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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0宁乡市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9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2020宁乡市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9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教育均衡,确保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宁乡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5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3、四肢健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精神类疾病史。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体要求:见附表1《岗位计划及要求表》

6、其他说明:

①全日制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表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宁乡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②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③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④报名条件中职位要求为“宁乡考生”是指本人或配偶、父母为宁乡户籍。

⑤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⑦在2018年、2019年宁乡市教师招聘考试中考核试教后放弃的人员不得报考。

⑧我市教育系统有正式编制的教师不纳入报名范围。

四、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95名,其中高中教师57人,职业中专教师5人,初中及小学教师203人,幼儿园教师30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人才”“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宁乡人才网”及相关高校校园网等平台同时发布。

七、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市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1)填写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2)上传个人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请上传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带有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6)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照片;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宁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本人户籍在宁乡的—提供本人户口本;

②配偶户籍在宁乡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

③本人父母户籍在宁乡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当地村(社区)提供的关系证明;

④配偶父母户籍在宁乡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父母户口本、当地村(社区)提供的关系证明。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7:00。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至4月18日12: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8:00。

5、考生报名后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开考比例须达到3:1(含3:1),达不到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的计划数调剂到相同学科其他岗位使用。

7、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核试教。

8、报名咨询电话:宁乡市教育局0731-81800230。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及“宁乡人才网”招考信息及公示公告。

八、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9:00-11:00,总时量120分钟。

2、笔试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师专业标准》);第二部分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为:

(1)小学学科(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其中80%中考难度题,20%高考难度题。

(2)中学学科(初中及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政治、生物、历史)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其中20%中考难度题,80%高考难度题。

(3)中小学其他学科(科学、心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4)职业中专学科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具体为:

物联网应用专业:电子技术基础、传感器技术及应用、单片机原理与应用。

工业机器人专业:工业机器人基础、PLC及其应用。

酒店专业: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

旅游专业:导游实务、旅游基础专业知识。

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基础、电子商务实训专业基础知识。

(5)幼师专业试题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查询: 2020年5月16日12:00起,考生可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5月17日(9:00—17:00)至5月18日(9:00至12:00),到宁乡市教育局二楼203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18日(14:00—16: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市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宁乡市教育局203室,咨询电话:0731-81800230)。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比例:考生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在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对象;其他岗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于2020年5月19日20:00前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于2020年5月23日(9:00至12:00,13:00至17:00)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中心小学(玉潭街道春城北路399号)。

3、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或1:2)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20年5月24日12:00前在“宁乡人才网”公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5月27日下午13:00-17:00,地点:宁乡市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宁乡市教育局二楼201会议室。

4、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或就业推荐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4)普通话证。

(5)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考核试教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试教,《入围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等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2、考核试教时间:2020年5月30日。

3、考核试教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中心小学(玉潭街道春城北路399号)。

4、考核试教内容:所报岗位对应学科考核试教。现场抽签确定考核试教顺序,当场公布考核试教成绩。

5、考核形式分为三类:①文化课教师岗位,只进行试教;②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既要进行试教又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③幼儿园教师岗位,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参加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可自带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用品(音频U盘、乐器、绘画类工具)。

6、考核试教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一律不予录用。

十一、成绩合成

考核试教后,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试教成绩高者为先。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怀孕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而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由体检医院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考察一并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市教育局(怀孕考生调档时间另行通知)。资格终审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试教成绩高者为先。

十四、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拟录取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下达录取批复,并在“宁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在宁乡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出宁乡市外,宁乡域内流动的需在首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4、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十五、相关规定

1、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人才网”发布的相关消息,并通过“宁乡人才”微信平台查看有关考试考务通知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如笔试、考核试教成绩均相同,则增加一轮结构化面试确定入围对象。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考生提交的资料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对考核试教后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7、报名咨询电话:0731-81800230(宁乡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监 督 电 话:0731-88980721(宁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81218(宁乡市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

0731-81800306(宁乡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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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宁乡市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表.xls

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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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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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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