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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武平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龙岩武平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武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平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文〔2016〕47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教育事业发展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职位为武平县中小学及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招聘100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武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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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4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

  5.取得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专业、学历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其相关学历及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具备教师资格证办理条件但因系统原因尚未办理的,视同有效)。

  三、注意事项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类别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国民教育系列”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自考、成人教育、电大、网络教育等学历,须为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所规定的学历均包括该学历及其以上学历。

  2.“招聘范围”为“龙岩市”是指2020年3月16日前:常住户口在龙岩市辖区内,或持有龙岩市各县(市、区)居住证的报考者,或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武平户籍者(复审时提供夫妻双方户籍证、结婚证),或龙岩市内高校的市外生源2018、2019、2020年毕业生和市外高校的龙岩生源应往届毕业生。符合报考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在报考时不受户籍限制。

  3.国有单位正式在职人员报考(不含正式在编教师),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得相应的县(市、区)级及以上组织或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属国有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的报考者,须征得所在单位和有人事管理权的上一级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在岗的服务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如“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须征得相应项目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我省已在编教师;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20年3月16日8:00(系统开启)至2020年3月22日17:30(系统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http://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专栏)进行报名。根据上级规定,全省统一笔试报名以县(市、区)为单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职位(即1个县、市、区)。报名者要对本人网上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2.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同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报考费用按省规定标准执行。

  (三)网络资格审查

 2020年3月17日—3月22日,武平县教育局组织专人对应聘人员网络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退回。报考人员必须随时查看报名信息,如有变化,请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 四)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打印

  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登录考试网站打印准考证(含考试通知单),并妥善保存,作为进入考点参加笔试的凭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五)加分申报

  经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如有参加设区市以上的服务基层项目(主要对象为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大学生村官计划,省和设区市统一组织实施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取得证书的人员,以及符合闽人发〔2006〕10号等文件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主要对象为省级以上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的退役运动员和部分退役士兵),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依据相关加分政策计入笔试成绩,应于2020年5月18日-20日向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笔试

  1.应聘人员统一参加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笔试成绩以省统一考试结果为准。

  2.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科目、内容(笔试考试大纲)请参见福建省教育厅网站

  (http://jyt.fujian.gov.cn/)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http://www.eeafj.cn/)有关公告。

  4.笔试成绩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布,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1.初中教师职位(一):根据招聘名额,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下同)从高到底直接择优聘用,不再参加面试;其他未被直接聘用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人员,按笔试总成绩转入初中教师职位(二)相应学科一并排序,并按规定比例参与面试,择优录用。

  2.其他教师职位:均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3.面试总分设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折成百分制后)×60%+面试成绩×40%。面试内容、时间、地点及具体办法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国·武平”网:http://www.wp.gov.cn,“教育局”窗口,或“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平台)。

  七、录用

  (一)资格复审与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各职位的拟聘对象,相关职位拟聘对象最后1名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笔试中专业知识成绩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加试成绩较高者。

  2.确定为拟聘对象的考生必须在2020年7月8至10日携以下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前来资格复审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相应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材料清单为(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身份证;(2)高等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3)相应户籍或生源地毕业生的相关证明材料;(4)教师资格证;(5)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6)已在国有单位正式就业的人员及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需提供相应的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拟聘对象还须同时提交《武平县向社会招聘教师政审考察表》(组织体检时到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

  (二)体检

  1.资格复审合格的拟聘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招考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体检参照现行福建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其补充规定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自理。

  3.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4.参照公务员招聘录用办法,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怀孕的女生,能体检的项目应先参加体检,暂不能体检的项目待产后3-4个月内进行补检,体检合格才能办理入编手续;法定产假假期结束后办理入职手续,核发工资福利等待遇。

  (三)调档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武平县教育局负责进行政审考核,政审考核合格确定为聘用对象。如政审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者,相应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对象须按武平县教育局的要求和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或毕业生档案)接转事宜。考生因不及时提交相关考察材料或不及时办理调档手续而影响考核录用的,责任自负。

  八、聘用待遇

  1.聘用人员待遇:全部职位的招聘人员均为财政核拨事业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实行聘用制,聘用期间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我县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职位安排:

  (1)初中教师职位(一):在城区学校聘用。

  (2)幼儿教师职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前五名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院校幼儿(早期)教育、学前教育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安排至武平县城区幼儿园任教(如人员空缺则不降低条件补充)。

  (3)其余教师职位:安排至农村学校任教。

  所有聘用人员均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主选择提供的聘用岗位,实行公平、公正、公开“阳光调配”,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五年,并签订服务聘用合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复习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本公告由武平县教育局、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武平县委编办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武平县教育局人事股:4860589、4865528;

  监督电话:武平县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4868388。

  查看附件
  附件1:武平教育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请及时关注)

 

  附件2:《武平县2020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职位表》

武平县教育局

武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武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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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武平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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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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