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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2020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泉州2020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0人公告

  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以下简称“国投集团”)是泉州市丰泽区国资委所属国有独资企业。根据丰泽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国投集团拟公开招聘一批集团所辖东海片区幼儿园专任教师。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0〕1号)精神,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薪酬福利待遇
  本次聘用的人员均为国企正式干部身份,薪酬标准与丰泽区编内教师同工同酬。
  二、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10名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 符合招聘岗位的各项资格条件:
  (1)年龄在30周岁以内(2002年1月至1990年12月期间出生),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性别、学位、户籍不限,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早期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具有2年(含)以上幼儿园教学经验或2020届应届毕业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业奉献精神;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招考身体条件。
  2. 其他要求:
  (1)符合以下2种情形之一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的,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不计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中。①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在岗的丰泽区合同教师;②户籍在丰泽区的公费师范类毕业生(含往届)。
  以下人员视为符合丰泽区户籍条件要求:(1)2020年3月18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的报考者;(2)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的报考者。此外,2020年3月18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报考人员,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2)符合以下2种情形之一者,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的,免试,只需参加体检,包含在“体检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中,并经考核合格后即可直接录用:①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②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
  (3)持有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者可放宽至全日制中专学历幼儿或学前教育相近或相似专业。
  (4)持有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者,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内(2002年1月至1975年12月期间出生)。
  (5)本次招聘的10名专任教师中,优先从以下2类对象中录取,人数不超过5名(含):①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②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不足5名时,空缺名额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
  若上述2类报考对象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拟录用人数的,则采取以下2个步骤依次确定进入本次体检人数:①如报考对象资格审核通过者已参加工作的,则根据其从事幼儿教育工作年限(具体到年月日)从高到低依次确定;②如报考对象资格审核通过者为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则根据其《毕业生推荐表》上体现的成绩在其毕业学校所学专业的排名顺序从前到后依次确定。
  (6)本次招聘笔试、面试成绩有效期均为1年,分别自笔试、面试成绩公示之日起计算。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的报考对象资格审核通过结果有效期1年,自审核结果公示之日起计算。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在职人员报考时应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报考人员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于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
  3.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人员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4.未正式办理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的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先提供相关资格办理证明。2020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若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的视同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报考人员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除教师资格证书)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8日,其中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体检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本次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的招聘办法。其中,同时在中国海峡人才网、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3月18日8:00至4月7日16:30期间,登录中国海峡人才网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站(http://ksbm.hxrc.com/)报名,如实及时填写报名表,并以附件形式上传以下材料的图片或文档:(1)有效身份证件;(2)学历证书;(3)学位证书;(4)2002年后取得学历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查询下载);(5)普通话等级证书、教师资格证、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的职(执)业资格证书;(6)工作资历证明(提供“合同”或单位人事部门提供的规范的“工作证明”,以及与合同或单位证明时间一致的当地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保证明”;如社保证明缴交单位与工作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还需工作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7)网上报名表里的照片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jpg格式,宽度300像素,高度400像素,分辨率为350dpi左右,大小150KB以下的彩色数码证件照片,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无法及时打印本人的准考证;(8)自行打印本公告附件2《入职承诺书》和附件3《关于开展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的同意书》,考生本人签字并加摁手印后以扫描或拍照形式上传,要求图像清晰。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打印笔试准考证 
  经资格初审入围笔试的考生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1. 笔试的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开考人数比例低于3:1的,继续开考。本次笔试设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不指定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 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设置:幼儿教育综合知识50%+幼儿教育50%,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3. 笔试时间原则上与2020年福建省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时间错开,具体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另行确定。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未能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应聘者一律不予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热点公告栏(http://qz.hxrc.com/)和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上公布,请考生笔试后随时关注。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实际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分为技能展示(40分)和课堂教学展示(60分)两部分,总分值100分。
  进入面试人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符合免试资格的初审合格者直接进入面试,不计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 中。面试的开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岗位开考人数比例低于3:1的,继续开考。面试设合格线为70分。
  面试成绩为考生本次招聘考试的最终成绩。
  面试成绩查询。面试成绩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热点公告栏(http://qz.hxrc.com/)和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上公布,请考生面试后随时关注。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对象。其中,优先从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等2类符合免试情形且资格审核通过者中等额确定5名体检对象,再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另外5名体检对象。如前述2类符合免试条件且资格审核通过者进入体检程序不足5名时,空缺的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对象。
若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的最后一个人选,出现有2个(含)以上报考者面试成绩相同时,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体检按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
  (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一)体检结束后,由集团公司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认真、扎实、全面的考察。
  (二)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生、综治、征信等证明。
  (三)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则优先从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等2类符合免试情形且资格审核通过者递补;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或递补不足时,则从报考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名单将在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http://qz.hxrc.com/)和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热点公告栏公示5天。公示期满后,由集团公司通知公示合格者按期报到。考生没有在限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弃权。当公示后出现考生未在限定时间内报到的,则优先从取得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学士学位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等六所教育部属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毕业生等2类符合免试情形且资格审核通过者递补;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或递补不足时,则从报考人员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此次被聘用的人员将与国投集团下属子公司泉州丰泽博泽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九、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中国海峡人才网泉州站(http://qz.hxrc.com/)和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同时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1. 有关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考生可咨询: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泉州分部:0595-28073035;
  2. 有关岗位要求及待遇问题,考生可咨询:
  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0595-28355055。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0595-22505053。
  (四)本次招聘以中国海峡人才网、丰泽区人民政府网(www.qzfz.gov.cn/)发布公告为准。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负责解释。 
   附件:1.  2020年春季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公开招聘幼儿园专任教师计划表
  2. 入职承诺书
      3. 关于开展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的同意书
  附件2
 
入职承诺书
 
本人: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申请入职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担任________________岗位,本人承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如有,附后说明),愿意按照泉检发〔2019〕14号、泉检发〔2019〕15号有关规定接受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如果经查询反馈有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自愿放弃入职资格。
 
 承诺人: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关于开展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
  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的同意书  
  丰泽区教育局:
  根据《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的规定,由于参加2020年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经本人同意,由泉州丰泽国有投资集团对本人进行关于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进行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
 XXX(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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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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