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福建省南平顺昌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南平顺昌县2020年教师招聘考试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精神,经顺昌县教育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中学28名:城区中学语文4名,地理、英语各3名,通用技术、数学各2名,物理、生物、历史、体育、音乐、美术、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各1名;农村中学语文3名,数学、物理、音乐各1名。

  2.顺昌中等职业学校4名:数学、英语、美术、心理健康各1名。

  3.小学48名:城区小学语文10名,数学7名,道德与法治、品德与社会3名,英语、体育各2名,信息技术、科学、美术各1名;农村小学语文11名,数学4名,体育2名,科学、音乐、信息技术、综合实践各1名。

  4.幼儿园30名:城区幼儿园15名;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15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0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二、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6日至2002年3月16日期间出生),若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为准。

  6.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7.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2020年9月30日前服务期未满的大学生村官;⑥我省已在编教师或拟聘人选(含签订就业协议);⑦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是指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的学历。若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2.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报考条件所需要的相关证书,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

  3.留学回国人员和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4.国内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取得国外院校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考办法及成绩计算

  1.本次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

  2.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以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

  报考中小学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即为笔试成绩(百分制)。

  四、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统一由应聘者本人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进行报名、缴费。

  3.注意事项: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事项,按招聘岗位要求,准确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负责,因考生提供的信息不准确而无法通过资格初审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凡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初审

  由顺昌县教育局对网上报名者进行报考资格条件的初步审查。报考者通过网络报考平台所填写的个人信息被视为报考者所具有的唯一报考资格(入围面试后,顺昌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报考者个人信息经资格初审通过后即不予更改,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可退回完善个人信息或由报考者改报其它岗位。

  应聘者务必在“应聘考生岗位备注”栏中注明招考单位。

  (三)笔试

  1.笔试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包括“专业知识”,共设31个科目类别(参见附件),由应聘者根据本人所报考岗位类别选择其中一个科目类别参加考试,“教育综合知识”,该科目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

  3.开考比例:中小学、幼儿园各职位招聘人数按报名实有人数开考。

  4.成绩查询:考生可登陆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核

  1.进入面试后,顺昌县教育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复核为准。

  2.参加资格复核的考生应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资格条件的相关材料,如身份证、准考证、毕业(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和复印件等。缺少上述材料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不得参加面试。逾期未进行资格复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五)面试

  1.面试范围: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进入中小学、幼儿园面试的考生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及具体方案,将在顺昌教育信息网以及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3.面试形式:1、面试采取片段教学形式。2、体育、音乐、美术及幼儿教师岗位加试专业技能。

  4.面试考生的通知与递补:参加面试的考生由顺昌县教育局提前两天负责通知,若面试人选在面试前两天下午5:00之前放弃资格,由县教育局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当天,考生未按时到达面试地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5.面试成绩合格线: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70分不得聘用;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以及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百分制)×50%+面试成绩(百分制)×50%。若应聘者总成绩并列时,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时,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报考中小学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应聘者总成绩(百分制)即为笔试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并列时,则按《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成绩均并列时,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6.参加面试的考生成绩将在顺昌教育信息网以及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考核

  1.面试成绩合格,以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学科岗位数1:1确定体检对象。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

  2.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及项目按《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闽教师〔2018〕2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3.参加体检的考生由顺昌县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体检。

  4.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其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以及计生和综治等情况,考核形式主要为查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情况等。考生应在公布体检结果15日内将个人档案寄送至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若报考者有弄虚作假或不按规定提供考生档案等相关考核材料,将不予聘用。

  5.因体检不合格或报考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在顺昌教育信息网以及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一律签订聘用合同。

  2.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递补人选分别由县教育局综合考生的笔试、面试等情况,按规定程序研究确定。

  3.拟聘用城区小学、城区幼儿园、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人员根据最后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相应学科岗位。

  4.本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在本县教育系统内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一年),最低服务年限未满,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未能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应征服兵役除外),按未满的服务年限赔偿违约金。

  (八)补充招聘

  第一轮公开招聘结束后,招聘岗位如有空缺,将实行补充招聘。已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但未被聘用的应聘者,可登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补充招聘报名,每位应聘者可报考一个岗位。

