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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三江县2020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408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柳州市三江县2020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408人

  2020年是全国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也是三江县脱贫摘帽之年。为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按照“两不愁,三保障”总要求,切实抓好“义务教育保障”工作,我们将大力扩招“义务教育”教师,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师资配备达到目标要求。根据《广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法(试行)》(桂教人〔2014〕4号)的文件精神,结合三江实际,我县将面向社会公开自主招聘408位中小学教师,并按照“县管校聘”和控制数编制归属县级管理原则。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对象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和教师资格证,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计划一致。
  5.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0年三江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其他条件
  1.时间段要求: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户籍、工作经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的时间计算,均以2020年3月2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23日至2002年3月23日期间出生),
  40周岁以下(197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将于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指通过统招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考、远程教育(网络教育)、广播电视大学毕业生等)也可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否则不予以报名;且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将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且符合所报考岗位其他条件的考生,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不予以报名;且必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非应届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以及国家和自治区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其中,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所有的岗位必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4.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5.在岗在编教师报名时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三江县所有在编教师、特岗教师不予以参加本次招聘)。
  6.在信用中国及其它信用信息平台。被列为入失信人员(失信黑名单)的。
  二、报名。疫情防控期间采取两种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2020年3月21日-4月2日,网上报名,应聘者将手写签名报名表(同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小2寸彩色证件照片)以及报名所需的其他材料扫描件;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sjxgkzp@126.com
  (二)现场报名:
  1.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3日—4月2日(上班时间9:00—17:30) (疫情期间按有关管理要求入场报名) ,周末不上班。
  2.报名地点:三江县教育局
  3. 报名所需材料,经本人签名的《应聘报名表》(附件2),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对照自身条件,明确符合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后,再认真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核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明知不符合基本条件或不符合岗位条件仍报名的,  在任何环节被审核发现的,都将取消聘用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5.资格审查:报名时县教育局安排工作人员负责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相关原件经当场审核后退回本人。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不符合条件及弄虚作假者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因新冠疫情防控要求,从高风险区(或近期有湖北省等疫情严重地区旅游史或居住史的人员)来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提前到指定隔离点隔离14天,从中风险地区来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方可参加考试。
  (四)领取准考证(笔试岗位)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是应聘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人员参加笔试的重要凭证,请应聘人员务必妥善保管。
  (五)直接面试岗位面试确认书领取
  领取面试确认书时间:2020年4月17日—4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面试人员按照确认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并携带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和面试确认书参加面试(身份证、面试确认书缺一不可)。
  三、组织考试
  (一)考试形式:县城学校岗位和部分乡镇学校要求学历是中师(中专)及以上岗位的为笔试+面试,其他乡镇学校岗位直接面试(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1:6时须加笔试,笔试时间为2020年4月18日上午9:00—11:30),考试工作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江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考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德育工作等基础知识,时事政治)
  2.笔试总分100分
  3.笔试日期:2020年4月18日(星期六)。
  4.笔试安排:
  上午9:00—11:30  《综合能力测试》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0年5月上旬,查询电话:(0772)8611593、8618092。
  (三)面试
  1.直接面试岗位
  (1)面试时间:2020.4.19上午8:00开始
  (2)面试地点:三江县民族实验学校
  (3)凭有效身份证和面试确认书(身份证、面试确认书缺一不可)
  2.笔试岗位面试
  (1)笔试岗位面试入围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有缺考、零分或违纪情况的应聘人员不能入围面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
  (2)发布笔试岗位面试公告
  笔试岗位面试人选确定后,由面试实施机关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柳州市教育局网站发布面试公告。
  3.面试的组织
  (1)面试工作由三江县教育局和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工作流程及相关要求按照桂人社发〔2012〕79号文件执行。
  (2)笔试岗位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面试人员。
  (3)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可通过说课、试讲、答辩(同一岗位的答辩所提问题须保持一致)等方式开展。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应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公布。
  (4)面试形式:
  ①结构化面试。
  ②体育、音乐、美术学科教师,结构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的计算方法采取要素合成的体操计分法。在所有考官评出的要素分值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考官所评要素分值的平均值,即为该考生在此要素上的得分。将各要素上的最后分值相加,得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其余酌情按扣3—5分处理。
  要严格实行验证制度。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等,经负责组织面试的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其中,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开考比例达不到1:3的,该岗位考生面试须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为合格,达不到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本次招聘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五、考核
  (一)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应聘人员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人选,报主管部门核准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由招聘单位组成考核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结束后,将考核结果形成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招聘单位盖章,考核小组成员签名,报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考核着重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情况、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
  (三)如有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六、体检
  (一)体检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实际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组织。体检工作由三江县教育局和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到具备三级甲等资质的综合医院或者县级人民医院进行。
  (二)体检标准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如有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本人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提出申请,报经主管部门同意,从总成绩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组织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程序严格、组织严密、公开透明。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
  七、人员聘用
  (一)招聘单位根据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对面试成绩、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及基本情况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柳州市教育局网站以及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能聘用的,可按   程序递补聘用对象。聘用通知下达后,应聘人员逾期不报到或自动放弃的,单位不得再递补聘用对象。
  (二)经公示无异议的,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工作安排,按岗位面试成绩排名,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聘用资格,从成绩合格人选中按岗位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人员属于县级管理的教师聘用控制数编制,县级统一管理。
  (五)招聘单位应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按相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合格可在县域内进行岗位调整和交流。
  (六)应聘人员确认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后,除不符合聘用条件被取消聘用资格外,不得再参加2020年三江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其他岗位的应聘。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当年聘用资格,并做诚信记录备案。
  八、 工资待遇
  享受我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政府年终一次性绩效+午餐补助330元/月+物业补贴160元/月;乡镇岗位人员另外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450至500元/月)+乡村教师生活补助(450至900元/月);符合人才引进政策的,可享受生活补助、购(租)房补贴等。
  九、公布招聘结果及空缺岗位
  经过第一阶段面试、考核、体检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岗位需要补充招聘的,可自主决定是否开展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需要复征志愿与补充招聘的岗位信息,经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十、招聘纪律
  (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所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遵守考试纪律。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同样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之一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帮助他人获取应聘资格的。
  2.工作人员指示、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3.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4.有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平、公正进行其他情形的。
  十一、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按照《自治区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和《柳州市市区公办中小学校聘用教师管理办法(试行)》(柳政规〔2018〕52号)规定,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岗位,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报三江县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按相关管理规定,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请应聘人员在报考时仔细阅读《2020年三江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注意区分岗位类型。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中小学教师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项或本简章未尽事宜,由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三江县教育局共同负责解释。
  5.联系方式:
  (1)政策咨询电话:
  工作日上班时间请咨询(0772)8612039、8161593
  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非工作日、非上班时间可以发送邮件到sjxgkzp@126.com进行咨询。
  (2)监督电话:(0772)2815632。
  (3)报考条件咨询电话:0772–8611593。
  附件1:2020年三江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2020年三江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表
 三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江县教育局 
2020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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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的意见》《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有关规定和国家、自治区对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完善的新政策和新要求,现就全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使用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二、认定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下列认定条件,可在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规定的相应学历执行。

