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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永安市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三明永安市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和《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计划招聘97名,其中职业中专学校教师2名,中学教师21名(高中6名,初中15名),小学教师65名(其中偏远乡镇中心小学及村级小学21名),幼儿园教师9名(其中偏远乡镇3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1。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3.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要求的为准;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2020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2)。本次考试使用最新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审核,报考者可以通过三明市教育信息网查询。

  5.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往届生须在2020年3月16日前取得,应届生须在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

  6.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台湾高校)且符合岗位条件的台湾毕业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7.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被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我省已在编教师、我市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得报考。此外,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具体条件

  1.应聘中职、中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师范类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应聘中职岗位的须取得中职或高中相应教师资格证并在报名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报考中职”,应聘高中岗位的须取得高中相应教师资格证,应聘初中岗位的须取得初中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2.应聘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专业相对应,并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

  3.应聘村级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槐南、安砂、罗坊和民族中心小学职位条件和选岗均列入村小招聘):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其中应聘村级小学心理学科教师职位的可放宽至非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小学及以上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应聘村级小学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在报名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报考村级小学”,未填写者将视为报考“城区小学和乡镇中心小学教师职位”。该职位聘用教师必须在我市村级小学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提出调动申请。

  4.应聘城区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考生:必须具有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该职位聘用的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必须在我市农村服务期满4年后方可参加农村教师选调(含考聘)进城任教。

  5.应聘偏远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职位的考生(含槐南、安砂、罗坊和民族中心幼儿园):必须具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并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该类考生必须在报名表的备注栏中注明“报考偏远乡镇中心园”,未填写者将视为报考“城区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职位”。该职位聘用的教师必须在我市农村服务期满6年后方可参加农村教师选调(含考聘)进城任教。

  6.报考者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要求全日制学历的岗位,学历类别不作要求,但须取得与研究生学历对应的学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主要有:发布通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一)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3月16日(系统开启)~3月22日(系统关闭),系统关闭时间节点以省考试院的通知为准。

  2.报名方式: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eeafj.cn),进入“教师招考专栏”进行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阶段写起,按照高中(中专)、大学、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应聘者所填写的联系方式应完整且准确无误,因联系方式有误而影响招聘考试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3.报考岗位选择:报考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只能选择其中1个职位报考。

  永安市教育局及时对网上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咨询电话:0598-3633625、3600077(永安市教育局)。

  (二)考试办法

  1.笔试

  (1)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全省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考试通知,成绩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该岗位原则上不开考,该岗位报考者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个别岗位招聘人数较多,而报考者不足1:3比例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聘人数。属紧缺急需专业或特殊情况的,经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2)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永安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a.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成绩查询时间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通知。

  (3)其它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及“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报考者和符合规定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教育局将在笔试结束后,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对符合加分规定的报考者办理加分手续。此类对象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相关有效材料到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审核,逾期视为放弃加分资格。曾通过享受各类加分政策被录(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的报考者,不再享受加分待遇。

  2.面试

  (1)面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永安市燕江小学

  (3)面试内容:中小学教师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和答辩;幼儿园教师面试内容为语言、舞蹈、声乐、美术、器乐等技能。

  (4)其它事项:进入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线内的应聘者中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所有并列人选均为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在笔试合格线内的应聘者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总分150分,面试合格线为90分,面试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入围面试人员到永安市教育局三楼演艺厅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报到证等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复核(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学籍证明和学校开具的相关证明原件),资格复核合格的发给《面试通知单》。考生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 ;

  2. 同分判定:若2个以上报考者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

  根据考聘人数以1:1的比例,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缺席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该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复检时不得告知复检项目,自行体检的结果一律无效。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五)考核

  从体检合格的报考者中依据招聘职位数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和考核。体检结果公布后,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察材料。报考者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察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及聘用资格。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执行,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报永安市教育局人事科。

   五、选岗和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为拟聘人选,聘用岗位确定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分并列,则按面试成绩高者的顺序优先选择。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拟聘人选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聘人选名单将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进行不少于7日的公示,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人员入编和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手续。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凡在报名、考试、体检、考核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时间、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在我市入编学校服务满5年,期间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六、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如有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岗位,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参加今年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按岗位条件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1个岗位,已被聘用或拟聘用的不得参加补充招聘。在笔试合格线内的补充招聘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考试总成绩计算、体检、考核和聘用等补充招聘程序及办法与第一轮招聘相同。补充招聘时间及具体岗位等,另行通知。

  七、纪律与监督

  由相关部门对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对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本方案由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中出现的情况由招聘、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1.2020年永安市新任教师岗位设置情况表

  2.2020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永安市教育局         永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永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附件1

  2020年永安市新任教师岗位设置情况表

  1.职专(2名)

序号

学校

数学

英语

合计

备注

1

职专

1

1

2

 

合计

1

1

2

 

  2.高中(6名)

序号

学校

语文

政治

历史

体育

心理

合计

备注

1

三中高中

1

 

1

1

1

4

城区

2

九中

 

1

1

   

2

 

合计

1

1

2

1

1

6

 

  3.初中(15名) 

序号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生物

体育

美术

信息技术

合计

备注

1

三中

1

 

1

           

2

城区

2

六中

1

     

1

1

 

1

1

5

城区

3

一附

     

1

         

1

城区

4

十一中

     

1

         

1

 

5

槐南中学

1

               

1

 

6

洪田中学

 

1

   

1

       

2

 

7

民族中学

 

1

   

1

 

1

   

3

 

合计

3

2

1

2

3

1

1

1

1

15

 

   4.小学(65名)

序号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体育

音乐

美术

信息技术

思品

科学

综合实践

心理

合计

备注

1

二实小

1

       

1

   

1

   

3

城区

2

巴溪湾小学

2

2

1

1

 

1

   

1

 

1

9

城区

3

北塔学校

1

     

1

1

   

1

   

4

城区

4

南门小学

1

 

1

1

 

1

     

1

 

5

城区

5

东门小学

1

 

1

   

1

         

3

城区

6

西门小学

1

       

1

         

2

城区

7

燕江小学

2

           

1

1

1

 

5

城区

8

北门小学

1

                   

1

城区

9

九中附小

1

                   

1

 

10

曹远中心小学

1

                   

1

 

11

小陶中心小学

1

   

1

         

1

 

3

 

12

贡川中心小学

                 

1

 

1

 

13

大湖中心小学

1

         

1

       

2

 

14

西洋中心小学

1

               

1

 

2

 

15

洪田中心小学

1

       

1

         

2

 

城区及中心小学合计

16

2

3

3

1

7

1

1

4

5

1

44

 

1

西洋中心小学下属校

   

1

1

             

2

村小

2

罗坊中心小学

1

     

1

1

         

3

并入村小招聘

3

安砂中心小学

     

1

       

1

1

 

3

并入村小招聘

4

民族中心小学

  及下属村小

1

1

 

1

1

       

1

1

6

并入村小招聘

5

槐南中心小学

  及下属村小

1

1

1

1

     

1

1

1

 

7

并入村小招聘

村小合计

3

2

2

4

2

1

0

1

2

3

1

21

 

合计

19

4

5

7

3

8

1

2

6

8

2

65

 

   5.幼儿园(9名)

序号

学校

名额

备注

1

实验幼儿园

1

 

2

机关幼儿园

1

 

3

燕南中心幼儿园

1

 

4

西洋中心幼儿园

1

 

5

槐南中心幼儿园

1

 

6

洪田中心幼儿园

1

 

7

槐南第二中心幼儿园

2

 
 

妇联幼儿园

1

 

合计

9

 

   附件2 2020年永安市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
  2020年永安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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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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