  五、加分手续办理

  笔试成绩公布前,按照省上有关规定,对服务基层项目的“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期满合格证书须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的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中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予以办理加分手续。请符合条件的考生于笔试成绩公布之前(正常上班时间)到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办理加分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加分人员名单将在顺昌教育信息网以及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加分分值计入考生折算成百分制后的笔试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

  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有明确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按累加计算)。曾通过享受政策待遇已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考生,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 

  六、其他

  1.报考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职位的考生咨询电话及网址:顺昌县教育局人事股:0599-7830715,廖老师。顺昌教育信息网:http://www.fjsc.gov.cn/cms/html/scxjyj/index/201576852.html,顺昌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jsc.gov.cn:8081/cms/html/scxrmzf/bmwj/index.html

  2.本方案由顺昌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0年顺昌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职位简章》

  2.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科目类别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详见《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14日以前取得。应聘人员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和体检阶段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定向、委培人员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附件3)。

户籍所在地或接收安置地在济南市的退役军人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未服满现役(部队撤降并改等非个人原因除外)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警告、军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不得报考定向岗位。

(四)具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24年度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共计208名。其中,中小学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58名,幼儿园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工作人员50名。

本次招聘中,语文、数学、生物、历史、物理、道德与法治、地理、化学、科学、心理健康教育、会计为非技能岗位;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园岗位为技能岗位。

招聘岗位分A、B、C三类岗位。其中,A类岗位无工作经历及年限条件限制;B类岗位要求有相应工作经历,并具备中小学初级职称资格(财务岗位须具备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工作经历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C类岗位为定向岗位,面向户籍所在地或接收安置地在济南市的退役军人(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采取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 5月16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2024年5月14日11:00—5月17日16:00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 5月17日23:00

报名、缴费网址: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全文及附件,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等PDF材料(详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定时更新通报各学科及岗位分组报名数据,以便应聘人员根据报名情况合理选择报考岗位。符合B类报考条件人员,也可以报考符合条件的A类岗位。各不同岗位不能同时兼报。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资格初审相关通知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网上缴费

1.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人员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审核后,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17日16:00前发送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接收邮箱为jntqjyjrsk@jn.shandong.cn。相关证明材料为:①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②本人身份证。

3.缴费成功人员及时关注“天桥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和报名网站考试相关公告,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4.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及调整办法。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C类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的招聘计划调剂到相应学段学科的A类岗位(小学体育一组)上使用。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四、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组织,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为中小学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财务岗位三大类。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应类别教育基础知识。财务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财务基础知识两部分。

2.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5月25日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确定面试人选

1.入围面试办法。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2.入围面试资格查询。笔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入围面试资格人员打印《报名登记表》。

(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按照公告要求在指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复审。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时,请应聘人员按顺序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本人签字确认)、笔试准考证、本人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5);

3.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最高学历、所有继续教育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4年高校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应聘人员,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应聘人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招聘岗位对研究方向有要求,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供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附件2);

4.教师岗位须提供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语文学科要求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

5.一寸照片(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6.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按照应聘条件中的规定执行,须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已被用人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参加应聘还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的原件(见附件3);

8.报考B类岗位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相应岗位的聘用(或劳动)合同、社保系统打印的《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交保单位仅限定为聘用合同的签订单位、或者是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委托的交保单位)、符合报名条件的工作年限证明(附件3),三种材料的时段要求一致。提交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资格证书(财务岗位须提供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属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见习期满转正定级表》;

9.报考C类定向招聘岗位的,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退役军人退役证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附件4)。

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按照上述顺序将复印件装订。对于放弃、复审结果不合格等造成的面试人选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在规定时间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审查合格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考务费7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根据岗位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面试方法。英语、体育、音乐、美术和幼儿园岗位面试采用技能测试、模拟上课相结合的方式,技能测试成绩占50%,模拟上课成绩占50%。其余教师岗位采用模拟上课的方式。

1.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主要从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

2.模拟上课

所有教师岗位均进行模拟上课,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财务人员岗位的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处理能力。

