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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大学2020人才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南昌大学2020人才招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南昌大学是国家“双一流”计划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是江西省唯一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教育部与江西省部省合建高校,是江西省高水平大学整体建设高校。

  学校地处“英雄城”南昌市,拥有前湖、青山湖、东湖、鄱阳湖4个校区,其中前湖主校区占地面积4321亩,校舍建筑面积150万平方米。

  学校办学始于1921年创办的江西公立医学专门学校和1940年创建的国立中正大学。1993年,江西大学与江西工业大学合并组建南昌大学,开创了全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先河。2005年,南昌大学与江西医学院合并组建新南昌大学,揭开了学校改革发展的崭新一页。党和国家领导人、教育部和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学校的建设与发展。2008年10月,习近平同志视察学校时深情寄语“南昌大学前景无限”。2016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学校视察,就高校科研创新和人才培养发表重要讲话,并勉励学校走创新发展之路,希望当代大学生珍惜韶华,用青春铺路,让理想延伸。学校本部现有教职工4362人(其中专任教师2524人,正副教授1461人),其中中国科学院院士1人,“双聘”院士4人,国家科技重点研发计划(含原“973计划”)项目负责人4人,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7人,青年拔尖人才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5人,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项目入选者5人,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4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1人,中科院“百人计划”人选1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1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3人,国际食品科学院院士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学部委员2人,国家科技部领军人才3人,教育部“新(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2人。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使命,将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近年来涌现了国际护理界最高荣誉奖“南丁格尔奖章”获得者邹德凤、全国优秀共产党员江风益、“江西省模范教师”王雨教授等为代表的一批爱岗敬业、立德树人的师德典型。

  进入新时代,南昌大学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奋力开启新时代高水平大学建设新征程,努力提升办学治校、服务国家地方新境界,开创“育人为本、创新引领、合建驱动、改革攻坚、实干兴校、拼争一流”新局面,书写创建高水平大学实现百年辉煌的奋进之笔。(数据截止时间:2019年11月)

  二、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和条件

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

各学院及科研单位

教师或科研

不限

专业不限,岗位条件如下

联系人:陈老师 田老师;联系电话:0791-83969076;邮箱:gcrc@ncu.edu.cn。也可直接与各学院和科研单位联系。

  1、招聘条件

  (一)杰出人才

  ①杰出人才:国际知名科学技术奖项获得者;或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国外相同层次的院士;或人文社科领域国内外公认的拔尖人才;

  ②具有组织、策划重大科研计划项目的经验,并取得标志性研究成果,在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研究上具备突出的统筹规划能力;

  ③对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能够引领相关学科群保持或赶超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

  2、工作生活条件

  ①以杰出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工作秘书;

  ②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用房;

  ③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支付方式;

  ④提供人才周转房一套;

  ⑤妥善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5~6万元;为子女提供小学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

  ⑥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学科领军人才

  1、招聘条件

  ①学科领军人才I类:“国家海外引进计划”创新人才长期(全职)项目入选者;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或“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含教学名师)入选者;或中科院“百人计划”(A类)入选者;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含原“973”、“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重大项目、创新研究群体、科学仪器研制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集成类)的项目负责人;或“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排名第1);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1);或国际权威科研大奖的获得者(排名前2);或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国际、国内公认杰出成就的知名学者;或就职于海外著名大学的教授、海外著名研究机构的资深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荣誉学部委员;

  学科领军人才II类:“国家海外引进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或“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入选者;或“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或“长江学者”青年学者;或“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或中科院“百人计划”(B、C类)入选者;或国家科技奖励获得者第2、3名;或在成果转化方面取得国际、国内公认重大成就的知名学者;或海外著名大学(研究机构)的终身教授(研究员)、特别优秀的副教授及相应层次者;或国家级重点学科负责人;或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或“2011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或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或人文社科领域公认的优秀学科领军人才以及相应层次者,或“五个一工程”获奖者,或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或茅盾文学奖获得者。

  ②已取得国内同行认可的重大科研成果;

  ③具有统筹学科发展规划,带领本学科保持和赶超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工作生活条件

  ①以学科领军人才为核心,组建学术团队,配备学术助手;

  ②提供必要的实验与办公用房;

  ③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支付方式。

  ④提供人才周转房一套;

  ⑤妥善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为子女提供小学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