(三)考试相关条件

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3.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五)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六)任教学科、任教学段

1.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任教学段须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一致。

2.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须与所学师范专业相应,任教学段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贯彻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内教发〔2002〕64号)中对各学段的学历要求。

三、报名流程和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3日9:00至6月17日17:00;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9:00至9月27日17:00。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提前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个人信息,在网报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

申请人账号注册及申报信息填报,请参考“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可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询相关信息)。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有关要求: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由就读学校所在地盟市、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其余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特别提示:申请人需在正式报名中的“申报提醒”步骤仔细查看所选择的认定机构是否已开通“全程网办”功能。认定机构如未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须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审核确认;认定机构如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可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的“查询报名信息”页面的“修改网办材料”上传相关认定材料,由认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网上审核。

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工作人员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二)现场确认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各认定机构联系方式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如认定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须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时,申请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身份证明材料:

(1)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学籍信息通过验证的,无需提交学籍材料;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4)在内蒙古学习、工作和居住,持有有效期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考试合格的港澳台居民。

(5)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按照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内蒙古部队。

2.学历证明

(1)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通过系统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未通过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在线申请)。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持有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不需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系统未比对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考试相关证明材料

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无需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2020届及以前全日制师范专业毕业生(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

5.体检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具体的体检医院和时间安排,可咨询所选认定机构或关注该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信息。

6.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如确有需要,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认定机构申领内蒙古自治区统一开具的请相关部门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函件。

7.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认定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底)。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及时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了解《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领取时间、地点和领取方式。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各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三)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由此导致的后果、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四)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申请人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五)申请人必须提供准确无误的所有个人信息,并保证符合国家《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本公告中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类别、认定条件等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提供虚假信息。因提供虚假个人信息造成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不能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对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一经查实,相关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5月10日 