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现场公布成绩。

面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列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40%、面试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查询方式、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均通过济南市天桥区政府网首页公告栏、报名网站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查询。

各岗位分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选岗范围人选。

应聘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选岗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重新组织模拟上课,确定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要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

    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重点审查“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如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且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档案中存在涂改造假问题情节较重的,终止考察程序,取消聘用资格;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岗位选择

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参加现场岗位选择,按照应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招聘单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按招聘岗位,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天桥区政府网公告栏面向社会公示,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严格履行聘用合同,在此期间不得通过交流方式离开天桥区教育体育系统。

八、其他

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因其他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政府网公告,并在报考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公开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31—80998128、80998129(工作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 附件一 :2024年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二:2024年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doc

     附件三:2023年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证明.doc

     附件四:退役军人定向招聘岗位身份认定表.docx

     附件五: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济南市天桥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月7日

福建石狮市实验中学(实中校区)2024年招聘编外合同教师公告
因新学年教育工作发展需要,石狮市实验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教学教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招聘学科

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美术等学科各若干名。

二、招聘教师条件

1、遵纪守法,积极上进,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且身心健康。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3、具有初级中学或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4、有初三年毕业班教学经验,能开设校本课程、指导学生社团、指导兴趣小组者优先聘用。

三、福利待遇:

1、薪酬标准、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石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2、学校提供个人独立单间住宿。

3、其他待遇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有意应聘者请填写《石狮市实验中学招聘教师报名表》(报名表请关注公众号后发送“报名表”下载),并与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材料以电子相片形式打包,文件命名为:学科+姓名,发送到邮箱sssyzp@163.com发邮箱。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由学校通知参加面试。

2.面试①采用“片段教学+专业答辩”的方式,其中片段教学时间为10分钟、专业答辩时间3分钟。②面试教材:选用石狮市现用初中教材,具体内容另行通知。③面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简历1份。

五、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3799584517 王老师

15905959947 何老师

石狮市实验中学

2024年4月30日

海南省临高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公告(一)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3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原则。

(三)坚持严格把关、宁缺勿滥、择优聘用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94)

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教师7名;临高县博文学校教师10名(详见附件1)。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试招聘教师10名(详见附件2)。

3.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67名(详见附件3)。

(二)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7名)

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考核招聘教师7名(详见附件4)。

(三)引进省级学科骨干教师(4名)

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省级骨干教师4名。其中,高中语文1名、高中数学1名、高中英语1名、高中化学1名(详见附件5)。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教育情怀,自觉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队协作意识强。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健康身体、健康心理等条件。

4.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依法禁止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惩戒对象(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应聘人员须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本次招聘所涉及年龄、教龄、业绩、荣誉、任职时间等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二)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具体条件

1.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5月14日(含)至2006年5月13日(含)期间出生)。

2.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和学位。

3.所学专业必须与所报考岗位相符(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6、附件7、附件12)。

4.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和学段)相符的教师资格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5.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6.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7.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报考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24年12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进行查验,并在核查完原件后,留存复印件。无法按时提供原件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省级学科骨干教师具体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具备学科及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不含中等及高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详见附件5)。

2.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从事应聘学段、学科教学工作10年及以上,且现仍从事该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职称要求: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3年5月14日(含)),女性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5月14日(含)),具有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男不满45周岁(即:1978年5月14日(含)),女不满40周岁(即:1983年5月14日(含)),可放宽至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

5.个人业绩证明:近五年内曾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具有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被县、市级及以上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为教学名师、省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近五年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包括教育教学论文、课堂教学竞赛、课题研究成果、主编或参编教育著作等),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教育学会等教研业务部门和团体的表彰(奖励)。

6.在编在岗教师报考时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否则自动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引进办法和程序

(一)招聘引进办法

本次招聘引进办法采取考试和考核的形式进行,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工作采取考试方式进行,开考比例为1:3。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引进工作采用考核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

(二)招聘引进程序

本次招聘引进工作程序由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业绩材料评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组成。各招聘环节的动态将以公告的形式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发布。

