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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2020学招聘辅导员4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师范大2020学招聘辅导员45人公告

  一、学校简介

  河北师范大学具有一百一十八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大学,河北省重点支持的国家一流大学建设一层次高校。现设专业学院23个,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4个;本科专业95个。拥有国家重点学科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7个,省高校国家重点学科培育项目1个,省高校强势特色学科4个,省高校重点学科14个,有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8个。现有中科院院士1人,国家教学名师1人,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 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人,获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2人。

  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英才加盟我校。

  二、招聘计划

  2020年辅导员招聘计划为招聘本科生辅导员39名、研究生辅导员6名。具体辅导员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辅导员招聘计划

  三、招聘对象

  一般面向国家重点大学(科研院所)优秀硕士、博士毕业生和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海外英才。具体要求如下:

  1、年龄要求:

  硕士学历应聘人员:1)应届毕业生:不超过28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有辅导员岗位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不超过35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博士学历应聘人员:1)应届毕业生或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不超过38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其中:1) 应届毕业生:要求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或至2020年6月30日仍在择业期内,能与河北师范大学签订就业协议书,原则上2020年7月1日前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到单位为河北师范大学)。2) 有工作经验者:原则上2020年7月1日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正式来我校全职工作。

  2、学历要求:

  本科生辅导员要求硕士及以上学历,博士毕业生优先录用;研究生辅导员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

  硕士学历应聘人员要求: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或最高学历毕业于国家批准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或具有博士点的国/境外名校),并取得相应学位;初始学历(高考后第一学历)和最高学历均为统招全日制;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硕士学历的学习时间须为2年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3、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四级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其他语种达到同等水平),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或有1年及以上留学经历的毕业生可不用提供国家外语考试成绩证明。

  4、政治面貌及学生干部经历要求:应聘辅导员岗位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并在本科、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

  主要学生干部主要包含:班级中班委委员、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学院或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部长及以上职位等。

  已有三年及以上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可不用提供主要班干部证明。

  5、其他要求:辅导员岗位其他要求详见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辅导员招聘计划

  6、不得应聘的情况:受过党纪行政处分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四、报名应聘

  (一)报名方式

  请所有应聘者登录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hebtu.edu.cn/),点击网页右下角“教师招聘管理”系统,注册、登录,按要求填写有关应聘资料,进行岗位申请。可参阅

  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请应聘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备通知有关事宜。

  (二)注意事项:

  1、博士学历应聘本科辅导员的,需将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并发送指定报名邮箱rcb@hebtu.edu.cn。具体要求详见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交材料说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

  2、硕士学历应聘本科辅导员的,应聘人员需同时以中国邮政EMS方式向我校邮寄纸质报名材料(通信地址附后),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交材料说明

  硕士学历应聘辅导员的资格审查将以收到的纸质报名材料为准,如未提交纸质材料或所提交纸质材料不全,相关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28日(邮寄纸质报名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

  硕士学历应聘辅导员岗位者每人限报3个岗位,原则上,学校将按第一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如遇特殊情况(如:应聘者第一志愿不符合岗位要求或第一志愿岗位已有博士人员应聘成功等),学校会根据应聘者的本身条件,按其第二岗位或第三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和面试考核。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3、博士学历应聘研究生辅导员的,应聘人员需将报名材料和佐证材料扫描并发送指定报名邮箱rcb@hebtu.edu.cn。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交材料说明。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7日。

  五、资格审查

  学校首先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要求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考察面试阶段。

  辅导员招聘面试考察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将通过河北师范大学官方网站、人事处网站等媒介进行通知,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关注学校网页。

  六、面试考察

  (一)博士学历应聘辅导员岗位

  博士学历应聘本科生辅导员岗位,将于3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为准)先期进行博士应聘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博士学历人员招聘结束后进行硕士学历应聘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如博士学历人员招聘成功,应聘相应岗位的硕士学历人员可根据其应聘志愿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博士学历应聘研究生辅导员岗位,将于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为准)进行博士应聘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 硕士学历应聘辅导员岗位

  硕士学历应聘本科生辅导员岗位,将于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以学校发布公告为准)进行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博士毕业生应聘本科生辅导员岗位的优先录用。

  七、需说明的事项

  1.请应聘人员做好应聘资料备份,我校不负责退还纸质报名材料,如确有需要,可自行到我校领取。待招聘结束后,我校将纸质报名材料统一粉碎销毁。

  2.我校本次招聘的毕业生,硕士学历人员将实行人事代理的管理方式,人事、组织关系和相关待遇将按照河北师范大学有关规定执行;博士学历人员办理入编,享受普通博士的相关标准待遇。

  3.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自然取消其应聘资格。

  4.对已经确定为招聘对象的人选,未按时报到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通报批评、纪律处分者,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5.我校教职工(含各附属单位职工)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有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情形的,请主动向人事处报备,其中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还需另向组织部报备,人事处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报学校纪检委(监察处)备案。

  符合报备范围的我校教职工须在相关应聘人员应聘报名后5日内主动报备,并填写《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附件6),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6.本招聘方案由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   张老师          祝老师

  联系电话:  0311-80789111      80789895

  通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  河北师范大学人事处(行政楼A209)

  邮政编码:  050024

  附件1-河北师范大学2020年辅导员招聘计划

  附件2-河北师范大学应聘辅导员岗位提交材料说明

  附件3-河北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4-河北师范大学辅导员招聘报名汇总表  

  附件5-河北师范大学教师招聘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6-河北师范大学本校教职工报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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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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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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