关系的,该专业毕业生也可应聘。教育部专业目录和新旧专业对照情况可在“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中查看。

       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报名首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2月7日。

       应聘人员不能如期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2016年12月1日后被国内高校(含科研院所)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含博士、硕士)与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与全日制研究生具有同等应聘资格。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3.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五、招聘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工作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2020年3月6日17:00网上报名结束。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将通过张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3月6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人员登陆张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angdian.gov.cn),下载《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告》附件中相关报名材料,填写信息后,以压缩包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djy416@163.com,邮件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报名人员必须如实、全面、详细地填写相关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电脑显示的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提交报名信息(每人限报1个岗位),对于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

       (1)《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

       (2)《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诚信承诺书》(附件3);

       (3)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见附件4)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非应届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二级学科)的证明。

       (4)身份证(正反面);

       (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要求纯色背景、jpg格式、大小15—45k);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5)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7)《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信息一览表》(附件9)。

       报名人员请将以上材料的扫描件做成一个PDF文件(其中照片及附件9不需做成PDF文件)打包一起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查工作,根据招聘条件和应聘人员在规定报名期限内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对需要补充材料的,应明确需要补充的具体材料(应聘人员需及时查看邮箱,未按时提交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3月7日上午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根据网上报名初审情况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面试

   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讲课、答辩主要考核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讲课、答辩两项满分均为100分,两项成绩分别按70%、3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较多,在多个面试组或不同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见附件10),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拟聘用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八、调剂

       面试结束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1比例的岗位,按1:1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并进行调剂,取消核减结果和调剂结果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告。

       九、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首先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1.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和岗位要求,全面了解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回避制度执行等方面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意见。

       2.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医院统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检查项目。对体检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岗位空缺,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十、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后,对面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于在审核、公示过程中因弃权或被取消资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可在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规定程序组织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分岗位依次选择聘用单位;若面试成绩相同的,采取按加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新聘用人员具有在同一单位连续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般为12个月。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原则上按照招聘岗位类别及层次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组织实施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

       应聘人员如果认为招聘过程中的具体行政行为影响了自身合法权益,可在具体行政行为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及时登录网站查看相关信息,按规定时间参加各个应聘环节,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招聘公告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部门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可对其作出取消本次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2861659   2869883(区教体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0533-2270366(区纪委派驻第五纪检组)

                        0533-3148986(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附件: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1: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xlsx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2: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doc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3: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诚信承诺书.doc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4:学历、专业和在校表现证明.doc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5:同意应聘证明(式样).doc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6:国家重点学科名单.xls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7: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Top300(2017-2019).xls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8: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doc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9:2020年淄博市张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高校毕业生信息一览表.xls
       淄博张店区2020教育系统招聘教师70人公告附件10:面试成绩修正办法.docx

张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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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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