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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2020宁乡市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9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2020宁乡市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95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学科结构,促进教育均衡,确保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关于进一步扩大用人单位自主权优化人事管理服务的实施办法(试行)》的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宁乡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5名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人员管理

列入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编制,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用人单位岗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爱岗敬业,师德优良,无违反师德行为。

3、四肢健全,五官端正,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无精神类疾病史。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3日以后出生)。

5、具体要求:见附表1《岗位计划及要求表》

6、其他说明:

①全日制学历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表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本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宁乡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②2020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毕业院校就业部门盖章的含学业成绩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但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③非全日制学历文凭必须在报考时已取得,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④报名条件中职位要求为“宁乡考生”是指本人或配偶、父母为宁乡户籍。

⑤在读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20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在读的全日制非2020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以此类推)。

⑥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⑦在2018年、2019年宁乡市教师招聘考试中考核试教后放弃的人员不得报考。

⑧我市教育系统有正式编制的教师不纳入报名范围。

四、招聘岗位计划

本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共计295名,其中高中教师57人,职业中专教师5人,初中及小学教师203人,幼儿园教师30人。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表1。

五、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考核试教—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六、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宁乡人才”“宁乡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平台、“宁乡人才网”及相关高校校园网等平台同时发布。

七、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手机端:扫描或长按识别“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二维码(附公告后),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才服务”–“考试报名”,应用微信小程序报名。

计算机端:登录宁乡市人才网(http://www.nxxhr.com)网站报名,报考人员在“宁乡人才网”首页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进行报名:

(1)填写报名表,要求真实准确规范填写。

(2)上传个人免冠寸照至表格指定区域。

(3)上传有效居民身份证的正反面照片。

(4)上传对应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照片。

2020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请上传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并带有学业成绩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照片。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

(5)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照片。

(6)上传教师资格证原件照片;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照片。

(7)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照片。

宁乡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本人户籍在宁乡的—提供本人户口本;

②配偶户籍在宁乡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户口本;

③本人父母户籍在宁乡的—提供父母户口本、当地村(社区)提供的关系证明;

④配偶父母户籍在宁乡的—提供结婚证、配偶父母户口本、当地村(社区)提供的关系证明。

2、报名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至4月17日17:00。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报考须知及诚信考试承诺书,选择符合报考资格要求的岗位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任何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4月13日9:00至4月18日12:0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20年5月6日9:00至5月10日8:00。

5、考生报名后由市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6、开考比例:各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开考比例须达到3:1(含3:1),达不到比例的,则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调整的计划数调剂到相同学科其他岗位使用。

7、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核试教。

8、报名咨询电话:宁乡市教育局0731-81800230。

【特别提醒】本次报名不保留报考人员联系方式,请所有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及“宁乡人才网”招考信息及公示公告。

八、笔试

1、笔试时间:2020年5月10日9:00-11:00,总时量120分钟。

2、笔试地点:另定,详见《准考证》。

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主要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为公共知识(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及《教师专业标准》);第二部分为所报岗位专业知识,具体为:

(1)小学学科(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小学英语)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其中80%中考难度题,20%高考难度题。

(2)中学学科(初中及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地理、政治、生物、历史)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知识,其中20%中考难度题,80%高考难度题。

(3)中小学其他学科(科学、心理、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

(4)职业中专学科专业试题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具体为:

物联网应用专业:电子技术基础、传感器技术及应用、单片机原理与应用。

工业机器人专业:工业机器人基础、PLC及其应用。

酒店专业:客房服务与管理、餐饮服务与管理。

旅游专业:导游实务、旅游基础专业知识。

电子商务专业:电子商务基础、电子商务实训专业基础知识。

(5)幼师专业试题为学前教育专业知识。

4、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

5、成绩查询: 2020年5月16日12:00起,考生可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于5月17日(9:00—17:00)至5月18日(9:00至12:00),到宁乡市教育局二楼203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5月18日(14:00—16: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或电话咨询(地址:宁乡市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宁乡市教育局203室,咨询电话:0731-81800230)。

