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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烟台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烟台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20年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2名(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9年2月1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心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依据岗位用人需求和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研究确定并由招聘主管机关公布审核通过的专业(含认定的相近专业),以便相同专业人员报考。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应于2020年8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等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0年2月17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须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无业人员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强制隔离戒毒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有道德败坏不良行为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本人有6个月及以上非公派国(境)外留学或生活经历、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等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不得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岗位。相关政策由烟台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仅限特定人员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烟台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或外地生源参加烟台市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年度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6、2017、2018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除外;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或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退役后复学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且为烟台市接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安置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不再适用该政策。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具有烟台户籍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原公安现役部队)退役士兵、复员干部。烟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应聘的有关政策解释和答疑工作;面向“残疾人”招聘岗位仅限以下人员报考: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包括社保卡搭载的残疾人证),两证均需2020年2月17日(含)前核发,具有烟台市户籍或生源,生活能够自理,无全身性、进行性疾病,符合招考岗位要求,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要求。报考以上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符合岗位招聘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报名

  招聘岗位分为综合类A、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等六类。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2月18日9:00-2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2月18日12:00-2月21日11:00;

  缴费时间:2020年2月18日12:00-2月22日16:00;

  报名网址: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index.html)。

  (二)具体要求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可在岗位需求表中查询。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首次登陆需注册,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然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状态”的流程提示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系统于2月20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为保证报名顺畅,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2.网上初审: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指定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查看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2月21日11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2月21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无法直接获得应聘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

  3.网上缴费: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务于2020年2月18日12:00-2月22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资格。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网上缴费成功后,报考综合类A岗位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3月17日9:00-3月22日9:3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下同)、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报考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岗位的应聘人员打印《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的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和残疾人,通过网上初审后,须在2020年2月18日12:00-2月22日16:00内完成网上缴费,并于2月22日16:00前通过电子邮箱提交申办免费的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具体要求详见本简章附件2。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定向招聘岗位取消核减的计划调整到本招聘单位(部门)其他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个别急需紧缺专业、特殊人才经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笔试结束后,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合格线、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具体要求请在相应笔试类别岗位笔试成绩公布后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查询。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简章附件2。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需按附件3式样提供,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面试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笔试后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经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在笔试成绩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四、考试

  招聘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时间

  各类招聘岗位笔试均考一科。

  综合类A岗位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笔试时间:2020年3月22日上午9:00-11:30。

  医疗类B、药学类C、中医类E、护理类F、教育类G岗位笔试内容、笔试时间等另行通知,具体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2.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综合类A岗位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依次确定:招聘4(含)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招聘5人至10(含)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合格人数为零的岗位,取消聘用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通过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并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按照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文件规定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免缴面试考务费。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专业测试、情节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于本场面试结束后公布。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的其他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岗位体能测评合格的应聘人员,方可按上述办法确定为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招聘单位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布。

  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岗位的,面试后需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由烟台市公安局组织实施,相关事宜请咨询烟台市公安局。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不计入应聘人员总成绩。体能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聘用资格。体能测评时间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请关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小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国家对招聘岗位考察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岗位的,考察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烟台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岗位的,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应聘烟台港引航站海港引航岗位的,除符合招考体检要求外,还应符合船舶驾驶员体检要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应聘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应聘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并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主管机关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应聘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构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聘用手续办结前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招聘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拟聘用人员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有关调动、派遣手续,招聘单位按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应聘须知等各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招聘政策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5-6905229,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1

  报名期间复核电话:0535-6783596

  报名期间技术支持电话:0535-6683333 

  监督电话:0535-6783596

  报名网站,招聘信息公告公示网站: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hj.yantai.gov.cn/index.html)

   附件1:山东烟台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人公告附件1:2020年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山东烟台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人公告附件2:2020年烟台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x

  附件3:山东烟台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人公告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附件4:山东烟台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人公告附件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doc

  附件5:山东烟台2020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4人公告附件5:专业研究方向承诺表.docx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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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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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和《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现将我省今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湖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学籍或居住证在湖南省境内。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其他在读生不能报考。

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下同)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方式、流程和准考证打印

(一)日程安排

网上报名日期:4月17日10:00-20日。

网上审核时间:4月18日-21日17:00(审核期内,审核不通过,可修改考区重报,超过审核期不可修改任何信息,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状态,注意邮箱审核提醒)。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4月22日24:00。(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