  ⑥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学科方向带头人

  1、招聘条件

  ①现就职于海外知名大学助理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者;或近5年在国际国内著名刊物上发表过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或省级重要的教学、科研奖项;或国家级重点学科各方向的带头人;或教育部及其它部(委)科研平台的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的主要负责人;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各方向的带头人;或主持国家级的重要科技项目、文化建设工程项目者;或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者;

  ②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具有创新性构想,具有保持或赶超本领域国内先进水平的能力。

  2、工作生活条件

  ①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灵活组建学术团队;

  ②提供必要的实验和办公用房;

  ③协商确定薪酬待遇、安家费、购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及支付方式;

  ④提供人才周转房一套;

  ⑤妥善安排配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不能解决配偶工作的,学校提供一次性生活补贴;为子女提供小学至高中的一条龙优质教育资源;

  ⑥学校附属三甲医院提供优质的医疗保障服务。

 

  三、招聘优秀博士人才岗位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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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专业(研究方向)、学历及要求】

 

人文学院

教师

3

哲学类专业(010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3

历史学类专业(06),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2

档案学专业(120503),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10

中国语言文学类专业(050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杨艳兰 联系电话:0791-83969350 邮箱:rwxy@ncu.edu.cn

 

新闻与传播学院

教师

6

新闻传播学类专业(0503)、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1303)、文艺学专业(050101)、中国古代文学专业(050105)、中国现当代文学专业(050106)、社会学类专业(030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数字媒体方向)(081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仲杰 联系电话:0791-83969359 邮箱:xwcb@ncu.edu.cn

 

外国语学院

教师

2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050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人事招聘联系人:朱媛 联系电话:   0791-83969375 邮箱:wgy@ncu.edu.cn

 

艺术与设计学院

教师

1

设计学类专业(1305),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教师

1

 

教师

1

艺术学理论类专业(1301)、舞蹈学专业(130202 ),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教师

1

美术学类专业(1304),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 陈灵华 联系电话:0791-83969414 邮箱:987234267@qq.com

 

法学院

教师

3

法学类专业(030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 秦靓 联系电话:   0791-83969435 邮箱:lawschool@ncu.edu.cn

 

公共管理学院

教师

5

应用心理学专业(040203 )、社会学类专业(0401)、传播学类专业(1204)、管理学类专业(12)、统计学类专业(0714)、法学类专业(03),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人事招聘联系人:谭盛 联系电话:0791-83969455 邮箱:gggl@ncu.edu.cn

 

马克思主义学院

教师

6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0305)、哲学类专业(0101)、政治学类专业(0302)、政治经济学专业(020101)、中国近现代史专业(060206),中国史类专业(060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王亚平 联系电话:0791-83968419 邮箱:wyp270309879@126.com

 

经济管理学院

教师

3

应用经济学类专业(0202)、理论经济学类专业(0201 )、地理学类专业(0705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1201)、应用数学类专业(0701 )、工商管理类专业(1202 )、系统工程类专业(081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 邓德胜 联系电话:0791-83969463 邮箱:jgxy@ncu.edu.cn

 

旅游学院

教师

2

管理学类专业(12)、经济学类专业(02)、 地理学类专业(0705)、旅游管理专业(120203),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 姜海燕 联系电话:0791-83969602 邮箱:lyxy @ncu.edu.cn

 

体育学院

教师

1

体育学类专业(0403)、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沈小袷 联系电话:   0791-83969720 邮箱:jyxy@ncu.edu.cn

 

管理学院

教师

5

管理学类专业(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12)、统计学类专业(0714),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刘芳兵 联系电话:0791-83968409 邮箱:glxy@ncu.edu.cn

 

理学院

教师

5

物理学类专业(070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教师

6

数学类专业(070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张文咏 联系电话:0791-83969283 邮箱:slxy@ncu.edu.cn

 

化学学院

教师

3

化学类专业(0703),化学工程与技术类专业(0817),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王琳 联系电话:0791-83969514 邮箱:244933393@qq.com

 

生命科学学院

教师

3

生物学类专业(0710)、药学类专业(1007)、农学类专业(09)、生态学类专业(0713)、基础医学类专业(1001)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2)、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0831)、生物工程类专业(0836)、水产类专业(0908)、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0)、微生物学专业(071005),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人类衰老研究所 科研

5

生物学类专业(0710)、药学类专业(1007)、农学类专业(09)、生态学类专业(0713)、基础医学类专业(1001)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2)、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0831)、生物工程类专业(0836)、水产类专业(0908)、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0)、微生物学专业(071005),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人事招聘联系人:沈松 联系电话:0791-83968261 邮箱:shensong@ncu.edu.cn