【特别提醒】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九、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入围比例:考生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招聘计划在10个及以上的岗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入围对象;其他岗位按照入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

2、进入资格复审对象名单于2020年5月19日20:00前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人才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于2020年5月23日(9:00至12:00,13:00至17:00)进行,资格复审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中心小学(玉潭街道春城北路399号)。

3、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考核人数达不到招录计划1:3(或1:2)比例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出现笔试成绩相同,一同进入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于2020年5月24日12:00前在“宁乡人才网”公布,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5月27日下午13:00-17:00,地点:宁乡市城郊街道东沩西路38号宁乡市教育局二楼201会议室。

4、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或就业推荐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须学校就业部门盖章)。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参加资格复审。

(4)普通话证。

(5)教师资格证。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暂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十、考核试教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试教,《入围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具体安排》等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

2、考核试教时间:2020年5月30日。

3、考核试教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中心小学(玉潭街道春城北路399号)。

4、考核试教内容:所报岗位对应学科考核试教。现场抽签确定考核试教顺序,当场公布考核试教成绩。

5、考核形式分为三类:①文化课教师岗位,只进行试教;②音乐、美术、信息技术、体育、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既要进行试教又要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③幼儿园教师岗位,只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参加音乐、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生可自带相关专业技能测试用品(音频U盘、乐器、绘画类工具)。

6、考核试教成绩不得低于70分,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一律不予录用。

十一、成绩合成

考核试教后,按笔试成绩占50%、考核试教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十二、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计划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试教成绩高者为先。

2、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怀孕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而未完成体检的考生,待孕期结束完成体检并由体检医院作出体检合格结论后,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十三、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怀孕考生考察一并进行),考察由市教育局组织,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具体要求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合格人员须于2020年7月31日前提交所需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将档案转入宁乡市教育局(怀孕考生调档时间另行通知)。资格终审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若总成绩相同,则以考核试教成绩高者为先。

十四、录取、聘用

1、资格终审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

拟录取人员中,同一类岗位涉及多个聘用单位的,按同类岗位所有入围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自主选择单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市教育局审查,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终审后下达录取批复,并在“宁乡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3、所有录取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在宁乡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5年内不得调出宁乡市外,宁乡域内流动的需在首聘单位服务3年以上。

4、拟聘人员应当在接到报到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同意未能按期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5、聘用人员自报到之日起与用人单位建立聘用关系。

十五、相关规定

1、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入围人员名单和有关考务事项、相关手续办理等通知均在“宁乡人才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和短信通知,各位考生务必密切关注“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平台和“宁乡人才网”发布的相关消息,并通过“宁乡人才”微信平台查看有关考试考务通知和查询本人考试成绩,因自身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责任自负。

2、出现总成绩相同时按考核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先后顺序。如笔试、考核试教成绩均相同,则增加一轮结构化面试确定入围对象。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不按规定提供档案及相关证件材料办理人事手续到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4、考生提交的资料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涂改证件、证明等报考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5、对考核试教后放弃的人员,录入宁乡市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宁乡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6、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乡市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为保证本次考试聘用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试聘用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考试聘用工作各个程序中入围人员情况将在“宁乡人才网”公布,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7、报名咨询电话:0731-81800230(宁乡市教育人才管理服务中心)

考务咨询电话:0731-87899568(宁乡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监 督 电 话:0731-88980721(宁乡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纪检监察电话:0731-88981218(宁乡市纪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

0731-81800306(宁乡市纪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组)
  推荐课程:https://www.yishixue.com/allCourseDetail.html?courseid=345&code=y004
 

2020年宁乡市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及要求表.xls

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

“宁乡人才”微信公众号
  湖南2020宁乡市招聘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95人公告

宁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宁乡市教育局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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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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