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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城市2020“优才计划”教师岗3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邹城市2020“优才计划”教师岗30人公告

  为优化人才队伍结构,蓄智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印发<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济人社发〔2020〕3号),结合我市实际,定于2020年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计划(以下简称“优才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及范围
  (一)引进数量
  156名(具体岗位需求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附件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附件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综合素质或技能条件,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功底和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在规定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
  (六)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5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名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报名。其他在职人员报名的,须经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并于报名截止日(3月30日)前出具《同意报名证明信》,对按时出具确有困难的,最迟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名;
  (3)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凡与学校、医院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名该学校、医院管理岗位。报名其他单位的,凡与该单位工作人员及其主管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报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单位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2020年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2020年3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邹城外宣网(www.mencius.gov.cn)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个人近期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并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2020年3月3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3月31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同意报名证明信》,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信息。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4)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5)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6)一寸近期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填报的信息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综合类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教育类、卫生类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谈结果、面试成绩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博士研究生按有关政策和程序,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测评,同意聘用的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应届毕业生可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员,可纳入人才编制“蓄水池”,不受单位用编进人计划数额限制,可按济宁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强化新旧动能转换人才支撑的实施意见》(济发【2018】20号)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本次人才引进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四、服务和待遇
  (一)引进人才根据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模式,纳入编制实名制或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同等待遇、同等对待。
  (二)试用期满,在岗位空缺、人岗匹配的基础上,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优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
  (三)将“优才计划”人才纳入干部队伍建设规划,统筹衔接,协调推进,加强支持。由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多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
  五、其他
  此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邹城外宣网(http://www.mencius.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7-5212876
  附件:
  1.2020年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岗位汇总表5f7d9cbd27249a24f4b31b484e71a650.xls
  2.“双一流”建设高校名单ee2d5426c33e9d084568bfc37d5436d7.doc
  3.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为“A-”以上等次相应学科名单d36fc0c4265812c3b0761a64c31b99c9.doc
  4.2018至2020年度全球TOP 200高校名单89b2c3007ab0d6cdea83a80b1bc6bac4.doc
  6.同意报名证明信b51e76e66432aafbed1dd335b5b30842.doc
中共邹城市委组织部
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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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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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智汇罗城”招才引智系列活动—教育系统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招聘教师20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当前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我县继续参加2024届河池学院毕业生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

根据我县高中学校、初中学校的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通过公开招聘教师20名(其中: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高级中学教育集团实验中学校区高中部11名、初中部2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第二高级中学1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怀群镇初级中学3名,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宝坛乡初级中学3名)。择优选拔,及时补充教师,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9日至2006年5月19日期间出生。)

具体报名条件以《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为准。招聘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附件3)专业要求。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参加招聘);

5.已录用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为河池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特岗教师转岗)未满2年(含试用期内的人员)或未满原报考岗位服务期限要求(含特岗教师转岗未满服务期限)的;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7.本县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8.在党纪政纪处分期内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工作年限、辞退、处罚、户籍、服务年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4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取得职(执)业资格及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

四、招聘办法及方式

组织参加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双选会,对报名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符合应聘条件人员采取现场洽谈,采取直接面试、组织考核方式进行。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考人员可登录河池人才网(网址http://hc.gxrc.com/)查阅《岗位表》。下载并填写《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如未能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的,须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教师资格证原件(现场资格复审核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普通话等级成绩均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也可报名,可提供笔试面试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普通话等级等证明材料代替,但2024年7月31日前必须提供与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招聘单位将取消考核和聘用资格;

3.《个人承诺书》一式二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已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合格但还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

4.《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一份,近期2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行粘贴在报名登记表)

5.在校或在职期间获得的荣誉奖励复印件。

(三)双选招聘会时间及地点

1.河池学院2024届毕业生双选会,报名时间:2024年5月19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报名地点: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2.其他场次双选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岗位招聘计划另行在河池人才网适时公布。