1.发布公告

发布公告时间: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13日。

2.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14日9:00—2024年5月20日12:00(共7天节假日正常报名)。

(3)报名网址: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6458。

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岗位条件填写、提交正确的报名资料。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以便及时接收有关通知。

3.报名材料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8,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等相关材料(扫描件)。

⑧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教师)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⑨岗位要求工作经验的还需上传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

⑩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学科骨干教师:

①报名表(详见附件9,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②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图片)

③毕业证、学位证

④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普通话水平证书

⑥教师资格证

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详见附件10,签名处必须手写签名)

⑧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岗位条件所涉及的材料证书或证明(扫描件)。

⑨在编在岗教师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11,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应聘人员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无误,以便及时通知有关事项。应聘人员对其所提交的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2024年5月2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5月2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4年5月20日17时准时关闭。

(三)资格初审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负责对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所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四)笔试/业绩材料评审

1.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该岗位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情况和岗位报考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不能进入面试。

2.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无需参加笔试或业绩材料评审环节

3.省级骨干教师

业绩材料评审着重考察审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工作业绩、个人荣誉和学术能力。评审专家组依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业绩材料进行等级量化评分,满分为100分。(业绩材料须核验原件,经审查属实后复印件留档,原件退回)

笔试成绩和业绩材料评审结果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须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复审期间,报考人员须配合提供原件核验,原件核验当场退回,复印件留档。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考试招聘及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暂未取得相关证书的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生提供对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毕业院校盖章出具的拟毕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省级骨干教师:报名表(双面打印,粘贴近期1寸半身免冠证件照)、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含正反面图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证书、教师资格证、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以及岗位条件所涉及的职称证书、任职职务、荣誉称号、表彰奖励、业绩成果等材料证书或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入围面试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材料;报考人员提供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属实而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和省级骨干教师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招聘人数。

3.入围面试人员比例

(1)考试招聘引进学科教师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必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岗位招聘人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入围面试比例不足则按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1.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

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3)省级骨干教师

根据业绩评审情况,按资格复审通过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资格复审结果和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将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六)面试

本次招聘全部岗位面试采用“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学科专业知识、语言表达、教材解读、课堂组织等教学实践能力和适应岗位的能力。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入围体检环节。

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核招聘考引进各学科教师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综合成绩=业绩材料评审得分×40%+面试成绩×60%。成绩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入围体检。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若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进入体检。若业绩评审成绩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岗位和省级骨干教师岗位未形成竞争岗位的,须由考官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方可入围下一环节,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面试成绩将在现场公布,综合成绩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七)体检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的招聘情况,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工作由临高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于体检前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入围体检人员承担。应聘人员在收到体检结果后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资格而产生的空缺的名额,可按该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若无递补人员则该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或取消。体检结果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报考省级骨干教师岗位的考察对象重点考察个人档案,考察对象在考察之日起三个月内不能按考察要求提供完整材料,视为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统一在临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示期为3天。

(九)选岗

招聘岗位为含多个用人单位的岗位且考察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选岗环节。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选岗工作。应聘人员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聘用岗位。若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数者,则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由县教育局与应聘人员商定,并取得一致意见。

在选岗过程中,因应聘人员个人放弃所产生的空缺岗位相应核减。

(十)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选岗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五、管理和待遇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报县政府审批后,按人事管理权限和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人员一经聘用,享受临高县在编教师待遇,身份为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档次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一)合同管理

受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本次考试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服务期限为5年,考核招聘引进各学科教师及省级学科骨干教师服务期限为6年。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或就业不足一年工龄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余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首次聘用,在临高县教育系统内服务期不满6年(含试用期一年)不予办理调动手续;若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辞职、离职和解聘等),须按每服务少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计人民币壹万元缴纳违约金。

(二)人事关系

拟聘用人员属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可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或辞职。因个人档案问题和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三)住房、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

学校可提供周转房宿舍。符合人才住房保障政策的,可依据海南省引进人才住房保障政策,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省级骨干教师要求将配偶工作关系调入当地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子女接受基础教育和报考普通高校待遇按有关政策办理。上述政策由聘用人员向各职能部门申请后,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四)安家费