网上准考证下载日期:5月11日-17日。

面试考试时间:5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安排,请考生仔细阅读准考证)。

面试结果公布日期:6月12日。

(一)报名流程

1.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从报名网站首页“网上报名(湖南)”入口点击进入报名登录页面进行网上报名。

2.考生报名基本流程

查询笔试成绩→笔试通过考生→直接登录系统→面试报名→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专业)→完成网上填报报名信息并确认→等待网上审核→查询审核结果(及时关注)→审核通过考生在线支付考试费(完成面试报名确认)→安全退出。

3.打印准考证时间

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缴费成功后的考生务必于5月11日-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根据提示下载PDF准考证文件。下载后,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并直接打印成准考证,面试完成后需当场上交。   

4.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等待网上审核确认。考生应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信息一经审核确认,不允许更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或者有错误,导致无法报名、影响参加面试或无法认定教师资格等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户籍地或居住证地(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及其毕业前一年级学生,以及在校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所在考区。其中长沙、张家界范围内幼儿园类别的考生,应选择长沙师范学院考区;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选择考区为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和小学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6个学科的考生面试选择考区均为长沙考区。

(4)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白色背景,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图像清晰,没有拉伸变形。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宽高为150*200像素,比例约为3:4(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Photoshop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须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否则将不能通过审核。)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制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各科目考试大纲,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s://gsy.hunnu.edu.cn/info/1097/2428.htm

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面试大纲下载地址: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zxxjsfzzx/jsfzzxtzgg/201912/t20191203_10783971.html 

(二)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

四、面试方法与程序

(一)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二)面试程序

1.考生进场。考生持相应身份核验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指定的候考室。迟到15分钟,禁止考生进入候考室,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置。

2.身份核验。监考教师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原件,以及面试考点、考试时段、报考学段与科目等信息,组织考生签名,宣读《面试考生守则》《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摘录)》和注意事项,提醒考生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3.分组抽签。监考教师按照考点安排,组织考生进行面试顺序抽签,登记考生抽签顺序号。维持候考室正常秩序。

4.面试环节。包括以下步骤:

第一步: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第六步:评分。面试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和细则,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结果。小组评分情况应抄录于《面试评分表》,经主考官签字确认备查。

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程序见《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大纲》。

五、考试收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批复》(湘发改价费〔2017〕1118号)规定,报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一旦报名成功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类别

幼儿园、小学、初中、

高中、中职文化课

中职专业课、

实习指导教师

收费标准

320/

390/

六、成绩公布

面试结果可于6月12日后登录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进行查询。笔试、面试均合格考生将获得《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以下简称《合格证》,是系统生成的电子版)。取得该《合格证》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根据《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文件规定,面试成绩不予复核。

七、违规处理

参加面试考生应遵守《面试考生守则》,诚信应考,如违纪作弊,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八、其他事项

1.考生信息变更。考生如需修改个人信息,须持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向笔试报考地市(州)教育考试院申请信息变更,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48日,逾期不再受理

请注意:以下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申请变更方式详询“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pages/html/102/a21154.html)。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考生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下载。

2.其他考试有关事项请考生关注并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网”(http://jyt.hunan.gov.cn/jyt/sjyt/hnzxxjsfzzx/index.html)查询。

3.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各考区联系地址和电话如下表:

序号

考区名称

面试咨询部门

咨询电话

备注

1

湖南师范

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

湖南师范大学工程与设计学院(职业技术学院)

0731-88872541

本考区只接受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类别报考。

2

长沙师范

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0731-84036048

本考区只接受长沙市、张家界市范围内幼儿园类别报考。

3

长 沙

长沙教育学院干训处

0731-88615735

全省中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咨询0731-88872923)和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咨询0731-88228075)

都报到此考区。

4

株  洲

株洲市教师培训中心

0731-22677572

0731-22677793

 

5

湘  潭

湘潭市教育局

0731-52310611

 

6

衡  阳

衡阳开放大学

0734-8127167

 

7

邵  阳

邵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9-5601057

0739-5205071

 

8

岳  阳

岳阳市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0730-8963658

0730-8840865

 

9

常  德

常德市教育局人事科

0736-7282030

0736-7719012

 

10

益  阳

益阳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7-4231504

 

11

郴  州

郴州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0735-2850380

0735-8189285

 

12

张家界

张家界市教师发展中心

0744-8237226

 

13

娄  底

娄底市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0738-8262289

 

14

怀  化

怀化市教育局师资科

0745-2713786

 

15

永  州

永州市教育局教师工作

与师范教育科

0746-8211005

 