 

食品学院

教师

3

理学类专业(07)、工学类专业(08)、农学类专业(09)、医学类专业(10),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 张颖颖 联系电话:0791-83969526 邮箱:444039551@qq.com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教师

10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05)、物理学类专业(0702)、化学类专业(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09)、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0810),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实验教师

2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05)、物理学类专业(0702)、化学类专业(0703)、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09)、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081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欧阳雯静 联系电话:0791-83969553 邮箱:mse@ncu.edu.cn

 

资源环境与化工学院

教师

5

工学类专业(08),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鄱阳湖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科研

2

理学类专业(07)、工学类专业(08)、农学类专业(09),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吴代赦、杨慧 联系电话:18970092386、13755633606 邮箱:ncuecec@126.com

 

机电工程学院

教师

7

工学类专业(08),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 王环宇 联系电话: 0791-83969625 邮箱:ncwhy@foxmail.com

 

建筑工程学院

教师

8

力学类专业(0801)、建筑学类专业(0813)、城乡规划学类专业(0833)、土木工程类专业(0814)、水利工程类专业(0815),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韩婷婷 联系电话:   0791-83969652 邮箱:tmgcxz@ncu.edu.cn

 

信息工程学院

教师

10

数学类专业(0701)、统计学类专业(0702)、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专业(0807)、交通运输工程类专业(0823)、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0810)、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0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12)、软件工程类专业(0835)、电气工程类专业(0808)、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11)、仪器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04)、物理学类专业(0702)、地球物理学类专业(0708)、系统科学类专业(0711)、光学工程类专业(0803)、测绘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16)、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25)、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0831)、军队指挥学类专业(1105)、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120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何宇东 联系电话: 0791-83969675 邮箱:xgxy@ncu.edu.cn

 

软件学院

教师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12)、软件工程类专业(0835)、网络空间安全类专业(0839)、数学类专业(0701)、系统科学类专业(0711)、工学类专业(08),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熊爱勤 联系电话:0791-88305687 邮箱:soft@ncu.edu.cn

 

基础医学院

教师

3

基础医学类专业(1001)、临床医学类专业(1002)、药学类专业(1007)、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0831)、生物工程类专业(0836)、兽医学类专业(0906)、生物学类专业(0710),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芦海姗 联系电话: 0791-86361693 邮箱:171988522@qq.com

 

公共卫生学院

教师

3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1004),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1

生物学类专业(0710)、化学类专业(0703),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段德华 联系电话: 0791-86362283 邮箱:dehuaduan@163.com

 

药学院

教师

2

药学类专业(1007),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1

药学类专业(1007),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龙建新 联系电话0791-86361839 邮箱:longjianxin6868@126.com

 

护理学院

教师

2

护理学类专业(1011)、临床医学类专业(1002)、心理学类专业(040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殷敬军 联系电话:13870093483 邮箱:ncdxhlx@163.com

 

玛丽女王学院

教师

1

基础医学类专业(1001)、临床医学类专业(1002)、生物医学工程类专业(0831)、生物工程类专业(0836)、生物学类专业(0710),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和韵 联系电话:0791-83827397 邮箱:NCUJP2013@126.com

 

临床医学实验中心

实验教师

2

医学类专业(10)、生物学类专业(0710)、兽医学类专业(0906),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万秋华 联系电话:13707083558 邮箱:kuanghaibin@ncu.edu.cn

 

实验动物科学中心

科研

1

兽牧学类专业(0905),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1

兽医学类专业(0906),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康路妹 联系电话:0791-88603190 邮箱:ncdxsydw@163.com

 

高等研究院(编制放在相关学科所在学院)

科研

4

物理类专业(0702)、化学类专业(0703)、生物类专业(0710)、材料类科学与工程专业(0805)、力学类专业(080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曾蔷      联系电话:0791-83969963    邮箱:zqiang@ncu.edu.cn

 

图书馆

教师

1

图书情报类专业(1205)、教育学类专业(040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徐亨南 联系电话:0791–83969258 邮箱:xuhengnan@ncu.edu.cn

 

期刊社

编辑

1

机械工程类专业(0802)、物理学类专业(0702)、化学类专业(0703)、哲学类专业(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0305)、基础医学类专业(1001)、临床医学类专业(100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吴莉 联系电话:   0791-88305346 邮箱:wuli@ncu.edu.cn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工程