本次引进的省级骨干教师,凡签约6年及以上(含试用期)者,试用期满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税前),安家费由县财政负担。具体标准为:

(1)正高级(特级)教师30万元;

(2)高级教师24万元;

(3)一级教师12万元。

如不满6年服务期(含试用期)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须按照已发放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6计算金额退还给县财政部门。

已在海南享受过同类待遇的,不再重复享受。

六、经费来源

此次招聘涉及的相关经费由县财政局划拨经费给县教育局,用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

七、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须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及违反回避制度等问题的行为发生,对违反考试规定及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回避制度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各项纪律规定。应聘人员须按照国家及海南省相关规定自行回避,如有发现并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十、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归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28281039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502026,0898-667553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注:节假日及周末休息)

附件:1.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和临高县博文学校2024年

公开招聘引进教师岗位表

2.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3.2024年临高县公开招聘引进中学教师岗位表

4.临高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5.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

教师岗位表

6.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7.研究生教育学专业目录(2022年)

8.临高县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教师报名表

9.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引进骨干

教师报名表

10.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11.同意报考证明

12.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7日

 

  附件: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细则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要求,以及长沙市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等文件精神,结合天心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春季天心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1.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2.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及在读研究生)应在天心区行政区域内。
3. 申请人达到取得《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的条件。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4. 天心区教育局仅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具体操作细则请查看《2024年上半年长沙市高级中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
 
二、认定时间
本次认定共分为两个批次进行,时间安排分别如下:
(一)第一批次
说明: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因不满足学历要求无法成功认定,建议在第二批次申请。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5月6日-5月16日
2.体检:即日起-5月13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5月20日-5月24日
4.材料审查:5月27日-5月31日
5.公示:6月4日左右
6.证书发放:6月11日左右
(二)第二批次
1.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6月6日-6月20日
2.体检:即日起-6月17日
3.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6月24日-7月2日
4.材料审查:7月3日-7月16日
5.公示:7月19日左右
6.证书发放:7月26日左右
 
三、办理流程
办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分四个步骤,请各申请人对照两个批次时间依次进行。
(一)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
1.申请人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以下简称网报系统),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一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认定申请表需放入申请人档案中,请申请人妥善保管);证书获取方式请选择邮寄,通讯地址、电话号码请务必详细准确。
2.申请人应当参加相关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与报考专业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认定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与任教学科相同(该类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考试形式务必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否则系统将无法核验,认定不能通过)。
3.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仍须选择确认点。
户籍、居住证或就读学校在天心区行政区域内的申请人,申请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的,选择天心区受理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确认点。
(二)体检 
1.体检。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天心区教育局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体检结果由医院送达教育行政部门,不需本人领取。
2.天心区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初级中学阶段申请人可前往任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所有指定医院体检结果均有效。部分体检医院周六周日不安排体检,请申请人认真查看附件1,合理安排时间及体检医院。
(三)一网通办平台提交资料
1.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长沙市一网通办平台(https://zwfw-new.hunan.gov.cn/csywtbyhsjweb/cszwdt/pages/smart/implement.html),再选择天心区为办理地点(与中国教师资格网网上申报时选择的现场确认点一致),然后按照系统提示要求通过实名认证并提交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2)。如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工作人员将发起补正程序,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补齐材料,请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关注相关办理进度。系统提示申请完成后,即完成了原“现场确认”工作,不需要再到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东路23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窗口申请。
2.所有申请人均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符合认定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未提交的一律认定不能通过。
3.申请人在《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附件4)的指导下确实无法完成网上办理,可于一网通办平台开启时间内正常上班时段带相关材料原件和电子寸照前往天心区政务服务中心(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东路238号天心区政务服务大楼一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办理。
 