(四)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不到现场核验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要认真核对报考岗位的招聘条件,凡是不符合报考条件,仍提供虚假信息报名参加面试的,一经核实,取消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畅通,因联系电话有误或未保持电话畅通影响报名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在招聘会现场进行面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面试采取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列为考察人选。

(六)签订就业意向协议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人数,按同一岗位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意向人选,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

(七)体检和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考生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可以在后续场次招聘继续使用。

2.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3.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4.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按照招聘岗位的要求,主要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职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原则上,2024年7月31日前仍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者,作为自动放弃聘用处理。

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以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河池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关于教师聘用控制数

根据《自治区编办 教育厅 财政厅 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规定,按中央统一城乡标准重新核定编制总量超过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的,不再新增编制,改为核定聘用教师控制数。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职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在有空编的情况下,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和工作程序,规范操作,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报考人员在报名、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本次招聘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面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未尽事宜由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七)招聘工作联系电话: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78—8216577;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0778—8215986

附件:1.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2.罗城仫佬族自治县2024年教育系统参加河池学院双选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x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xlsx

4.个人承诺书.docx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广西来宾市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13人公告

为补足配齐各学校教师,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7号)、《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中共来宾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延长我市高中阶段学校以直接面试或考核方式招聘教师有效期的批复》(来人才复〔2023〕3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来人社规〔2022〕2号)、来宾市教育体育局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委编办关于转发《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自主招聘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或其他资格条件;

(六)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5日至2006年5月15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具体条件以《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为准。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八)其他说明

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4年5月15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之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的毕业生在2024年5月15日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5日8:00-5月24日18:00。

报名邮箱:1134687620@qq.com

网络报名所需材料:《报名登记表》、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等证件扫描件,2024届毕业生无法提供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的,可以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以“报考单位全称+姓名”为格式命名后发送至报名电子邮箱,不在规定时间内(以电子邮件到达邮箱时间为准)提交报考材料或者命名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也可报名)。

报考者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含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下同)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因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把关不严,造成失误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全部责任。

三、考试

考试方式为免笔试直接面试。

(一)确定面试人选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开考比例。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20人,则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果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人数大于20人,则视情况增设筛选程序,即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时间60分钟,笔试方式为编写教案,按编写的教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前20名参加面试,末位分数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增设的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仅为进入面试资格的依据,不计入最后成绩。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内容为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评考生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应用和潜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形式为无学生试教(备课20分钟,试讲10分钟)。

(三)面试的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在来宾人才网发布公告。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当天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在本单位工作区域公布全部考生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五)成绩计算。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增设筛选程序中的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和考核人选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一)考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桂人社规〔2019〕11号规定执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付。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审批和聘用

(一)县教育体育局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来宾人才网、本单位工作区域或部门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等材料,经县教育体育局和县人社局审核,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本次教师招聘执行“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县纪委监察部门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二)指定专人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对于因审查不严允许资格条件不符人员参加面试引发纠纷或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审查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三)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聘用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四)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五)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2.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四)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本公告由忻城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5515033或0772-5512507。

附件1:忻城县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表24.5.14.xls

附件2:考生报名登记表24.5.14.xls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版24.5.14.xls

附件4: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24.5.14.xlsx

忻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忻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5月14日

广西玉林市兴业县2024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招聘教师补充公告

我县于2024年4月30日在玉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了《2024年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计划招聘教师98名。目前已在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和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行了2场招聘会,尚余部分岗位空缺。原定玉林师范学院现场招聘会如期举行,现将有关招聘工作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招聘岗位

(一)报名时间: 2024年5月18日  上午9:00-12:00。

(二)报名地点:玉林师范学院东校区至善楼一楼。

(三)招聘岗位:计划招聘教师22名(详见附件)。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考生请随身携带就业协议书,面试结束后,入围人选与应聘学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二)其他事宜按原公告要求不变。