16

湘  西

湘西州教体局教师科

0743-8224122

 

                 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3月31日

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我省工作安排,现将山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日8:00—4月13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非应届毕业生。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2日8:00—7月1日17:00。

二、申请认定人员范围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在山东省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具有山东省户籍;

2.持有山东省居住证(在有效期内);

3.就读学校所在地在山东省(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认定所需学历的其他全日制在读学生);

4.驻鲁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在我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申请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师范生申请教师资格,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规定有效期内),其他申请人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申请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任教学段、任教学科应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的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五)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六)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以及被依法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被依法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八)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精神,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性侵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四、认定机构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或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对照本公告第二条“申请认定人员范围”规定选择相应户籍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或部队驻地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五、认定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本公告第四条规定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参加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网上报名完成后,申请人须按认定机构要求进行体格检查(体格检查表见附件)、材料审查。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各环节的具体安排以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山东省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和公告发布渠道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栏目查询)。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在报名前,要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大陆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提交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认定机构查验。

(三)对于未取得毕业证书申请认定报名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认定通过且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完成补充学历操作,才能实现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未完成补充学历信息的申请人不能在线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补充学历操作方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一“咨询服务”一“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同一申请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申请获得一种教师资格。若有申请人已取得多个任教学段或任教学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在本年度内自行选择一种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其他可在证明有效期内的以后年度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有效期均为3年。已申请并认定通过的教师资格,申请人申请撤回或删除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

附件: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山东省教育厅

2026年3月28日

西藏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考公告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定于5月16日至17日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上半年笔试成绩查询:4月17日10:00

(二)报考和资格审核:4月17日10:00-20日18:00

(三)网上缴费:4月17日10:00-22日24:00

(四)打印准考证:5月11日-17日

(五)考试时间:5月16日-17日

(六)报考、查询网址:http://ntce.neea.edu.cn/

二、报考条件

(一)已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且在两年有效期内的考生。

(二)户籍在藏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居住证的人员;区内高校(含西藏民族大学)在读的大三、大四学生(含成人高考)和硕(博)研究生;驻藏现役军人(武警);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藏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流程

(一)信息填报

1.已报考西藏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步骤为

(1)报名网站→“考生服务栏目下的报名系统”→西藏→登录→填写“身份证号、登录密码、验证码”→登录;

(2)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2.未报考西藏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或成绩超过有效期的,需重新注册,步骤为:

(1)报名网站→“考生服务栏目下的报名系统”→西藏→登录→点击注册;

(2)填写“身份证号、登录密码、验证码”→登录→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网上缴费→报名成功。

3.照片传。上传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只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为JPG/JPEG格式、大小在200K以内。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务必严格按照要求上传。

4.诚信填报。考生通过报名网站报名,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影响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资格审核

面试报名采取网上审核。地(市)教育考试机构将对照片是否规范,信息填报是否完整进行审核。因报名条件限制无法参加考试,考生后果自负。考生务必在审核时段内及时关注报名审核状态,在“报名待审核”状态考生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信息不予修改,提交信息前务必认真核对。审核未通过的按审核意见修改后尽早提交,以便为后续审核留足时间,逾期提交的不予审核。

(三)网上缴费

1.按时缴费。审核通过后须及时缴费,状态提示“报名成功(已缴费)”则报名完成。审核未通过和审核已通过但未完成缴费的按自动放弃报考处理。已缴费但因个人原因缺考的,费用不予退还。

2.收费依据。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规定,每生收取报名费40元、面试费460元。

四、考区设置

我区设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西藏民族大学共8个考区,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只接受本校在校生及附属学校、幼儿园在职人员报考外,其余7个考区考生可自行选择。

五、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小学藏语文、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共12个学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藏语文(初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共17个学科。

(四)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藏语文(高级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共16个学科。

(五)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相同;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根据考生选报科目确定。

特别提示: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面试时须自带所报科目中职学段的专业课教材。

(六)藏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只允许获得“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大专以上(含)学历”或区内高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专业大三年级以上(含)的在校生报考,面试时自带藏文版专业课教材

类别 笔试合格科目 面试科目
小学

201综合素质

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41A小学藏语文
初中

301综合素质

3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43A藏语文(初级中学)
高中 443A藏语文(高级中学)

(七)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科目不设那曲、阿里考区,有需求的考生请选择其他考区。

类别 笔试合格科目 面试科目
小学

201综合素质

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50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初中