(四)材料审查
1.天心区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长沙市教育局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的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作出是否通过的结论。最终认定结果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为准。
2.申请人可通过一网通办平台查询认定结果和邮寄状态,在同一批次所有申请人均认定完成后,高中段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长沙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jyj.changsha.gov.cn)、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将通过天心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www.tianxin.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申请人请注意浏览相关网站或登录一网通办平台了解自己的申请办理情况,天心区教育局将不再通过其它途径进行告知或通知。
(五)证书发放
1.天心区教育局为初级中学教师、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资格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并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同邮寄(EMS)送达(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为申请人在一网通办平台上填报的信息;邮寄时间一般为公示期结束后一周之内,具体时间视认定通过人数及制证工作进度而定),请确保一网通办平台上填写的地址和联系电话真实有效(因申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送达的,再次邮寄由申请人自费)。建议申请人填报相对确定的领取人及地址,如父母、亲戚等。EMS需领取人本人接收电话才会送达,请领取人在相应时间段注意接听陌生电话,以免延误错失。温馨提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放入人事档案,请申请人妥善保管。
 
 
 
 
附件:
1.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2.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清单
3.长沙市天心区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注意事项
4.长沙市政务服务网教师资格认定操作指南
                                                                                                                                                           长沙市天心区教育局
                                                                                                                                                                    2024年4月30日
湖南省湘西州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45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权限

湘西州教育和体育局受理州属范围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受理属地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

二、受理范围

1.泸溪县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有效期内泸溪县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本县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4.本县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以及在读专升本学生。

5. 持有本县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6.已在本县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7.驻泸溪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应当具备《教师法》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相应学历。  

具体如下: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水平。

()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应当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体检机构体检合格。  

四、认定材料条件及要求

初级中学及以下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条件和要求(见附件2)。  

五、认定时间

(一)网上申报为一年2次:

第一次:6170900- 6281700  

第二次:1014090010251700(暂定),具体以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为准。  

  1. 材料确认:

   第一次:710800 – 751700

第二次: 10280800 – 1111700(暂定)。

(三)其他事项:在材料确认阶段截止时,仍不具备认定条件的申请,当批次不予受理。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六、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

1)预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认定条件的材料(见附件3),按要求制作好电子证件照和属地身份等材料PDF文件(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②“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击“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学历证书的核验,请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击“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体检要求

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医院(泸溪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完成体检。体检表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  

2.网上申报  

申请人应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基本时间段网上申报阶段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情形。

2)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和学历证书(毕业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3)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一律选“否”。

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中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驻湘西高校在读学生的属地身份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律在后续材料确认环节上传到【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  

4)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证、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机构为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5)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时间不能重叠),没有就业的时间段就写“待业”。(如:2018.09-2022.06 XXX学校读书;2022.07-至今 待业)。  

6)申报提交后,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3.材料确认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直接进行材料确认。  

1)【学历/学籍证明】项目  

只受理《教师法》规定的学历毕业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见附件3)。  

2)【居住证/户籍证明材料】项目  

属“泸溪县户籍申请人”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泸溪县户籍的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属“驻湘西州高校在读学生”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预计毕业时间”可看出2023年下半年在驻湘西州高校就读即可)。

属“泸溪县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确认点的,此项仅限上传以下三种材料之一:泸溪县居民的居住证双面(居住证受理证明不予认可)驻泸溪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来泸溪县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在材料审核期间务必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击“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第一时间通过系统提醒告知申请人。申请人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网上办理或现场办理。  

现场办理申请人带齐相关申请材料于2024719:00—7517:30  地点泸溪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和体育局窗口”( 武溪镇屈望社区沅水湾)进行现场确认(早上900-1200 下午230-17:00

网报成功,请加QQ96296511进群后请将群昵称改为真实姓名,方便联系,后续工作我们将在群里统一公布。

3)经各环节审核无异议,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寄递送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4)发证时间。第一次颁发证书时间:8月;第二次颁发证书时间:12月(此时间内没有拿到证书的联系泸溪县政务中心“教育和体育局窗口”:0743-4268753 0743-4265960)。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材料,掌握申报流程,准确无误提供相关材料,因个人原因错过时间、选错机构、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的,认定机构不予受理。申请人自行承担责任。  

(二)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三)对需协查无犯罪记录证明、需补充材料的,认定机构另行联系申请人。

附件:1.湘西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流程

            2.初级中学、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认定材料条件和要求

            3.《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及体检注意事项

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57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