四川省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面试顺利举行

宜宾市2024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于5月11日-12日在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举行。宜宾市本次共有2336名考生参加40个科目的面试,设置面试考室49间、候考室1间、抽题室1间、备课室2间。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宜宾市教育考试院、考点学校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全力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考前,宜宾市教育考试院和四川轻化工大学宜宾校区考点分别召开考务培训会及考官培训会,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针对性的分类培训,对所有考官进行了面试政策、操作流程、各学段业务知识和评分细则等方面的培训。

考试期间,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副主任张羽,宜宾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市教育考试院院长田贵荣,到考点巡查考试实施情况。考试过程秩序井然,考务工作安全顺利,考风考纪整体良好,考生服务优质温馨。

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陕西省榆林市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陕西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结合榆林市工作实际,现将榆林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榆林市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榆林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武警,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榆林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榆林市参加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可在榆林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有关规定,申请人在同一年中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国家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相应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在申请人取得毕业证书后给出认定结论并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幼儿园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者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体检标准按照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三、网上申报

本次认定申请流程为“网上申报–体检–现场确认”。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5月20日8:00至6月21日17:00。

2.申报方式及流程:

(1)符合榆林市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完成注册及实名验证后,在选择认定机构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在选择确认点一栏时选择“榆林市教育局”。其中,“请选择考试形式”一栏中,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应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应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等级、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核验通过的在现场确认环节无须提交原件。

(2)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因输入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负责。

(4)提交成功后,系统将生成报名号。请考生务必牢记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作为修改信息以及现场确认的重要查询条件。提交以后点击“退出”,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

四、体检安排

(二)体格检查

1.体检时间:体检时间自6月22日起,在此之前体检的不予认定。

2.申请人先网报,后体检,现场确认时提交体检表。如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体检的,请下一个认定季申请认定。

3.申请人须仔细阅读省教育厅、省卫健委下发的《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2019〕61号)有关规定,并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1),体检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

体检时请按照(陕教〔2019〕61号)要求进行体检,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并粘贴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否则不予认定。

4.体检医院须在《陕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上给出结论并加盖公章,申请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及既往病史,粘贴各种检验单并将报名号、申请认定学科填写在体检表上方规定的位置。

5.榆林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名单详见下表,其它医院体检的一律不予认定。

教资面试结束如何拿证?教资认定流程介绍
资面试成绩合格后,想要拿证,你还得进行教师资格认定,那你知道如何进行教资认定吗?接下来小编跟大家说一些认定需要了解的问题。

一、什么时间开始认定?

一般认定有春秋两季。2024年春季认定已经开始,各地认定时间不一样,建议关注好各地的教资认定通知,千万别错过。

二、在哪里认定?

认定网站“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1.按对象分类:申请人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之一(必须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或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申请认定。

2.按学段分类:高中/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一般由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一般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三、认定的流程是什么?

教师资格证认定流程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领取证书三个环节。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四、认定需要哪些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上申请后下载、打印、签字);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中小幼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7)《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受理通知》(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

(8)1-2张一寸免冠近照。(注意,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的照片应为相同底片。)

PS:不排除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详情请参考当地认定公告。

五、在哪里体检?有效期是多久?

应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进行。在各地发布的年度认定工作通知中,将对体检医院和要求进行说明。

四川省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

5月12日,广安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顺利结束。本次考试考点设于广安职业技术学院。全市共报名1505人,涉及学前、小学、初中、高中4个学段17个学科41个考试科目,抽调面试考官、考务人员280余人。

强化统筹安排,确保组考严密。市教育体育局、市教育考试院、广安职业技术学院高度重视,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原则,成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细化组考方案,统筹考场考务,对试卷安全、面试工作人员的选聘和培训、考务流程、技术保障等做了细致安排部署,全力确保组考工作严谨周密。

健全工作机制,确保考试安全。完善相关安全保密制度、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考官、考生的重要信息管理,做好试题接收、保存、分发各流程的检查监督,严格执行试题光盘、加密锁分离等工作要求,明确对突发事件的快速研判、妥当处置,切实保障考试安全工作落地落实。

落实岗位责任,确保工作有序。召开考前培训会,对考官、考务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保密、工作纪律和业务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职责,签订保密责任书。全面做好考前各项设备调试和物资准备,考中突发状况的防范应对,考后考试数据的备份回收,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务实推动组考工作规范有序。

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公平公正。加强对考生的诚信教育和法纪教育,加大考点入场安检力度,严禁携带手机等考试违禁物品进入考试区域,严防高科技手段作弊,强化考场纪律,保障秩序井然。

考试期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体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建超带队深入广安职业技术学院考点,就考务安排、安全保障、考风考纪等方面工作进行检查督导。市教育考试院安排专人驻点巡视。

本次面试成绩预计于2024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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