301综合素质

3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359心理健康教育(初级中学)
高中 459心理健康教育(高级中学)
中职文化课

六、面试流程

考生应持报考时所用纸质准考证、有效身份证等证件,提前60至90分钟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和考试违禁物品检查。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情景模拟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流程

第一类报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职文化课科目考生

1.候考: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

3.备课:考生持试题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按题作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内容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第二类报考中职专业课、中职实习指导、藏语文和心理健康教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科目考生

1.候考: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填写题单:根据所选章节确定备课内容。

3.备课:考生持教材、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回答2道规定问题。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等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分。

七、成绩查询

面试结果于2026年6月12日发布,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八、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考试纪律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有关规定进行认定与处理。

九、注意事项

(一)密码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网上报名系统、支付相关问题和密码重置请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短信找回登录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面试工作结束前请勿更换手机号码。

(二)禁止他人、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面试考试大纲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点击资料下载栏目进行查询。

(四)考生报名成功至考试结束前,请持续关注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网和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信息。

(五)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0891-6599503 0891-6599504),考生也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看认定工作相关通知。

(六)从2027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应当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同时申请人应及时向我院提交信息变更申请。但以下3种情况不予受理信息变更:

1.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2.面试合格证明一旦发出(上半年受理截止到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到12月31日),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3.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正常变更,不应当再向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七)咨询电话

教育考试机构 咨询电话
拉萨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1-6364476
日喀则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2-8832767
山南市教育局招生中心 0893-7820599
林芝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4-5822294
昌都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5-4822318
那曲市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6-3924570
阿里地区教育局考试中心 0897-2821232
西藏民族大学招生就业处 029-33755035
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0891-6314357

      郑重提醒: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从未授权或备案过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在我区从事教师资格考试招生培训工作,请勿报读,以免上当受骗。

陕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及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须知

(一)认真阅读《2026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见附件),注意各考区学段确认时间安排以及确认审核的方式。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由系统随机编排,如与考生报考的其他考试时间冲突,由考生自主选择考试类型。

(三)考生应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报名并参加考试。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居住证申领地、就读学校所在地任选一地报考;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在服役所在地报考(报名时在“居住证申领地”一栏选填服役所在地)。

(四)准确选择考区。陕西师范大学考区1仅限陕西师范大学在校生报考;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仅限全省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考生报考。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在西安考区报考。根据教育部要求,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实施。

港澳台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居住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居民持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有效的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工作关系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五)笔试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笔试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201202301302科目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可替代对应的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可选择报考音、体、美专业科目。

(六)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七)已通过笔试的考生,因户籍变动更改姓名的,请于20264141200携带本人书面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到所报考区登记(面试报名期间不再受理更正申请)。

二、报考条件

按照《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等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一)身份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陕西省的申请人、驻陕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陕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

2.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二)品德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身体条件:身心健康,符合陕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考试当年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中等学校(含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已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各科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

三、报名流程

面试报名流程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信息确认)网上缴费。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按照面试报名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程序,逾期不再办理。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64171000201800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上述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考区,填报基本信息。

全省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学科和小学类别“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学科的考生统一选择陕西师范大学考区2

全省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统一选择西安考区。

(二)信息审核

考生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按照《2026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见附件),及时查阅所报考区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报名公告,按所报考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考生要及时关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报名资格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考生信息不得修改。如有疑问,及时咨询所报考区。

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重报的时间。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264171000222400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完成网上缴费,方为报名成功。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面试报名费:240/·次。

四、面试时间及科目

(一)面试时间:2026516日至17日。考生于2026511日至20265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地点,持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二)面试科目:面试科目执行教育部幼儿园、小学、初中及高中面试大纲(考生可登录https://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大纲目前参照高中类别执行。

五、面试方法

面试使用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面试测评系统,考生经过候考、抽题、备课、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等环节完成面试,原则上备课时间20分钟,面试时间20分钟。

六、成绩查询与资格认定

(一)2026612日起,考生可登录(https://ntce.neea.edu.cn)进行面试结果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所在考区考试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成绩复核时仅对成绩登记是否准确进行查询,复核结果由考区考试机构通知考生。

(二)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并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申领地(应届毕业生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查看申请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七、违规处理

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2026年上半年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信息表

陕西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3月27日

黑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公告

特别提示:

(一)考生须符合我省报考条件,本人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错误,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考生应根据本公告要求,自行确定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考生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有效,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

(三)考生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报考时考生应认真核对所填报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报考科目等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一经审核通过,考生报名各项信息均不能更改。

