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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门市2020年公开招聘招义务段教师473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荆门市2020年公开招聘招义务段教师473人

  3月12日,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荆门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漳河新区,屈家岭管理区,荆门高新区,大柴湖开发区,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认真遵照执行。(记者辛闻)

  荆门市促进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全力以赴稳就业、保民生,有针对性地做好2020年农民工和大学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结合实际,制定以下措施。

  一、激发市场活力,扩大就业

  1.对接企业需求促进就近就业。大力开发企业就业岗位,全市各类企业提供就业岗位不少于3.2万个。根据企业复工复产情况和用工需求,采取线上线下联动方式,举办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专项招聘会,分区分批组织就地就近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以下均需各县市区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2.利用地域资源促进灵活就业。支持各类生产基地、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企业等开发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岗位,吸纳农民工灵活就业。适应“互联网+”发展形势,引导农民工和大学生依托新零售、无接触配送、在线教育、网络直播、网约车、现代物流业等新业态领域多元化就业。(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3.加强劳务协作促进外出就业。对有意愿赴省内市外务工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当地企业招聘活动。对有意愿赴外省务工人员,加强与沿海发达地区劳务协作,有计划、有组织开展劳务输出。支持全市50余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输出就业,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二、增加人才岗位,吸纳就业

  1.实施招硕引博计划。全市企事业单位计划招硕引博575人,其中,事业单位366人、企业209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2.引进企业急需人才。组织企业引进我市急需的机械、电气、土木工程、材料、环境化工、生物医药等专业人才1882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加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力度。全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9人。(1)卫生系统招聘419人,其中,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员175人、基层专业技术人员244人。(2)教育系统招聘700人,其中,高职教师8人、高中阶段教师73人(含中职教师5人)、义务段教师473人(含农村义务段教师424人)、幼儿园教师146人。(3)其他事业单位招聘220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4. 招录一批公务员。鼓励引导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招录考试,全市计划招录公务员255人,纳入全省公务员统一考录。(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5.增加“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全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计划增至100人,选派到基层单位工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6.招聘一批村(社区)工作人员。全市计划招聘村(社区)公共服务岗位工作人员100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7.扩大实习见习规模。全市企事业单位提供大学生实习实训岗位11000个,接收就业见习100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三、开发公益岗位,安置就业

  适度增加公益性岗位和用工额度,2020年新增公益性岗位1000个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用工额度100个以上,对就业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大学生优先予以安置。(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四、强化政策扶持,促进就业

  1.支持企业稳岗扩岗。对企业吸纳农民工和大学生就业的,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业,按规定给予企业2000元/人的一次性奖补。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企业每人每月500元的培训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企业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70%返还失业保险费。安排不少于4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和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疫情期间开工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荆门辖区企业,按在岗并参保员工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全面落实阶段性免征企业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减负政策,实施延期缴纳、困难企业缓缴等举措,减轻企业负担。(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2.支持农民工和大学生到企业就业。对在外务工返乡人员和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大学生,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的,按照返乡务工人员1000元/人、专科生2000元/人、本科生3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3.支持大学生到农村创业就业。鼓励大学生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事体验园、农村电商等项目,对到农村创业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500元/月的生活补助;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且正常经营的创业主体,吸纳带动就业5人以上、10人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创业补贴5万元、10万元。对农业经营主体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2000元/年的租房补贴。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按规定落实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安家费,服务期满可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等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

  4.支持人才引进。对在荆工作的硕博人才,按规定给予硕士2万元、博士8万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对纳税实体企业新引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对在荆实习实训大学生,按照1000元/月·人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实习实训补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每吸纳1人,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5.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申请条件的农民工、大学生等从事个体经营、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的,可申请最高15万元、10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扩大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对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学年起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符合条件的分别给予2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已享受其他一次性创业补贴的除外)。实施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在我市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6个月以上,经评审后按规定给予2万至20万元的扶持资金。(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人行市中心支行、荆门银保监分局等)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咨询电话:

  招硕引博、公务员招录、人才引进(荆门市委组织部黄健,0724-2372010 15972627999)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荆门市人社局张红秀,0724-2332968 13797920067)

  就业创业政策(荆门市人社局全本艳,0724-2380531 135979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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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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