(三)原公告网址:http://rsj.yulin.gov.cn/tszl/rsrc/sydwzk/t18371570.shtml

三、咨询电话

兴业县教育局人事股   0775-3776780

附件:2024年兴业县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玉林师范学院场次).xlsx

兴业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4日

广西河池学院附中2024年自主招聘实名编制教师6人公告

河池学院附中位于河池学院东校区与西校区之间,坐落在巍峨雄奇的会仙山南麓,蜿蜒秀丽的龙江河北岸。学校创建于1968年12月28日,2003年河池师专升级为河池学院时又更名为河池学院附中,是一所隶属于河池市教育局管理的全日制初级中学。历年获得“河池市教育教学综合质量优秀学校”。

一、招聘教师岗位科目、人数:

岗位

数学教师

历史教师

体育教师

地理教师

计算机教师

心理教师

计划招聘人数

1

1

1

1

1

1

用编性质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实名编制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具体参看“河池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4年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年龄条件。

(七)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三、学历、学位要求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报名的相关事项

(一)招聘方式

学校定于2024年5月19日参加“河池学院2024届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就业双选会”进行招聘。

(二)招聘时间

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9:00—13:00。

(三)招聘地点

河池学院东区田径场。

(四)报名方式

2024年5月19日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

2.个人承诺书(附件2)。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正反面复印件。

4.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提供有效考试合格证明(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审核)。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工作组严格按照招聘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材料不全、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招聘工作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现场招聘报名电话通知入围人选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李老师18174908385    

兰老师13877803282

联系邮箱:25143093@qq.com

联系地址:广西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公园东路148号

   附件:1.2024年河池市教育局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2.个人承诺书.docx

河池学院附中

2024年5月14日

江苏南京市栖霞区2024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9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全区教师队伍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贯彻落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宁人社〔2020〕84号)等相关规定,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高层次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jqxq.gov.cn)、南京市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数量等详见《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级教师职称、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同时取得省特级教师或设区市级及以上骨干教师称号,或近五年(2019年1月1日后)获设区市教学基本功大赛、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4.年龄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适当放宽至5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新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4年11月28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5. 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8日16: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邮箱:njqxjszp_2024@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上注明应聘人员姓名、骨干称号、应聘学段及学科。

3.报名提交材料:

(1)网上下载填写《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特级教师或设区市骨干教师证书、教学基本功大赛或课堂教学大赛一等奖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3)本人近五年来(2019年1月1日后)的教科研成果(网上报名时不需上传材料,复审时请将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带至报名现场)。其中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目录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本人讲座、公开课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课题须为设区市级及以上级别,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

4.有关要求:

(1)报名材料(1)和(2)需准确命名,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上传至报名邮箱。

(2)不同学段之间不融通。

(3)应聘者必须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

(4)如出现部分岗位无人报名,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核减公开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栖霞区教育局将对网上报名人员进行材料初审,初审通过人员接区教育局电话通知后,须按规定时间将报名材料(1)、(2)和(3)原件及复印件送至栖霞区教育局复审(地址: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商务中心6838室)。复审后退还原件,留存复印件。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参加综合考评,人员名单将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采取综合考评的方式,由栖霞区教育局在区人社部门监督指导下,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批准备案后的综合考评方案统一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采取教科研成果评分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评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1.教科研成果评分

根据招聘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教科研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进行评分。教科研成果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评分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教科研成果评分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栖霞教育之家网(http://www.qxteacher.com)发布。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者。

3.成绩计算

按教科研成果评分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综合考评成绩。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综合考评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则组织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

(五)公示、聘用

栖霞区教育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栖霞区人民政府网及栖霞教育之家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采用同性质岗位合并招聘的岗位,由栖霞区教育局根据应聘人员综合考评成绩、专业素养、学校需求等因素进行选岗。

因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区教育局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按综合考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根据《南京市中小学获得特殊荣誉称号教师政府专项奖励实施办法》《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考核奖励办法》等文件规定,省特级教师享受南京市政府专项奖励、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教学带头人享受栖霞区名优骨干教师津贴。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被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栖霞区教育局人事科025-85562331

监督电话:栖霞区教育局025-85664178

栖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5337681

六、本公告由栖霞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

2024年5月9日

附件: 1.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所属学校2024年公开招聘高层次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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