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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成安县2020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成安县2020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邯郸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要求,按照邯郸市人社局对成安县教师招聘计划的批复,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40名高中教师。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计划
  本次共选聘40名高中教师,其中第一中学32人,第三中学8人。具体学科岗位为:

  语文
01
数学
02
英语
03
物理
04
化学
05
生物
06
历史
07
地理
08
政治
09
第一中学 7人 3人 4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3人
第三中学 1人 1人   2人   1人 2人 1人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热爱教育事业;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工作职责;
  5.年龄18周岁及以上(2002年4月2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4年4月2日以后出生),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第一天。
  6.学历及资格要求
  (1)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
  (2)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独立院校),本科学历选聘范围高校及科研院所名单详见附件1;
  7.考生需要具有高中或中等职业院校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应与报考岗位一致;
  8.港澳台居民应聘者按照邯人社字﹝2018﹞69号和邯人社发﹝2018﹞22号文件规定执行;
  9.不限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2.现役军人;
  3.曾被开出公职的人员;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7.失信被执行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规定
  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四、选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对拟聘用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疫情期间,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初审及现场资格审查相结合的方式,按《成安县公开选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所列岗位报名,一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4月2日—— 4月15日。
  3.网上报名须知:“报名岗位+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上传至指定邮箱,报名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做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包内应按照以下材料顺序排序:
  (1).姓名+毕业证(毕业证扫描件);
  (2).姓名+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扫描件);
  (3).姓名+报到证(报业证扫描件);
  (4).姓名+《成安县教师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
  (5).姓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
  (6).姓名+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4.报名材料包括(请在压缩文件内依次按顺序编号):
  (1)毕业证、(2)二代有效身份证(正反面)、(3)报到证、(4)《成安县教师公开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插入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详见附件4参考样本,需本人注册后下载)、(6)教师资格证。
  5.报名材料(1)-(5)(接收邮箱casyzp@163.com);(6)教师资格证(接收邮箱155137225@qq.com)。
  6.报名者所填报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与实际不符情况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
  (二)网上初审
  根据考生个人报名信息及上传扫描证件进行审核,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现场确认
  初审结果及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视疫情情况将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发布。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以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和县人社局公告屏公告为准。
  (四)测评环节
  1.测评时间、测评地点详见准考证。
  2.根据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依据应聘岗位进行分组,应聘同一科目岗位的考生分在同组、同场测评。如有报考同一岗位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考生,在组织测评前加试,依据加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采用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测评。蛇形分组分招聘名额情况提前发布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加试成绩不计入测评成绩。
  3.测评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法,即对评委打出的分数,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其余分数的平均分即为测评人员的测评成绩。
  4.测评采取试讲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测评主要考察考生学科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语言表达能力。试讲课程及课程内容提前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公布,同一岗位试讲内容相同。试讲满分为100分。试讲当天不安排现场备课,应聘者按随机抽取试讲顺序进行,试讲成绩当场公布。本次选聘测评成绩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5.依据测评成绩,根据选聘计划,各岗位按照选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依据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测评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然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选聘小组研究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6.测评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公布(www.chengan.gov.cn)。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个人档案、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三龄两历一身份”情况,并对报考条件进行复审。
  因未按时参加体检或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考生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照同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考察结果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公布。
(六)公示
  测评、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成安县人民政府网(www.cheng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学校、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报请县政府批准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测评、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进入公示环节后,出现考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4.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测评、体检和考察等。
  5.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信息发布均以成安县人民政府网为准,考生需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若因个人原因造成的缺考等行为,均由本人承担。
  7.成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hengan.gov.cn)
  8.本次公开选聘的各个环节由监察部门派员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
  0310-7256065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10-7289236 成安县教育体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
  0310-7289106 成安县监察委
 

附件1 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zip 下载

附件1:本科学历选聘范围高校及科研院所名单
附件2:成安县公开选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岗位信息表及岗位分配明细表
附件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考样本

 
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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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成安县2020选聘高中教师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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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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