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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居县2020公开考录城区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仙居县2020公开考录城区教师10人公告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根据城区教育发展的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公开考录城区部分学科教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录岗位及人数(共10人)

  小学教师(4人)

  小学语文教师2人(第七小学1岗、第八小学1岗);

  小学数学教师2人(安洲小学1岗、第八小学1岗)。

  初中教师(2人)

  初中科学教师1人(安洲中学1岗);

  初中社会教师1人(仙居二中1岗)。

  学前教师(4人)

  实验幼儿园2岗(盂溪幼儿园2岗)、春晖幼儿园2岗。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1.报考小学学科教师对象限于目前从事小学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初中学科教师对象限于目前从事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报考学前教师对象限于目前从事学前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编教师。

  2.报考对象应具有相应类别或高一级别的教师资格。

  3.报考对象应具有本科学历。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师不得报考:

  (1)教龄未满三周年;

  (2)取得中高级职称未满三周年;

  (3)近三年受过党政纪处分;

  (4)参与有偿家教或违反其他师德行为的;

  (5)已在城区工作。

  三、报名形式、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形式:

  考录城区教师报名实行网上报名、上传资料图片、网上审核、自主缴费上传凭证方式进行(学科报名人数最后以网上审核缴费人数为准)。报名过程中碰到软件问题,请咨询13968569010沈老师。

  (二)网上报名时间:

  2020年3月9日一天,截止下午5点止。

  (三)报名流程:

  1.注册。报考者请在规定网报时间内登陆网址:http://jsbm.xjedu.org/jc.aspx,统一用身份证号码作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并登陆,保存好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影响报名。

  2.填写报名表。点击“填写报名表”图标,进入报名表填写界面,按表格要求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证件照),填写的信息务必真实有效。填写完成以后点击“保存修改”。

  3.打印报名表。报名表打印后,需经学校审核并由校长签署意见加盖学校公章方为有效。

  4.提交证书图片。点击“提交证书图片”图标,根据系统提示提交对应的各种材料的照片(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有关荣誉证书——与报考学科相一致的市县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评比等原件照片,每张照片文件大小控制2M以内),全部提交完成后点击“申请审核”按钮。请及时重新登陆系统点击“审核结果”查看报名的审核情况,通过或者没有通过都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如果没有通过的,请根据审核提示进行相应修改后再次申请审核。

  5.缴费及凭证上传。审核通过后点击“提交缴费凭证” 图标,查看缴费金额和方式,并按要求进行缴费,缴费后请及时将缴费凭证(备注上考生姓名和报考学科)上传至系统,并点击“申请审核”。未缴费并上传凭证的报名无效。

  6.打印准考证。4月8日至10日考生可以登陆系统,点击“打印准考证”图标进行准考证打印(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四、笔试内容、时间及地点

  (一)笔试内容:统一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新教师招聘考试,分教育基础知识(卷面满分100分)和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教育基础知识占30%、学科专业知识占70%的比例计算综合得分。

  (二)笔试时间:2020年4月11日(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时间如有延期或取消的另行通知。)

  (三)笔试地点:仙居中学。

  考试时须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五、教学业务荣誉加分项目及分值

  2017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有关教学业务荣誉的才可以加分。具体为:

  1.教坛新秀:市级7分、县级4分。

  2.教学大比武:市级一等奖7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县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3.优质课评比:市级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2分;县级一等奖2分、二等奖1分。

  说明:加分项目与报考学科须相一致;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六、拟录用人员资格审核(必须本人到场)

  (一)审核时间:2020年5月28日下午2︰00—5︰00。

  (二)审核地点:仙居县教育局人事科。

  (三)审核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录城区教师报名表》(需校长审核签字并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始学历和现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县级及以上有关荣誉证书(市县教坛新秀、教学大比武、优质课评比)原件及复印件。

  七、录取办法

  1.各学科根据笔试成绩和荣誉业绩累计加分后,按报考者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由报考者自行选择就职学校。若最后一名出现同分数,则教龄长的优先录取;教龄相同的,则年龄大的优先录取。若择岗时出现同分的,则依次按笔试成绩、学科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岗;若以上几项还是相同的,则依次按教龄、年龄长者优先择岗。

  2.若报考人数与录用指标之比少于3︰1的,则减少录用指标。若已录用人员放弃录用资格的,则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3.若录用人员有反映参与有偿家教或违反其他师德行为经查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岗位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4.择岗到城区学校的教师如因本轮岗位设置中相应岗位无空缺的,则降级聘用。

  5.考入城区的学前教育教师根据省、市、县事业编制报备员额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实行报备员额管理,与审批编制在岗人员享有同等待遇。

  从审批编制转为备案编制管理的人员若调出县内公办幼儿园,或因政策原因导致备案编制人员在干部任用、职称评聘、工资福利、进修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与审批编制人员有差异时,按照审批编制事业人员相关政策执行。

仙居县教育局

                 2020年2月24日

  浙江仙居县2020公开考录城区教师10人公告(红头)仙教发202007-关于2020年公开考录城区教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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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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