1

教育学类专业((040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黄娟  联系电话:0791-83969294 邮箱:xjzx@ncu.edu.cn

 

信息化办公室

工程

1

网络空间安全类专业(0839)、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12)、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09)、软件工程类专业(0835),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梁勇 联系电话:13970016366     邮箱:yliang@ncu.edu.cn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教师

1

教育学类专业(0401)、心理学类专业(040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黄雅婷  联系电话:0791-83969727   邮箱:335855924@qq.com

 

国家硅基LED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科研

2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05,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科研

2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0810)、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09)、仪器科学与技术类专业(精密仪器)(0804)、光学工程类专业(0803),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科研

1

机械工程类专业(0802)、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11)、电气工程类专业(0808 ),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人事招聘联系人:胡武民 联系电话:13707098858  邮箱:rscrsk@ncu.edu.cn

 

生物质转化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编制在食品学院)

科研

3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专业(0807)、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2)、生物学类专业(0710),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人事招聘联系人:刘玉环  联系电话:13755621329     邮箱:568230889@qq.com

 

生命科学研究院

科研

1

生物学类专业(0710)、生态学类专业(0713)、地理学类专业(070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0),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陈金勇 联系电话:0791-83827086、13576126911 邮箱:ils@ncu.edu.cn

 

中德联合研究院

科研

2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2)、医学类专业(10)、生物学类专业(0710)、化学类专业(0703),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 江惟舒 联系电话:0791-88333529   13807911532 邮箱:jxoai@ncu.edu.cn

 

转化医学研究院

科研

4

化学类专业(0703)、生物学类专业(0710)、基础医学类专业(1001)、药学类专业(1007)、医学技术类专业(1010)、临床医学类专业(100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喻阳玉      联系电话:13755671595   邮箱:sandy1190@126.com

 

国学研究院

教师

2

中国语言文学专业(0501),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徐赵凤 联系电话:0791-83862862 邮箱:472223258@qq.com

 

江西生态文明研究院

科研

4

经济类专业(02)、理学类专业(07)、工学类专业(08)、林学类专业(0907),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刘尧兰   联系电话:18970068188 邮箱:jxstwm@ncu.edu.cn

 

空间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科研

1

地球物理学类专业(0708)、物理学类专业(070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科研

1

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0810)、电子科学与技术类学专业(0809),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科研

1

测绘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16),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科研

2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05)、物理学类专业(070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科研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12),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李萍萍 联系电话:13970952944 邮箱:lipingping@ncu.edu.cn

 

江西发展研究院

科研

3

社会学类专业(0303)、公共管理类专业(1204),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

 

联系人:徐芳 联系电话:13767192189、0791-83968323 邮箱:jxfzck@ncu.edu.cn

 

食品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实验

5

化学类专业(0703)、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32)、营养与食品卫生学专业(100403)、生物学类专业(0710),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游峰 联系电话:0791-88304545   邮箱:sklf_nc@163.com

 

教育发展研究院

科研

1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专业(0305)、教育学类专业(040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吕合 联系电话:13870883604 邮箱:rscrsk@ncu.edu.cn

 

光伏研究院

科研

4

物理学类专业(0702),化学类专业(0703),系统科学类专业(0711),光学工程类专业(0803), 材料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05),冶金工程类专业(0806),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专业(0807),电气工程类专业(0808),电子科学与技术类专业(0809),信息与通信工程类专业(0810),控制科学与工程类专业(0811),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

 

联系人:黄海宾   联系电话:13576906107     邮箱:ipv@ncu.edu.cn

 

  以上岗位条件说明:

  1、一般应具有高水平院校、科研院所、海外知名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且第一学历要求具有高水平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各学习阶段所学专业相近或相关,有海外学习或研究背景一年以上人员优先录用,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2、除特别说明外,博士年龄原则上要求,理工医科32周岁以下,人文社会科学35周岁以下,业绩特别突出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正高45周岁以下。

  四、优秀硕士人才(事业编制内聘用)

  学校2020年将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15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0名,请保持关注人事处网站(校外招聘)通知公告。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岗位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凡有意应聘者,请登录南昌大学人事处网站人才招聘系统http://zpjob.acabridge.cn/school/526 (学术桥)报名,报名须先注册个人账号,再选择岗位投递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含基本情况、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业绩成果等)。

