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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大学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喀什大学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精神,经喀什大学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4名编内专任高校教师、5名编内医务工作人员、1名编内附属中学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喀什大学坐落于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新疆喀什市,是一所以培养基础教育师资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应用型人才为使命的多科性本科学校。学校现有15个教学单位,53个本科专业(含3个专业方向):其中,师范类专业23个,非师范类专业30个,涵盖理学、工学、文学、教育学、艺术学 、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历史学九个学科门类。

  学校拥有高台和新泉2个校区,占地面积166.07万平方米,教学设施设备先进,教学环境舒适。图书馆藏书131.55万册,电子图书约60万册,各类文献数据库12个,所有图书、报刊和电子阅览室都采用全开放式电子阅览服务体系;校园网及4G通信网络覆盖全校,能够满足信息化时代人才培养需要;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6亿元,拥有完善的较高标准的教学实验设备和文化、体育、卫生等设施,完全满足教育教学所需,全面保障和服务于学校的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学校将给予青年人才大力支持,力争使每一位青年人才都能够共享发展,快速成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考生先行网上报名,了解招聘环节和岗位信息,后续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具体时间,将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在喀什大学主页(http://www.ksu.edu.cn)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坚决杜绝人员集中,避免交叉感染等现象发生。

  四、招聘原则

  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监督

  喀什大学纪检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工作。

  监督人:喀什大学纪检监察室木特力甫·艾山

  监督电话:0998-2899055

  六、招聘岗位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的,应聘人员年龄一般不大于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若具有所报考岗位相关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一般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人员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

  (七)少数民族应聘人员应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八)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中专业名称若为一级学科的,研究生期间的研究方向须满足附件1中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里的二级学科专业或研究方向;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十)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十一)报考A001、A008、A012、A018、A020、A023、A028、A031岗位(属于博士或高级职称岗位),报考人员按照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执行;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十二)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职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八、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一)公布招聘职位和资格条件

  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喀什大学主页(http://www.ksu.edu.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26日24:00止。

  3月26日后博士或高级职称应聘者,可直接将应聘简历发至报名联系邮箱,简历以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命名。

  (二)报名方式:网上电子邮箱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喀什大学网(www.ksu.edu.cn)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到附件2指定的电子邮箱。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3.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及聘用资格。

  报名所需材料:(请按顺序排列并打包)

  (1)《喀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贴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片,所填信息必须确保真实准确;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科、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2020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须提供有效的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中共党员证明(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或MHK四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职称证、资格证(岗位要求所需的专业技术职称及资格证,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7)有意向到校工作的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须填写《喀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发送至电子邮箱:ksdxzp@163.com。

  (8)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予以资格审查。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原件,招聘工作任一阶段如发现提供材料虚假或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及录取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有疑问的,可查阅附件4、附件5。喀什大学人事处政策咨询咨询电话:13579883410、15569367272。

  (三)资格审查

  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任职资格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审查时间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仅限于2020年3月26日24:00前提交有效报名材料的人员,资格初审时间结束后还未按照退回意见重新提交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及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将在喀什大学官网上进行公示。

  2.资格确认: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携带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确认,如发现资格不符,或未能提供报名时所提交材料原件,将取消应聘人员考试及录用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A类岗位(岗位代码:A001-A044)试讲成绩占总成绩的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B类岗位(岗位代码:B001-B004)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A类岗位:

  1.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分两个环节一并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7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30%折合计算。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分别赋分,考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2.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试讲与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喀什大学官网发布。应聘人员在试讲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4.试讲成绩出来后,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试讲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结构化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通过者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6.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7.A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试讲×70%+面试×3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结束后,将在喀什大学官网上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B类岗位: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4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主要测试应试人员对综合基础知识的掌握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喀什大学官网发布。应聘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有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2.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理论与实际结合能力、组织能力、逻辑思维与应变能力。

  (2)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将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4)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名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5)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B类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结束后,将在喀什大官网上公布总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聘资格。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另选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报考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或取消此岗位的  招聘计划。

  (六)考察

  (一)学校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如无工作单位者,由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对于出现《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第六十条所述情形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七)确定拟聘人员

  喀什大学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推荐录用人员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或校人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八)公示

  拟聘人员确定后,学校将在喀什大学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到喀什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喀什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喀什大学官网及时发布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喀什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未尽事宜,由喀什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新疆喀什大学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人公告附件1:喀什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x(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人公告附件2:喀什大学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联系表.xls(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人公告附件3:喀什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xls(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人公告附件4:喀什大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docx(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人公告附件5:2015年研究生招生目录.xls(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人公告附件6:喀什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书.docx(下载)

  新疆喀什大学2020招聘事业编制人员90人公告附件7:喀什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doc(下载)

喀什大学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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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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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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