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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曲靖2020靖宁职业技术学校招聘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曲靖2020靖宁职业技术学校招聘3人公告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靖宁职业技术学校即曲靖应用技术学校航空高铁实训基地是曲靖展运教育集团斥资1.5亿元投资开办的一所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学校依据服务社会的原则和曲靖乃至云南构建“大旅游、大健康、大数据”现代产业转型升级的发展思路,主要开设:航空服务、城市轨道运营与管理、市场营销、计算机速录、旅游服务与管理等相关专业,致力于曲靖、云南乃至全国培养高素质的现代服务人才。学校同时与多所云南优质职业院校(云南省曲靖应用技术学校、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经贸外事职业学院等)合作,构建学生技能培养和成才的立交桥,助推曲靖职业教育的发展。

  因学校工作需要,经学校领导协商,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数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40周岁以下。

  4.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曾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

  (4)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招聘工作的程序与实施:

  (一)、招聘程序

  报名→简历筛选→面试(含试讲)→公布成绩→录用

  (二)、招聘工作实施

  1、资料投递

  投送简历时间:2020年2月25日-2020年2月29日,工作日上午8:20-11:50,下午14:20-17:30。

  简历筛选: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2日。

  面试及试讲时间:2020年3月2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2、简历投递方式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需将个人简历送至曲靖应用技术学校航空高铁实训基地第一办公区104办公室。

  (2)、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可将电子材料发送至571765238@qq.com。电子档材料采用统一命名方式:姓名+应聘岗位+专业。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刘老师、李老师。

  咨询电话:0874-3385676(办公室电话)。

  学校地址:曲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瑞和西路和兴街北侧(航空高铁实训基地)。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曲靖2020靖宁职业技术学校招聘3人公告

  四、薪资待遇:

  基础工资+各类补贴+社会保险,综合工资3500元-4500元。

 

  五、考核录用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学校对应聘者组织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靖宁职业技术学校

2020年 2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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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第三实验小学2024秋季教师招聘公告

招聘条件

1. 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2. 具备相应学科(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

3.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 常武地区有工作经历者优先。

5. 应届毕业生品貌端正,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体育 、音乐、美术、信息的编外聘用教师若干名,其中有书法、围棋、足球、武术等专长的优先聘用。

招聘程序

01网络报名

报名材料:①报名登记表(长按二维码或扫描二维码下载)

②身份证③教师资格证④学历证书

报名方式:将以上材料发入邮箱59576697@qq.com

报名时间: 2024年05月06日——7月10日

02材料审核

学校将对网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03参加面试

接到电话通知的教师方可参加学校组织的面试。

面试地点:湖塘桥第三实验小学星辅楼二楼会议室

面试内容:语数英教师(面试+微课)

综合类教师(面试+微课或特长展示)

山东滨州鲁中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的,要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5月21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人员性质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2024年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

招聘岗位均为初级专业技术岗位。

聘用人员为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委编办、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进行管理。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个人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报名步骤为:

1.填报个人信息。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点击相应报名入口,根据个人情况选择报考类别,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在同一个报名时限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2024年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已参加工作的往届毕业生的《报名表》由现工作单位盖章。《报名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上传报名材料。①《报名表》。应聘人员将盖章后的《报名表》扫描(JPG格式)上传。不能盖章的,要作出说明(由本人手写,说明具体原因)并扫描(JPG格式)上传,如进入考察范围,要在考察前进行完善。报名人员未于5月23日16:00前上传《报名表》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不予资格审查,视为放弃报名。②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正反面,JPG格式);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彩色扫描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扫描件);留学生还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彩色扫描件(JPG格式)或电子版认证书;④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相关资格证书彩色扫描件(JPG格式)。⑤签字的《诚信承诺书》(扫描版,JPG格式)。材料上传成功后,进入报名资格待审核状态。

应聘人员提交的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提供虚假材料、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恶意发送报名材料、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名资格的,查实后取消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一般1个工作日完成,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应于2024年5月21日11:00至5月24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初审结果为“不合格”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初审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考生,应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并重新选择原职位报名。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务于2024年5月30日8:30至5月31日11:00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107室领取准考证(本人确实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直系亲属代为办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前后审查结果不一致的,以后一次审查结果为准。

(三)面试评议。面试评议时间:2024年6月1日,地点:鲁中职业学院(邹平市鹤伴二路999号),其他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面试包括试讲和答辩两部分,时间共计15分钟,其中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试讲占60分(面试试讲前备课时间为30分钟),答辩占40分(内容涉及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基本能力)。试讲用教材:使用相应学段学科现行教材,考生不准自带教材及相关资料。

A09岗位面试为技能测试,主要内容为建筑测量项目,时间共计3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

面试评议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内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公布考察人选。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低于最低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成绩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

考试成绩在邹平人才网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与体检。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派出考察组开展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可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综合能力和学习成绩或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并审核个人档案。审核档案时,如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等问题情节较重的,一律取消选聘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并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弃权、取消资格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根据面试评议、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邹平人才网(www.zprc.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的,办理聘用有关手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设置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543-4268073

招聘监督电话:0543-4268068

附件:2024年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邹平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11日

附件:2024年邹平鲁中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山东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潍坊高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15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三)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四)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五)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下列人员不得报考: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按规定其他不能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及缴费

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5月20日(截至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112.253.22.93:8198),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期间同步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通过初审的人员于2024年5月18日—5月21日(截至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作放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

