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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2020年疫情防控和普通话测试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教育厅2020年疫情防控和普通话测试通知

各设区市语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语委有关成员单位: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省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暂停组织普通话水平测试(以下简称测试)。测试直接关系就业。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确保防控工作到位的前提下,发挥测试对促进就业的保障作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认识加强疫情防控对测试工作的重要性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积极向好的态势正在拓展,但仍处于最吃劲的关键阶段。测试作为一项口语考试,考场相对封闭、考生流动量大、设备共用率高,自身对安全防疫也有较高要求。因此,做好疫情防控对于测试既是政治任务,也是内在需求。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普通话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我省参加测试人数逐年攀升,2019年全年测试598028人次。面对庞大的测试群体和复杂的测试环境,各市、高校和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找到管好测试每个环节风险点,坚决消除疫情反弹的风险隐患。要警惕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开学前严禁组织测试,开学后防控措施不到位坚决不开考,以实际行动助力实现“双胜利”目标。

  二、结合实际,将防控要求细化到测试组织每个环节

  各市、高校和有关单位要对照疫情防控要求,全面检视考场条件、报名测试和证书发放等环节,通过制度建设、硬件改善、优化流程,进一步强化测试工作的疫情防控能力。

  (一)健全防控工作机制。各市、高校和有关单位要指导考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经实地验收合格后组织实施。要建立考生体温检测制度、考生缺考登记追踪制度和考场每日消毒制度。要根据考生人数合理设置测试批次、进场路线和体温检测方式,确保考生有序、分散、快速参加测试。

  (二)完善考场防控设施。各市、高校和有关单位要将测试考场作为重点场所,在单位整体防控的基础上,结合测试特点,做好重点防护。根据《大专院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和《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规定,考场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1.布局合理。设有信息采集区、候测区、测试区,各区域相对独立,通风条件良好。考生通道有专人管理。考生按批次进场,进出单向流动且各批次人员不在同一功能区交汇。

  2.面积达标。在专用测试机房,各机位面积应在2平方米以上;如在常规教室、语音室或会议室内安装测试机位,则各机位的前后左右间隔不得少于3米,每室不得超过20人。

  3.设施齐全。测试电脑及网络配置能流畅开展网络版在线测试。必须配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系统、信息采集及人脸识别防作弊系统和体温测量设备。设区市和有条件的高校(行业)考点要增配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标准化考场管理系统和热成像体温筛查智能安检系统,进一步减少近距离交流行为。

   4.防控得当。考生进场前测量体温。配备足量一次性话筒罩套。每个机位提供免洗消毒洗手液,配备外置电脑保护屏,并定时使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考场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组织社会考生测试时应增配紫外线消毒设备,按每立方米1.5瓦计算杀菌灯管量,在每批测试结束后照射消毒一次,每次至少15分钟。

  (三)开展在线报名和证书网上办理。从今年3月16日起,全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网(http://www.jszwfw.gov.cn)开展测试在线报名、缴费、证书邮寄和证书补办等业务(流程、要求详见附件1)。各市、高校和有关单位要把开展线上业务作为降低疫情影响的重要途径,抓紧协调对接,并在3月12日前上报考点信息表(附件2),确保今年开考前落实到位。开学后一周内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江苏子系统”上建成权属内考生数据库。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坚持公开透明原则,提前两周准确公布测试信息,稳定考生预期,维护测试秩序。除港澳台及外籍人士、视听障人员等另有规定的群体外,非在线报名的考生今后将一律不记录测试成绩。

  三、集中力量,确保完成上半年测试任务

  目前受疫情影响,各地测试任务积压较多。各市、高校和有关单位要视疫情发展态势,在开学后突出重点,分类组织,有序恢复测试。在疫情防控解除后,高校要全力支持所在设区市语委开展社会考生(含已设考点高校教师与非全日制学生、未设考点高校师生,下同)测试,合力化解供需矛盾。

  (一)合理安排测试计划。开学后,各市和已设考点高校以校园封闭管理、考生不出校园为前提,在疫情防控解除前,重点完成权属内应届毕业生测试任务。在疫情防控解除后,全省所有考点集中力量,组织社会考生测试。届时将为高校(行业)考点统一开通为期2个月的组织社会考生测试权限。

  各市、高校和有关单位要科学测算考生底数和考场容纳能力,合理制定测试计划。各市要密切关注疫情发展态势,结合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及早会商同市高校考点,制定社会考生测试方案和应急预案。高校考点要主动协助当地语委,积极利用工作日间隙、夜间、周末等原非测试时段,配合做好社会考生测试工作。

  (二)提升测试评分效率。抓紧升级软件系统,开展网络版在线考试,取消单机版测试。在第四项“命题说话”全面实行人机配合评分。要按照“每批次任务在7天内完成评分、2天内提交证书打印”的战时标准,在开考前完成测试员、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在培训过程中,要遴选一批有责任心、业务能力强、能按时完成评分任务的骨干测试员。近期,将以设区市为单位,统筹调剂地方和高校测试员队伍,同城考点可向信息库内本地所有测试员分配任务。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保障。各市、高校和相关单位要聚焦“大战大考”要求,将测试所需防控经费、物资等纳入本单位整体计划中统筹安排,确保及时到位。要支持相关部门落实测试计划,协调解决提前进场施工、考务人手紧缺等突出问题。测试收费须优先保障测试员和考务人员,单项听审费不得低于10元/人次,单项复审费不低于12元/人次,考务人员费用参照监考标准执行。

  (二)健全机制。要立足当前,放眼长远,着力将当前疫情防控与今年全省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有机衔接。要突出环境卫生、测试设备、流程管控等重点,全面排查整改。要及时固化成果,完善工作制度机制。

  (三)加大扶持。将考点建设纳入今年省级社区教育特色品牌专项经费支持范围。推广南京晓庄学院“语言应用技能实训室”的相关做法(附件3),鼓励高校建设高标准语言习得平台。对符合条件的高校考点,省语委将长期支持其开展权属外考生测试业务(测试费参照社会人员收取),承担其社会考生部分的测试技术服务费,并视组织情况给予奖补。

  (四)强化督查。省语委办将通过省测试系统,加大对各考点工作情况督查,并适时开展新一轮考点申报认定工作。对利用疫情防控为借口消极作为的或防控措施不到位盲目开考的考点,一经查实,予以全省通报并暂停考点资格。对引发新增疫情和产生影响就业负面舆情的,将进一步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各地和高校在落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省语委办联系。联系人:李倩南,电话:025—83335155。

附件:1.网上报名和证书线上办理流程.docx

  2.考点信息表.docx

  3.南京晓庄学院语言应用技能实训室相关做法及成效.docx

省语委       省教育厅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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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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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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