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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龙岩长汀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龙岩长汀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0年长汀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龙人社〔2020〕69 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不良诚信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相关证书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5.其他。招聘条件中“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1989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1984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补充范围中的“龙岩市”指龙岩市户籍或生源,“长汀县”指长汀县户籍或生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含自动离职)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的职位、名额及具体条件 

  具体职位、名额及条件等详见《长汀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附件), 本次招考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作为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 

  若第二轮补充招聘及按规则进行递补后仍未完成招聘计划(含专门岗位,下同),该岗位的空缺招聘名额全部转入“小学语文(一)”岗位,相应增加“小学语文(一)”岗位的招聘名额,在第一轮招聘设置的笔试合格线内,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小学语文(一)”岗位无递补对象,空缺招聘名额转入“小学数学(一)”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小学数学(一)”岗位无递补对象,空缺招聘名额转入“小学语文(二)”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小学语文(二)”岗位无递补对象,空缺招聘名额转入“小学数学二”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报名工作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2.网上报名程序: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唯一官方网站报名(网址:www.eeafj.cn)。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已公布网络报名具体办法,请务必准确上网,避免误报名或上当受骗。报名经我县教育局网上初审通过后即可参加省统一考试。 

  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学科,报名时应注意区分同学科不同岗位的要求,按本人意愿选择相应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四、省统一笔试地点及有关时间安排 

  1.全省统一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 见准考证。 

  3.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1.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招聘均应参加全省统一笔试。 

  2.笔试由省教育厅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承担笔试命题、考试组织管理及评卷工作。笔试科目、成绩计算方法等按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学科考试大纲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发布《2020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闽教师〔2020〕7号)要求执行。 

  3.笔试合格线。按报考的学科逢五逢十设置合格线,具体规则:实际参加人数的总分数除以实际参加的人数得到的该学科平均分,下调至最近逢五逢十的分数作为合格线(如:平均分52.9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69.9分,合格线即为65分,依此类推);如果平均分为逢五逢十,则合格线下调5分(如:平均分为55分,合格线即为50分;平均分为60分,合格线即为55分,依此类推)。 

  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的,不设置笔试合格线,由县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组织面试。经面试合格的,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70分)。 

  (二)资格复审 

  按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笔试成绩,对照加分条件进行加分后,根据相关规则确定入围体检考核对象和面试对象名单,并在“中国·长汀”政府网公示。公示结束后,组织所有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在职报名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提供现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机关有权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面试或体检资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按省统一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递补面试对象。资格复审环节,因故放弃(须提交书面放弃申请)或不符合条件而产生的空额,在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计分办法: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为止。 

  4.面试内容、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招聘职位不要求面试的,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为考试总成绩;招聘职位要求面试的,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加分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不包括专门岗位)的,笔试成绩达到设置的合格线后按现行规定享受笔试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对象须在2020年4月30日前将《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其中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提交我县教育局人事股审核,并填写加分申请表,逾期不予受理。 

  六、聘用办法和工作安排 

  (一)体检考核对象确定办法 

  1.招聘职位的考试方式包含笔试和面试的,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又相同的,笔试成绩中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2.招聘职位的考试方式只笔试的,在笔试合格线内,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如遇专业知识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一场面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3.体检考核对象递补。因故放弃资格的、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仅指招聘职位只要求笔试的人员)产生的空额,在相应岗位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1)第一轮招聘结束至第二轮补充招聘公告发布当日之前(不含当日,下同),在该岗位第一轮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中确定递补对象。(2)第二轮补充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签订聘用合同当日之前,在该岗位第二轮补充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中确定递补对象;若该岗位第二轮补充招聘无递补对象或无此招聘岗位,则在第一轮招聘且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中确定递补对象;按以上规则递补后无法完成招聘计划的,按第二条要求转入其他岗位。(3)与县教育局签订合同之后,因弃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二)聘用办法及有关要求 

  1.聘用办法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聘用对象与县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在县教育局制定的岗位设置表提供的任教学校内,按学科(同一学科不区分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任教学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的岗位单独设定。 

  2.有关要求 

  根据《中共长汀县委办公室  长汀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重新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调动工作的办法>的通知》(汀委办〔2019〕91 号)精神,新聘用教师在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农村学校服务必须满5年,其中在入编时学校服务必须满3年。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城区学校交流或城区缺额教师遴选;农村学校服务满3年后,可申请在农村学校之间流动。 

  (三)工作安排 

  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安排在长汀县教育局所属农村小学、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班)任教,长汀县特殊教育学校新任教师安排在长汀县特殊教育学样任教。 

  七、注意事项 

  (一)公开招聘采取第一轮招聘和补充招聘的方式进行,应聘者在每轮招聘中只能报考1个岗位。 

  第一轮公开招聘和递补结束后,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将进行第二轮补充招聘。已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且第一轮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补充招聘按照第一轮公开招聘的程序进行。 

  (二)报考对象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和审核不通过的,由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处理。 

  (三)报考对象应提供准确的联系电话,开通短信功能并保持畅通,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无法联系所造成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四)有关通知、公示将在“中国·长汀”政府网(http://www.changting.gov.cn/)公告。 

附件: 长汀县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职位表.xls

长汀县教育局

中共长汀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长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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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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