准考证打印时间自2024年5月22日15:00开始,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教学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等。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取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试讲范围为学前教育阶段的相关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授课能力、教学水平、综合素质及岗位匹配度等;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歌曲演唱和电子琴演奏。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面试均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及证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①《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登录报名网站打印);②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时间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海外留学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准考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合格证明,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④在编教师(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单位同意,并提交所在单位和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对出具证明确有难度的,经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前提供);⑤报考学前教育A岗位的,还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经历证明(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通过资格审查入围面试的人员,收取考务费70元。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侧重考察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档案存在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并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对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等规定,新聘用人员按控制总量内人员有关规定管理。

四、其他

有关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事宜,将通过报名网站适时发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自行负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潍坊高新区考试聘用诚信档案。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出具任何与考试培训班相关的证明材料。

本公告由潍坊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675015

监督电话:0536—8786675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8:00

附件:潍坊高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控制总量内人员岗位汇总表

浙江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2024年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推进宁波高新区教育人才建设,结合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202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在职人员。在浙江省内全日制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②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或相当荣誉;③获得县(市、区)基本功比赛、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④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骨干、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新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⑤现在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下属公办中小学连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编外教师(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应届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除2024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资格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指标数、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5月27日16:00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5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报考美术、体育、音乐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4年6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美术、体育、音乐岗位按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附件4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体育、音乐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特长展示,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以下简称笔技折算成绩和,笔技折算成绩和=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的高低依次排名(笔技折算成绩和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美术、体育、音乐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及面试成绩3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其中美术、体育、音乐岗位以笔技折算成绩和排序;总成绩和面试(美术、体育、音乐岗位以笔技折算成绩和)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门,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区教育文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就业协议书,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则取消体检、考察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社会人员中如属于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七)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报经高新区组织部核准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第一日(5月2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4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网上报名第一日(5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6.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8845(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监督电话:0574-89288844(工作时间开放,同上)。

本次招聘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www.nbhtz.gov.cn/

附件: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指标、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等.doc

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doc

附件3: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福建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2024年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引进优秀师资,加速推动我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需要,泉州市教育局决定组织我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本次招聘实行“长期接受报名、不定期组织考核”的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长期接受报名,各招聘单位不定期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直接考核,招满即止,请应聘者及时关注招聘岗位及人数更新信息。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本次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23人,详见《2024年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要求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5.取得与招聘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以及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中语文教师应取得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严重违纪违规等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4)现役军人;(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新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服务不满5年,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职人员须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或同意解除聘用合同关系佐证。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学历(学位)证书的取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其中,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佐证,且证书或佐证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岗位,所学专业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已发布在泉州人社网、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请自行下载查阅)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学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为准。

  3.报考人员相关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1日。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最迟须于聘用后一年内取得。

  (三)招聘对象

  博士研究生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至2005年5月期间出生)。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及程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2024年12月31日17:3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行注册、提交资料、上传照片。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成功后不支持改报,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同时必须将以下报名材料以“报考单位+报考+姓名+手机号码”命名的压缩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相关佐证材料扫描件具体如下:

  (1)《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佐证,但2024年12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

  (3)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资格审查:报名者可在报名成功后接收平台公众号推送的资格初审结果,或登录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资格初审时间段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申诉,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联系方式(包括移动电话、家庭电话、邮箱、地址等)等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面试、体检、考察阶段,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办理聘用手续时,组织人事部门还将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再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组织人事部门再复核为准。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网上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诚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等处理。

  2.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系统所要求填写的各项信息,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报名信息填报要求详见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有关说明,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网站有关说明填报相关信息。

  四、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将根据岗位报名情况由各招聘学校(单位)另行通知,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决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线为70分。面试主要根据岗位性质对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在校期间(工作期间)学习、教育教学情况、现场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面试评委由7人及以上组成,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算术平均数的方法确定报考者的面试分数,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及入围人员成绩在各招聘学校(单位)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面试结束后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参加面试时一并带上报名所需材料。

  (二)资格复审对象的确定

  体检前在达到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有2个及以上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佐证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对象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天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的,在综合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报考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为递补的体检人选。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佐证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待所有体检项目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5.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考察

  按1:1比例对考试、体检均合格的报考人员组织考察。通过采取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综治情况调查、信用情况调查、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等方式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包括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重点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拟聘用教职员工的准入查询工作由拟聘用的中小学校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的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模块中提交查询申请,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并查询结果。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考察材料。报考人员未配合招聘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工作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招聘学校(单位)隶属关系分别在泉州教育局网站或县(市、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经人社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人才福利待遇

  对符合《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引进条件的教育人才,博士研究生可享受总额度最高30万元的经济补助及50万元的购房补助;配套安居保障、子女教育服务、培养培训、城市配套服务等政策优惠,通过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或符合“涌泉”行动、市级引进高水平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的,可同步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详见附件5)。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泉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quanzhou.gov.cn/)、泉州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quanzhou.gov.cn/)发布。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泉州市教育局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或各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因未关注网站相关消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二)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试纪律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执行。本次考试回避规定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拟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允许通过调动方式调离所在学校或单位。被认定为高层次人才或享受相关人才政策优惠的引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按《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团队评审及政策支持规定》《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执行。

  (四)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察期间提供的佐证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五)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2781630。

  (六)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人社局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2393。

  附件:1.2024年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岗位信息表
     2.泉州市部分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编制内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5.泉州市“基础教育人才引进行动”工作方案

泉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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