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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农林大学2020金山学院教师招聘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农林大学2020金山学院教师招聘2人公告

  根据学院事业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要求。
  3.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毕业生。
  4.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
  (2)具有本科院校讲师职称或三年及以上本科院校教学经验的人员;
  (3)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5.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4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1)(2)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符合优先条件(3)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于报名截止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2月10日—2020年2月2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根据本公告要求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院人事处邮箱(jsrlzyb@126.com),邮件名称命名为“姓名+应聘2020年专任教师岗位(序号)”,例如“李四+应聘2020年专任教师岗位(1)”,截止时间以我院人事处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上传的报名材料应保证准确、完整、清晰,由应聘者本人自负相关责任。对于证明材料上传不及时,或上传的证明材料不准确、不齐全或模糊不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需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材料不齐,视为报名无效):
  (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姓名)应聘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岗位(序号)信息一览表》(附件3);
  (3)身份证扫描件(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
  (4)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5)就业报到证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关于提交就业报到证的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
  (6)已参加工作的报名者,应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证明扫描件(若暂时无法提交的,应提交《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附件5)扫描件);
  (7)免冠证件照(要求文件大小不低于200K,图像清晰,不能翻拍照片,6个月内拍摄,头像要占照片的2/3);
  (8)个人简历。
  (9)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系方式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应聘者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如果达不到3:1的,采取以下处理办法:一是取消本岗位招聘;二是减少招聘人数;三是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处理办法根据学院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学院网页公布。
  2.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若面试成绩并列的,符合优先条件的人员成绩排名靠前;若均符合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3.在面试之前,学院组织应聘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
  4.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考试开始前15分钟未到场的,视同自动放弃。
  五、考核和体检
  1.根据应聘者面试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布名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2018年修订)》执行。
  2. 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拟聘人选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学院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工作待遇及服务要求
  1.录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和人事代理制度,人事关系由我院委托中国海峡人才市场代理。
  2.录用人员工资、津贴标准按照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同类人员水平执行。
  3.符合高层次人才条件的,需提交相关证书扫描件,按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详见《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试行)》),享受相应待遇。
  4.学院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5.录用人员应服从学院安排,兼任行政等工作。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1—83747312,15005979856,15259106527
  监督电话:0591—83753129
  附件:1.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招聘(一)岗位信息表
      2.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3.(姓名)应聘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2020年专任教师岗位(序号)信息一览表
      4. 关于延迟提交就业报到证的承诺书
      5. 关于延迟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承诺书
   附件.rar

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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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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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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