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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鹤岗市2020招聘教师岗15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鹤岗市2020招聘教师岗159人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加大鹤岗市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力度,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35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方式 
  采取校园招聘和社会招聘方式。 
  三、招聘对象 
  (一)校园招聘对象:具有统招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 
  (二)社会招聘对象:具有统招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非正式在编在职人员。 
  四、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58名,其中校园招聘计划引进人才135名;社会招聘计划公开招聘22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园招聘)需求计划表》和《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招聘)需求计划表》。 
  五、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参加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六、招聘程序 
  (一)校园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考生可登录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园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hh/02/)。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3月23日至3月31日8:30–17:00期间进行网上注册,并按要求提交报考申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和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参加鹤岗市教师招聘的人员也可于3月30日至4月3日期间登录黑龙江省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进行报名(http://www.hljbys.org.cn/)。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面试时间:拟定4月中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用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面试。 
  (3)面试内容:鹤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和宝泉岭管理局所属学校采取网上说课、答辩的形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鹤岗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采取结构化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相结合的形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3、资格审查及考核、体检 
  资格审查与考核工作一并进行,在考核时考生需提供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1份,身份证、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社会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3日—3月31日,考生可登录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custom/hljhh/02/)。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请上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网上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发现伪造学历、身份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急需、短缺专业,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限内选择报考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需补充材料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补充填报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规定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2020年3月23日至4月1日8:30–18:00期间,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成功支付考试费用90元后,即视为报名结束。 
  2、符合政策性加分考生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符合政策性加分人员: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在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本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区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再增加2分;在黑龙江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后3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报考本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本次区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三年内参加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在现单位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行政部门认定,报考本次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5分,报考本次区级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本次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加5分。 
  网上报名结束后,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考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项目生需携带省级服务期满证书或市级主管“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携带市县就业局出具的证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期满人员需携带退伍证,疫情防控一线的医务人员需携带经所在单位推荐、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相关证明。 
  3、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时间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总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笔试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5、面试人选资格确认 
  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现场资格确认时间。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在与拟聘人数之比不高于5:1的情况下,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前5名进入面试。拟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现场资格确认时,考生需提供报名系统打印出来的报名表1份、笔试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本人专业研究方向和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佐证材料的原件和1份复印件。 
  因考生未按要求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或未通过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6、面试(时间待疫情结束后另行通知) 
  面试突出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测查,测评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满分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其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人选资格确认、面试时间和地点等详情,请登陆鹤岗市政府官网查看。 
  7、考核与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考核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分别依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及面试成绩顺序,成绩高者确定为考核人选。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考核组通过对拟聘用人员所在的学校(单位)、社区、家庭所在地派出所进行调查了解,对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人员作为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8、公示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鹤岗市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2020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政策待遇 
  办理人事编制手续,签定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68—3230505 
  监督电话:0468—3357013 
  附件:1、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校园招聘)需求计划表.xls 
  2、鹤岗市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招聘)需求计划表.xls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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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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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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