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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县2020引进高层次学历教师岗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栾川县2020引进高层次学历教师岗公告

  为全面落实人才发展规划,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栾川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学历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留学研究生(须取得国内全日制本科学历)。
  二、引进计划
  根据我县高层次人才队伍专业结构建设需求和用人单位需求实际,拟引进100名高层次人才,详见《2020年栾川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计划表》(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可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企事业单位工作,并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中栾川县干部教育中心专职教师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时间计算统一截止2020年4月30日);
  4、2020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所学专业、学历、技能、身体及相关条件与引进职位要求相符(详见附件1中各类别具体条件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栾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7、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8、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在中共栾川县委的领导下,由栾川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引进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录工作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至2020年4月30日下午六点(以接收邮件的显示时间为准)。报名方式及要求:登录中国栾川网(www.luanchuan.gov.cn)下载《2020年栾川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按要求填写后与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3)一起发送至邮箱(lcyjs2020@163.com)。
  报名人员发送报名邮件后,未收到自动回复提示的,请及时联系。
  (二)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审查)
  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本人报名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以及弄虚作假、提供不实资料的,即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三)面试(2020年5月9日至5月31日)
  本次招录工作不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博士研究生可免试)。
  1、报考县干部教育中心人员面试时间:2020年5月9日至5月10日,由县委组织部人才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将根据专职教师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采取试讲形式,考生备课30分钟后,讲一节微型课(20分钟以内)。满分为100分,成绩须达到75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
  2、报考县直部门事业单位人员面试时间:2020年5月  16日至5月17日,由县委组织部人才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否则不可进入体检。
  3、报考县中等职业学校人员面试时间:2020年5月23日至5月24日,由县委组织部人才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采用试讲形式。
  4、报考医院人员面试时间:2020年5月30日至5月31日,由县委组织部人才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
  5、报考企业人员由企业组织面试,时间另行确定。
  (四)体检。按计划引进人数1:1.2(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为递补政策的最后环节,体检合格人员须签订《个人承诺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考察采取审查档案、走访座谈、函调等方式进行。考察通过人员须签订《引进人才协议书》。  
  (六)公示。拟录用人员在中国栾川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录用。经公示无异议后,栾川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人选,由县委编办、人事、财政等部门负责办理引进相关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编制待遇。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县干部教育中心、县中等职业学校引进研究生使用财政全供事业编制,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可优先提拔重用;医院引进研究生使用差额补贴事业编制;企业引进研究生由企业确定其各项待遇。
  (二)岗位职级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为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确定为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确定为八级职员;聘用为专业技术岗位的,依据岗位设置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资及生活待遇。县直部门事业单位、县中等职业学校引进研究生试用期满后工资居洛阳市县级前列,服务期内生活补贴300元/月、租房补贴300元/月;县干部教育中心引进专职教师工资采取工资+绩效奖励模式,试用期满后工资居全市同类型岗位前列,服务期内生活补贴300元/月,并免费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医院、企业引进研究生工资由工作单位核定发放,服务期内生活补贴300元/月、租房补贴300元/月。
  (四)子女就学。可在县内自由择校就读。
  (五)保险政策。及时为引进人才办理或接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六)医疗休假。用人单位每年为引进研究生组织一次健康体检,严格落实休假制度和免费游县内景区政策。
  六、管理措施
  引进人员在本县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服务期从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调出本县,否则视为单方解约,不予办理人事档案转移等相关手续。
  七、信息发布
  中国栾川网、栾川党建网为本次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的指定信息平台,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通信工具畅通。
  咨询电话:0379-6683190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栾川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栾川县2020年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计划表
  2.报名表
  3.网上提交材料清单

栾川县引进高层次学历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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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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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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