  3、注意事项: ①应聘者将简历及有关业绩材料一道制成压缩包后上传,每个压缩包大小不宜超过5M;②如需发送电子邮件可发至人事科邮箱,地址附后。投送要求:邮件主题及附件请注明:毕业院校、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拟应聘学院及具体岗位(例如:某某大学+王某某博士+中国语言文学专业+应聘人文学院教师岗位);③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4、学校人事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791)83969074  

  E-mail: rscrsk@ncu.edu.cn

  六、考核方法

  1、心理测试:应聘者应先参加心理测试。心理测试达到常模者,方能进入考核。

  2、考核方式: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笔试、面试、讲课、专业技能操作考核等一种或多种形式进行考核。择优录取,考核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

  七、健康检查

  1、根据考核结果,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择优确定健康检查人员。

  2、在我单位指定的地点进行健康检查,检查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试行)》(赣教发〔2010〕09号)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八、公示

  1、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基本情况、岗位等相关信息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

  2、用人单位将拟录用人员提交的应聘材料、考核材料、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考察公示材料、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的审核意见材料等报人事处,经人事处处长办公会审核后,校内公示三天(含思想政治和业务能力考察材料)。

  九、聘用

  1、考核、检查合格,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通过,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2、通过公开招聘招收的新进人员,符合学校文件规定的可按国家事业编制调入或接收,在本单位纳入编制管理。

  十、引进人才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待遇

  具体待遇面议。

  (二)优秀博士人才待遇(税前) 

博士层次

类型

安家费+购房补贴(万)

科研启动费参考标准(万)

紧缺专业、海外博士、全球三大排名前200名高校、业绩或背景突出博士待遇

满足两个及以上条件的高层次,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

55-65

10-50

满足三个条件

55

文9-10、理11-12、工医13-15

满足两个条件

45

文7-8、理9-10、工医11-12

满足一个条件

30

文5-6、理7-8、工医9-10

一般博士待遇

海外经历一年以上

21

文5-6、理7-8、工医9-10

无海外经历或海外经历一年以下

19

文3-4、理5-6、工医7-8

本表说明:

1、 引进人才取得博士毕业证和学位证,并正式报到上岗后,学校按本表提供相关待遇;

2、 视专业(学科)及立项情况,由学校确定是否提供科研启动费。如决定提供科研启动费,其参考标准见本表;

3、 安家费为一次性支付,住房补贴分八年支付,如购房可一次性提取(根据货币化分房政策,学校如出台相关政策,博士购房补助则按学校制定的货币化分房政策执行);

4、 夫妻双方同为博士,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合并计算,为正常值的1.5倍;科研启动费分别计算。但如夫妻双方同为985高校、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全球三大排名前400名高校,或夫妻双方所学专业均为紧缺专业,或夫妻双方均业绩突出的,安家费和购房补贴可申请分别计算;

5、 已具有博士后经历且科研业绩突出者,可享受校聘副教授三级岗位津贴待遇三年,三年内可参评副教授;如三年后未能晋级,则回到原待遇;

6、 本表所示“紧缺专业”为:外国语言文学(不含英语专业)、马克思主义理论、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金融学、会计学、建筑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气工程、信息安全、护理学、人体解剖、病理生理学、社会保障、体育学、城乡规划学。

7、 本表所示“全球三大排名前200名高校”认定标准为:以上海交通大学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QS世界大学排名、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杂志THE世界大学排名为依据,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排名中均排列前200名即认定。

  (三)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享受的有关待遇

  学校现有材料科学与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临床医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生物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力学、化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1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专职科研人员,欢迎广大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1、实行年薪制,年薪25-35万元,为期三年。具体待遇由申请人与设岗学院(部)商议。

  2、享受学校在职非事业编制人员相同的社会保险。

  3、学校提供过渡性住房一套。子女教育可参照学校教职工子女,在南昌大学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入学入托。

  4、出站考核优秀者,可在当年按照工作程序录用为学校正式教师。其参加工作时间从进站之日起计算,博士后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以作为将来职称评定业绩。

南昌大学人事处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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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淮北师范大学2024年附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考核公告

根据《2024年度淮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专职辅导员、专任教师)》,经研究,学校决定近期开展2024年度附中教师(共正式编制3人)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政策观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

(三)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均学历学位双证齐全。应届毕业生需于2024年7月15日前取得硕士学历学位证书。