(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及考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若考生本次考试时间与其他考试时间冲突,由考生自行选择并承担相应责任。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即为报名完成,考生因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报考人员应自行登录黑龙江省教育厅官网查阅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规定。避免违反上述要求,导致无法参加面试或教师资格不予认定。

一、报考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 4月17日10:00—20日20:00时止;

网上审核时间: 4月17日10:00—21日17:00时止;

网上缴费时间: 4月17日10:00—22日24:00时止;

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11日—17日;

面试考试时间: 5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成绩公布时间: 预计为2026年6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二、报考条件

报考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即可:

1.具有黑龙江省户籍的社会人员。

2.持有黑龙江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3.符合下列条件的黑龙江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1)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三年级(含)以上(“全日制普通高校专升本”可在其升入本科一年级及其以上年级);

(2)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三年级(含)以上(“五年一贯制”“3+2中高职贯通”须在其高职学习的最后一年);

(3)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任意年级。

学习形式非“普通全日制”,在读年级非上述范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符合报考条件。其他非普通高等学校在读人员,如成人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毕业后报考。

4.在我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除须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应符合《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要求。

5.驻黑龙江省军队和武警部队现役官兵,应向所在考区提供所属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二)成绩条件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关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三)学历条件

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以下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网上缴费3个步骤。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考条件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进行网上报名。

1.信息注册:考生报名前须先注册(已在我省参加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考生需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进行注册(每个手机号码只能注册1次)。如考生手机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以通过报名网站上的“在线客服”寻求解决。考生依照栏目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填报,考生在报名阶段填报的手机号码及邮箱信息是找回密码的重要渠道,报考期间请慎重更换。报名操作及短信验证码相关问题可拨打客服电话010-82345677。

2.考试报名:考生应根据本人情况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认真检查核对,核对无误后提交审核。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高校在校生报名时须准确填写在读学校全称及代码。

3.照片上传: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请勿使用AI生成或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

4.考区选择:本次面试共设哈尔滨、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大庆、绥化、黑河七个考区,原则上考区即考试所在地。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任意考区报考,报名完成后不能更改。

(二)网上审核

面试报名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网报系统反馈为准。考生在提交审核后应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审核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提示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审核。

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将反馈到考生在系统填报的电子邮箱。如提示需在线提交相关材料的考生,应按照邮件内容在审核时间截止前及时提交,并通过网报系统再次提交审核。

考生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按《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区咨询电话》(附件1)联系考区咨询。考生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视为放弃报名。

(三)网上缴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发改价格函〔2022〕330号)文件批复金额,核定黑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次240元。缴费完成后即为报名成功,逾期不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不再补办。

四、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1个科目:语文、英语、道德与法治、数学、科学、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

(三)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9个科目:语文、朝鲜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

(四)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共17个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

(五)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可参照系统中的相应专业目录选报。根据教育部部署要求,自2024年下半年起,全部中职类别面试科目按照《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更新时间:2024年12月)(附件2)实施,报名系统按照新要求同步执行。

面试科目代码详见《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附件3)。

五、面试实施程序

(一)面试程序:面试考生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具体步骤为:

第一步: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第二步: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第四步: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将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第五步: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等相关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二)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面试程序: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需自备一本所报专业对应的中职学校专业课教材,教材应在《2024-2025年度职业教育教材信息汇编中职分册》(附件4)中选择,保持整洁、无字迹,在考试当天带入考点。面试程序为:

第一步:抽题。根据考生所带教材,由工作人员组织考生抽取教材中的相应章节,确定考生面试讲课内容。

第二步:备课。由工作人员引导至备考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时间20分钟。

第三步:专业概述。备课时间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到相应考场进行面试。考生进行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含考官追问)。

第四步:考生试讲。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进行试讲(或演示),试讲要有板书,试讲过程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将不予给分。时间10分钟。

第五步:考生答辩。考官针对考生课堂教学进行提问,时间5分钟。

第六步: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六、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规定处理;有作弊情形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188 号)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成绩查询

预计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2026年6月29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复核结果按申请顺序分批次公布。

(黑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成绩复核申请)

八、合格证明

考生笔试和面试成绩均合格后,可自行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打印考试合格证明,以供相关认定机构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有效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时间为准。

附件:

1.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各考区咨询电话

2.《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更新时间:2024年12月)

3.黑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及代码列表

4.2024-2025年度职业教育教材信息汇编中职分册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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