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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0琼中县竞聘秀教育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2020琼中县竞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公开竞聘工作,依据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海南省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市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第一批公开竞聘补录暨第二批公开竞聘工作方案》(琼教师﹝2019﹞109号)以及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市县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第一批公开竞聘补录暨第二批公开竞聘工作方案》,引领优秀教育人才服务我县基层学校(即全县各乡镇及以下学校,不含县城区学校,含乡镇中小学、村小、教学点,以下简称乡镇中小学),促进我县农村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现将有关竞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聘岗位(详见附件1)

(一)农村省级骨干校长3名(暂定初级中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岗位1个、小学校长岗位2个,资格审查后依据报名情况可调剂岗位数量,初级中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校长可聘用到小学校长岗位)。

(二)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79名(也称农村省级骨干教师。其中:初中34名,小学45名)。

二、竞聘时间:2020年1月启动竞聘工作,2月确定聘用人员,3月底相关聘用人员到岗任职。

三、应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在职校长教师

面向全国中小学校校长、教师公开竞聘(含本县校长、教师,不含尚在聘用合同期内的我县2015—2019年期间面向全国招聘引进的中小学优秀校长、学科骨干教师、农村基层教育人才),本省人员报考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参与公开竞聘的优秀校长、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涉及年龄、教龄、任职时间等截止2019年12月31日计算)。

1.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与竞聘职位要求相符合的教师资格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在民办学校任职任教的人员年龄须在50周岁(含50周岁,下同)以下,且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或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民办教师竞聘仅限本省人员,同时须承诺办结调入手续后5年内不调出。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处分期限未满或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曾有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具体资格条件。

(1)农村省级骨干校长资格条件。

中学校长(含九年一贯制学校)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小学校长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中学校长(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可以申报小学校长岗位。

‚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5年以上(含5年)校级领导或县级及以上研训机构教研员或县级及以上城区规范化(或一级或示范或优质或同等层次)学校中层正职任职经历(以下统一简称校级领导),原则上近3年内任现职校级领导。如近3年内已不担任现职校级领导,须曾任校级领导,且任职期间业绩比较突出,后到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教学业务主管部门任职。

ƒ曾被县级(含县级)以上组织部门或人社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名校长、骨干校长、优秀校长或相当荣誉;或任职学校被评为县级(含县级)以上规范化学校或一级学校或示范学校或教育教学先进学校或同层次学校,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校长工作室主持人。

④所主持的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或奖励。

(2)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资格条件。

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中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不满45周岁,可放宽到中小学一级职称);小学教师要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年龄男52周岁以下、女47周岁以下,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和近两届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教龄,现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ƒ曾被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或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相当荣誉,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评为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教坛新秀或相当层次专业称号,或担任地级及以上规范化学校或一级学校或示范学校或教育教学先进学校或同层次荣誉学校学科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教育教学业务处室负责人,或担任县级及以上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

④教育教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曾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或奖励。

⑤应聘小学教师能胜任全科教学(一专多能)工作的同等条件下(达到合格分数线)优先聘用。

(二)退休教师

面向全国中小学退休教师公开竞聘(含本县退休教师,省外无人事劳务纠纷的不在岗教师可以视为退休教师,下同)。

曾获得全国优秀教师、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全国性行政表彰,或具有特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具有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或曾担任省级卓越教师工作室主持人,或具有中小学副高级教师职称且曾被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人社部门授予优秀教师、教学名师或相当荣誉称号的退休教师,年龄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可参加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竞聘。

四、竞聘工作程序

竞聘工作在省教育厅统筹安排指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一)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应聘者须于2020年2月15日前将应聘材料(含业绩材料,含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相关的校长及学科骨干教师证书、获奖证书及业绩证明等材料)复印件寄至海南省琼中县教育局人事股(邮编572900,时间以当地邮戳为准)。由县教育局组织专家组对应聘者递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主要查看应聘者的学历、资历、业绩等是否达到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竞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业绩评审,其名单将在2月20日前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告知业绩评审的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等。琼中县教育局还将分别同时电话告知其本人相关事宜。