(四)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五)身心健康,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截止

应聘报名将于2024年5月22日(周三)上午8:00结束,所有报名人员的初审结果可登陆淮北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网站查询。

(二)资格审查

收到简历后,人事处、相关单位及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初审合格且确定来我校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人员须于2024年5月24日(周五)上午8:00前,按资格复审与考核邀请邮件的地址回复确认邮件,确认邮件主题标明: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确认参加附属实验中学**教师岗位招聘考核。如未收到确认邮件,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

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将通过招聘系统逐一邮件告知。

资格审核、笔试及面试等考核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

来校参加考核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身份证、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发表的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证明、学习成绩单、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

(三)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在通过资格复审后,领取准考证参加相关考核。资格复审工作安排如下: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上午8:00–8:50

资格复审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中门(淮北市东山路100号)

复审材料:1.本科及硕士学位学历证书,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2.身份证(须复印件);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需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及“本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若逾期未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同意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书面承诺材料。);4.已就业的应聘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盖章)或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未就业的提供就业推荐表或空白三方协议书。验证合格,现场发放准考证,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和材料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报名资格。

现场资格复审确认通过并参加考试人数达不到3:1时,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核

在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人事处、附中共同组织,整个考核过程在校纪委的监督下进行。考核方式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闭卷考试,统一进行。满分为100分)

教育理论(20%)及相应学科教学设计(80%)。相应学科教学设计准备3个课题,开考前由每一科准考证号第一位的考生抽取相应学科的课题。

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上午9:00–11:00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不足以上比例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二)面试(采用试讲和现场问答的形式)

试讲时长不超过10分钟,现场问答不超过5分钟。试讲内容:招聘学科新教材必修课内容。试讲环节重点考察考生的教学内容组织、语言阐述逻辑、板书设计等方面的教学基本功。现场问答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

每个岗位由评委分别准备3个课题,由每一科面试抽签第一位的考生当场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课题确定后,作为本学科本次面试唯一题本。各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第一号考生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15分钟后,第二名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进入备课室备课。以后每隔15分钟按抽签号顺序送一个考生进行备课;第一号考生备课满30分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进行上课,以后每隔15分钟送一个考生到面试室进行上课,以此类推。

时间:2024年5月28日(周二)下午14:30(提前15分钟来校进行抽签)

地点: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面试考官成员为5人或7人,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学校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和外请专家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其他亲属关系以及具有师生关系等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考核总成绩

(1)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合成计算,笔试占比40%,面试占比60%。

(2)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排序后,在学校校园网公布。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排序;如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按所在面试评委组所有评委成绩总分排序;再相同的,由招聘考核工作小组提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四)体检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表统一使用《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如体检不合格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

(五)考核工作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页公示7天。在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学校成立附属实验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次附属中学教师招聘工作;招聘工作在淮北师范大学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外地考生应根据考核时间安排,提前做好行程安排,相关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淮北师范大学人事处0561-3801056

淮北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0561-3803274

监督电话:淮北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561-3803252

联系地址:淮北市东山路100号淮北师范大学相山校区

淮北师范大学附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16日

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各特岗计划实施县(区、市)人民政府: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按照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23〕1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精神及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2023〕15号)安排,2023年我省9个设区市65个县区共招聘特岗教师3412人(见附件1、2)。现就做好2023年我省特岗教师聘用与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时足额发放特岗教师工资。要切实提高站位,进一步夯实部门主体责任,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夯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 建立特岗教师工资待遇落实长效机制的通知》(陕教〔2019〕333号)精神和要求,确保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按时正常足额发放,不折不扣落实好国家和我省关于特岗教师工资待遇有关政策。特岗教师在三年聘期内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其他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其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中央补助部分,由县(区、市)政府承担。

二、切实解决特岗教师生活待遇。县(区、市)政府要落实资金,解决特岗教师地方性津补贴、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商业保险除外)应缴纳的相关费用。落实好特岗教师周转宿舍等生活待遇保障工作,妥善解决特岗教师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的困难。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的县(区、市),应将特岗教师纳入实施范围。

三、不断规范和加强特岗教师管理。特岗教师三年聘期(服务期)内由县(区、市)教育局(特岗办)代本级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日常管理,计算工龄、教龄。县(区、市)教育局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管理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入档留存,作为办理特岗服务证书的有效依据;市教育局每年抽查一次。对违反聘用合同及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依法依规及时处理。

