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成立于2015年1月,位于海南省三亚市中东部,是三亚市四个市辖区之一。吉阳区属于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5.4℃,北面靠山,南面傍海,拥有依山傍海的自然环境以及较为明显的区位、资源、生态等优势。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为吉阳区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招聘吉阳区小学教师85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其中语文教师23名,数学教师24名,英语教师11名,美术教师8名,音乐教师6名,体育教师9名,信息技术教师4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三亚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薪酬待遇。取得中高级职称的应聘人员,录用后一般降级聘用。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间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20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如属放宽年龄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应聘人员还需在毕业证明中注明学位层次),未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4年1月10日至2002年1月9日期间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日期为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1月10日至2002年1月9日期间出生);
5.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
7.具有适用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其它岗位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以下几类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咨询电话:
0898—65896335(海南师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王老师:19989009975(微信同号)
刘老师:17384947073(微信同号)
监督投诉电话:0898—88865152 (三亚市吉阳区教育局)
附件:
附件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hare/init?surl=Z4-Ma5vm1tg_dRF4pEvO-Q 下载附件(提取码:pko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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