(二)组织业绩评审。业绩评审分为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和业绩材料评审两个阶段,并统一在2020年2月28日前完成。由省教育厅提供业绩评审的专业支持和指导。应聘小学教师能胜任全科教学(一专多能)工作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满分为100分,重点评审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对校长应聘者主要评审其教育思想、办学思路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方式进行;对教师应聘者主要评审其专业知识功底和教学实践能力,通过现场陈述和答辩及微格教学等方式进行。面试答辩(岗位能力考评)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答辩达到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分数的应聘者进入业绩材料评审阶段。

(2)业绩材料评审满分为100分,着重考察审核竞聘者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专家组依据校长、教师业绩材料评审要点,审核应聘者本人提交的应聘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

(3)应聘者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按面试答辩得分占60%、业绩材料评审得分占40%折算合成,取小数点后两位。竞聘者业绩评审综合成绩将张榜公布,并通知本人。根据评审情况按应聘岗位及学科学段岗位类别设立合格分数线(即可聘用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面试答辩得分必须为60分(含)以上。

(4)校长评审专家组由省一级学校校长、省级规范化学校校长、省级骨干校长、教育管理专家等组成;教师评审专家组由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教研员、具有中小学高级职称的优秀教师、教育管理专家等组成。

(5)应聘者面试报到时须提供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审查属实后退回原件。应聘者必须对所提供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考察与体检。2020年3月15日前根据应聘者的业绩评审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并在琼中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组织考察和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各类人选均须进行实地考察,并在3月20日前将考察结果报省教育厅备案。

(1)同一岗位(学科学段)类别的应聘者,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其中,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以面试答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若业绩材料评审得分、面试答辩得分均相同情况下,商应聘人员确定,并取得一致意见。

(2)经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预录。空缺的竞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可以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预聘名单。2020年3月20日前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预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应在3月底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其中需要从县外调入或从民办学校调入的,解决调入所需的编制岗位问题,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退休教师采取一年一签合同方式,每学年考核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一年。

五、有关待遇

(一)优先解决编制和岗位(不含退休人员)。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服务期不少于3年(从民办学校调入的教师承诺服务期不少于5年,但其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待遇以3年为一个聘期确定。本县县城区竞聘人员编制可以保留在原工作单位)。县教育局负责组织有关学校在核准的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额内,做好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的聘任工作。如有特殊需要,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适度设置特设岗位,待完成工作任务后或相应等级的岗位出现空缺时,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

(二)解决住房及家属子女问题。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为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提供周转宿舍,并配备桌椅、床、厨具、电视、互联网等基本生活用品。如符合有关条件,可优先安排购买我县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聘用的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不含退休人员)要求同时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我县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

(三)享受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在职人员其他待遇与所在学校在编在岗教师一致)。聘用人员除了享受正常工资待遇或退休金外,在聘期内还享受省委人才发展局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基层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琼人才局通〔2018〕9号)中规定的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均为税后标准(即个人所得税后标准)。

前3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或聘期满未能续聘的,不再发给聘用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乡镇工作补贴。

六、有关要求

竞聘工作所聘用人员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所聘用人员为民办学校任职任教人员的,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海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规定(试行)》(琼人社发〔2018〕518号)相关规定的,可以办理人事调动手续。属于退休教师的,建立劳务关系。

受聘人员分别签订“农村省级骨干校长”和“农村省级学科带头人(农村省级骨干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并提前报省教育厅备案审查。其中,由县教育局与聘用校长签订聘用合同及任期目标责任书,明确任期内的目标责任,用人学校、教育局与聘用教师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务合同)。签订的合同期限应不少于3年(含3年,其中退休教师采用一年一签方式),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应按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约定。聘期满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受聘人员可以续签合同3年,继续享受不低于现标准的乡镇工作补贴,考核为优秀又不愿意继续留任的,经本人提出申请,调动到县城区学校工作。强化对聘用校长和教师的考核与管理,建立和完善考核制度和机制,考核结果作为确定相关待遇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七、本公告由海南省琼中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 海南省琼中县面向全国公开竞聘第二批农村地区优秀教育人才计划和待遇标准表(均为税后标准,即个人所得税后标准)

2. 海南省琼中县面向全国公开竞聘第二批农村地区

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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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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