四、保障和维护特岗教师权益。持续加大对特岗教师的关心帮扶力度,在工作和学习上多指导,思想和生活上多关心,确保特岗教师在工资待遇、职称评聘、评优评先、骨干选拔、继续教育、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落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17〕11号),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愿意留任的特岗教师,按规定程序直接办理聘用手续,确保全部入编入岗,鼓励服务期满特岗教师继续扎根基层,服务乡村教育。落实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考国家公务员、硕士研究生等优惠政策。尽快完成特岗教师聘用合同书,全力保障特岗教师合法权益。

五、进一步加强对特岗计划的总结宣传。加大对特岗计划和特岗教师的宣传,深入挖掘特岗教师群体的优秀典型,大力宣传特岗教师志存高远、扎根乡村的奉献精神和感人事迹,切实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定期总结交流,不断增强特岗教师的职业自信和使命感、归宿感,确保特岗教师安心舒心用心工作。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省教育厅(省特岗办)联系。

联系人:周淼、赵芳

电话:029-85370059

电子邮箱:sxtgjs@126.com

附件:
1.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统计表
2.   2023年陕西省招聘特岗教师名单

      中共陕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医疗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福建宁德市福安市高级中学2024年招聘教师6名的通告

福安市高级中学地处福安城区,福建省二级达标高中,环境幽雅,交通便利。现为满足学校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高中数学教师3名

高中物理教师3名

二、报名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师范院校毕业生优先。师范类大学四年级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可顶岗、实习。

2.性格开朗、大方得体,对学生认真负责,有责任心。

3.职业道德高尚、为人师表,积极承担学校工作任务。

4.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操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涉金融“三欠”,无犯罪记录。

三、报名方式

1.来电报名;

联系人:詹老师 13030966706

     江老师13706028910

2.应聘教师将个人简历电子版发送至学校邮箱:2556339119@qq.com

3.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7月19日

四、待遇与福利

1.学校统一安排住宿;

2.工资待遇面议。

安徽池州市贵池区2024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现就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数共10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招聘公告、岗位等信息于2024年5月16日起同时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教育和体育局网(http://czsjt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等相关网站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届毕业生可凭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报名,并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专业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报名时间为5月23日8:00至5月2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资格审查由贵池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网络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5月28日12: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5月28日12: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5月29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紧缺学科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于5月30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1)中小学教师笔试科目为《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课程改革政策和师德修养等相关知识及学科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范围以《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附件2)为准。

(2)幼儿园笔试科目为《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律法规、幼儿园教师修养和幼儿教育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6月10日

上午 8:30—10:30 《中小学教育综合知识》或《幼儿园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见准考证。

考生于6月7日9:00至6月9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上述人员于6月11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办理。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教师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加分)。考生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考生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学位)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3.属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含幼儿园)和岗位要求的普通话等级及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或证书编号。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或证书编号,或原件与岗位要求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

(四)专业测试

1.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满分为100分。

2.幼儿园教师招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考评包括试讲和技能展示(钢琴弹唱、舞蹈、绘画),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占40分,技能展示每项20分)。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最终合成成绩

考生最终合成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含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合成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如最终合成成绩相同的,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安徽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5〕15号)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贵池区教育体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考生中,按考生最终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教师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566-3219827(贵池区教育体育局)

考务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表

    2.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6日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进一步加强石台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批准,决定开展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师范专业毕业生。

二、引进计划

引进教育人才共5名(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3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2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附件岗位表“专业”参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等。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方式

采取“专业测试加体检、考察”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公告于2024年5月16日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2.报名地点:石台县人社局(地址:石台县仁里镇和平南路劳动巷3号)  

3.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专业测试(考试)。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供《安徽省石台中学2024年引进教育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登录公告网页下载自行填写)、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属参加2024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和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202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和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承诺书。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为确保引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引进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数。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超过20人的,则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按笔试成绩取前1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1名如有并列,则一同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组织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另行公告。

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无生上课)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

专业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设定成绩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相同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另行通知。

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本次引进人才不收取专业测试考试费用。

(五)体检与考察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及《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与认定政策解释口径》(教资〔2014〕7号)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岗位匹配、诚信记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综合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引进人才名单,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核准报批相关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事业编制),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引进人才各环节信息,均在石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请报名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同时,报名考生须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台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7685(县教体局)

                0566-3295055(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66-3296660(县纪委监委派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0566-6021059(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石台县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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