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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珠海附属中学2020年招聘教师6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珠海附属中学2020年招聘教师63人公告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和华中师范大学合作创办的公办全日制高级中学。学校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中国最早设立的四个经济特区之一的珠海,选址斗门区乾务镇,按照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标准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341929.8平方米,设计规模120个全寄宿高中班,建成后将新增约6000个公办高中学位。学校依托华中师范大学及其附属中学优质办学模式,充分发挥华中师范大学强大的学科、人才、科研优势和成熟的办学经验,派出优秀管理团队主持学校的管理工作,以先进的教育理念、优质的教育资源,创新学校管理体制、用人机制和薪酬体系,把学校办成“高品质、高质量、特色明、创新型、国际化”的现代品牌学校。学校已于2019年9月开班办学,首批招生8个教学班。2020年市教育局下达招生计划20个教学班(共920人)。为此,特面向全国招聘高中各科教师,欢迎全国知名中学在岗教师、国内知名大学特别是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学科的毕业生、有相关从业经验者前来应聘。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类别

  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正廉洁,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A类:

  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在职骨干教师(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1)。

  B类: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国内2020年应届毕业生,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2)

  2.年龄在30岁以下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往届优秀毕业生或在暂缓就业期内的毕业生。(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2)

  3.国(境)外2018年、2019年、2020年已毕业留学归国人员,报考前须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具体资格条件请看附件2)

  C类:

  具有相应工作经验的社会人员。(具体资格条件请见附件2)。

  二、招聘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及相关待遇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高中教师63人(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附件):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9人,物理5人,化学5人,生物4人,政治5人,历史3人,地理5人,体育2人,音乐1人,信息技术1人,通用技术2人,宣传干事1人。各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A类骨干教师)》(附件1)和《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B类、C类其他教师)》(附件2)。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附件3)。

  (二)相关待遇

  1.学校为珠海市新机制公立学校,全体教师实行人事代理制,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办理“五险二金”。

  2.学校执行优劳优酬、多劳多得的薪酬体系,实行绩效奖励制度,被聘教师工资参照珠海市在职在岗同等资历教师的工资上浮10%~30%确定,特别优秀者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提高。符合珠海市优秀人才引进政策的特别优秀的教师,经考核合格可办理进编手续,享受相应政策奖励与支持。

  3.依照珠海市有关职称政策,被聘教师在中高职称指标分配上享有适当倾斜政策,享有珠海市重点中学教师同等的评先评优等权利,在业务进修、专业提升、考研读博等方面享有华中师范大学优质的教育资源和便利条件。

  4.为被聘教师办理落户珠海手续,学校可提供一间教师公寓。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聘分设A、B、C三类招聘岗位,分类组织面试、笔试。

  (一)招聘程序

  网络邮件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面试→笔试→确定拟录用名单→体检→考察→公示→签约。

  (二)报名流程、时间、方式

  1.报名流程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进行。即:网上电子邮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审核确认。

  2.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请在北京大学就业信息网、北京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华中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华南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珠海市教育局官网或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zsfdxzhfszx)上下载并填写word格式《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及顺序编辑成一个PDF格式,将以上两个格式文件一并发送至ccnuzhfz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类别+科目+姓名+手机号码,邮件大小不超过30M。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5日18: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报名截止之后的邮件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3.报名资料要求

  (1)《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表》(附件4)及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现场资格确认时,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报名);(2)身份证等由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身份证明材料;

  (3)学历及学位证书;

  (4)《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5)教师资格证;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珠海市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生育情况承诺书》(附件5);

  (8)属于国家重点领域人才和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人才,须经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应在考察环节提供书面同意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主动放弃考察或聘用资格);

  (9)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应聘者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报名材料中提交《报名表》原件,其他证明材料提交复印件(不予退回),并现场查验原件。相关证明材料请按下列要求和顺序装订及编辑PDF格式提交:①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⑷⑸⑺⑼项。②暂缓就业的2018年、2019年毕业生提供⑴⑵⑶⑷⑸⑺⑼项。③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⑺⑼⑽项。④A类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⑸⑹⑺⑻⑼项。⑤C类人员提供材料中的⑴⑵⑶⑹⑺⑻⑼,若属境外高校毕业人员还需提供(10)项。

  4. 报名注意事项:

  (1)现场确认后,报考B类岗位考生如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0年应届公费师范生可申请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公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2)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以招聘岗位要求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以及学位证书上的学位种类不作为专业依据。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及其他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

  (3)下列人员不得应聘: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在本次招聘过程中,以虚假信息应聘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本次招聘设资格初审环节。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初审通过人数拟定为招聘计划数的5倍。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考资格。

  (4)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现场资格确认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对报送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后,于3月20日22:00前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zsfdxzhfszx)上公布参加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名单。

  现场确认时需带三(二)3中相关资料并领取准考证。

  备注:

  ①原件备查后退回,复印件不予退还。

  ②现场资格审核确认须本人参加,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③不接受现场报名。没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不接受其参加面试。

  ④因今年疫情缘故,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符合面试条件人员名单及《面试须知》、笔试相关通知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zsfdxzhfszx)上另行公布,详情请持续关注学校公众号上通知。

  (四)面试和笔试

  1.A类考生符合面试条件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方式,满分100分,时间15分钟。1其中体育、音乐、通用技术、心理教师共4个岗位增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30%。

  2.A类考生面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以该学科招聘岗位人数为准,按照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录用,面试结束后次日10:00前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录用名单,并开始草签聘用合同,其中如有放弃者则按照面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3.B类考生如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2020年应届免费师范生可申请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免笔试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4.B类考生拟按照该学科招聘岗位的3倍确定面试通过人员名单。面试通过人员名单、笔试要求和时间,在面试结束后将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面试通过者则进入笔试,笔试满分100分。B类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通用技术岗位加试技能测试,该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说课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5.B类考生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到低排序,以该学科招聘岗位人数为准,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录用,录用人员名单于笔试工作结束次日10:00前公布并开始草签聘用合同,签署就业协议书。其中如有放弃者则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替补。

  (五)体检、考察及公示

  拟聘教师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自行到三甲医院体检,于规定的时间前将体检报告邮递到学校,未按时交纳者视为主动放弃。拟聘教师名单学校将在华中师大珠海附中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zsfdxzhfszx)上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组织人员对拟聘教师进行考察,考察、体检及公示中出现与本公告相违背信息时,草签合同和就业协议书作废,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其个人承担。

  四、有关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负责解释。联系人及电话:周老师  0756-6289266,13417786579  薛老师18802539760;监督投诉电话:0756-6281319。

  (二)拟聘的国内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未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因下列情形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递补,递补规则是在考试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未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毕业生接收手续者;

  2.伪造或涂改证件、证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

  3.公示结果影响聘用者;

  4.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

  5.放弃聘用资格者;

  6.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五)请考生按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经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华中师范大学珠海附属中学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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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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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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