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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2020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上海2020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招聘公告

翟广涛现任上海交通大学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电子系图像所教授,长期从事多媒体信号处理和感知信号处理的研究。因研究工作需要,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图像处理、多媒体信号处理、计算机视觉等方向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若干名,欢迎感兴趣的研究人员应聘。

申请条件

1.拥有图像处理、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等相关研究背景;

2. 年龄一般在35岁(含)以下,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3.具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较好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

4.有较好的英文写作和交流能力,在国际主流期刊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

岗位职责

1. 从事图像处理、人工智能、虚拟现实、医学影像处理等领域的研究,发表高水平论文,申请发明专利;

2. 协助导师承担学术研究、项目申报和学生培养等工作。

岗位待遇

1. 享受国家、学校规定的薪金和博士后公寓待遇。具体参见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的有关规定(http://postd.sjtu.edu.cn);

2.合作导师根据博士后人员的工作情况和科研产出发放奖励性津贴;

3. 提供必要的办公、科研与实验条件;

4. 支持博士后在站期间申报国家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NSFC青年项目、国家博士后基金、上海市超级博士后等国家和省市级博士后人才项目和研究项目,获资助者就高享受相关待遇;

5. 按照上海市和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管理政策办理有关落户事宜,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等福利待遇;博士后出站留上海工作,配偶及子女可随迁落户。

6. 特别优秀者在博士后聘期结束后可以优先申请上海交通大学教职岗位。

四、应聘方式

(1)将详细的个人简历(包括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研究成果及联系方式)和推荐信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标题注明“博士后应聘+本人姓名+毕业院校”;

(2)对初审合格者研究团队将通知其面试;

联系人:朱老师,邮箱:zhuwenhan823@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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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省晋城市陵川县2026年第一批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6〕2号)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26年度第一批全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已毕业人员

1. 户籍在陵川县的社会人员。

2. 持有陵川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 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陵川县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可在户籍或学校所在地使用已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本省普通高校其他在读学生毕业前最后一个学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

(三)在陵川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以上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或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均可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非师范类毕业生应具备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应当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纳入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当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四)普通话条件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以取得证书为准。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但部分证书上标注了证书有效期的,以标注时效为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在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医院或三甲医院体检。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和《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2005〕19号)执行,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无犯罪记录情况及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

具体认定流程见《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四、时间安排

(一)申请人网上注册申报时间

第一批:2026年3月30日8:00至4月10日17:00。

(注意事项:申请人须在网上注册申报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后无法进行补报。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等,熟悉需准备的材料和系统填报步骤,预留充足的填报时间。申请人也可访问网站上的“常见问题”栏目,获取常见问题的解决方案,以更好地应对申请过程中的各种情况。

1.登录渠道:申请人需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须认真阅读确认点的注意事项。“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流程:用户需要先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在首页中找到“网上办事”栏目,随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版块中的“在线办理”,按照系统的要求进行后续操作。

2.“考试形式”选择:参加统考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申请人选择“国家统一考试”;参加师范生免试认定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

3.“是否在校生”选择:最后一学期且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应选择“在读应届毕业生”;非应届在读研究生,应选择“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并补充已经获得的本科学历信息;用已获得的学历进行申报的社会人员,请选择“非在读人员”。)

(二)体检时间

申请人在完成网报后持贴有与认定网报同版照片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需A4纸双面打印)在现场确认前到陵川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体检,咨询电话:0356-6209035。

注意: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三)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批:2026年4月13日至4月17日(早9:00—晚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二楼社会事务窗口。

(四)申请认定、现场确认及材料审核注意事项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山西省相关规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行政审批部门认定。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须选择认定机构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确认。具体确认时间和确认地点报名时可在完成报名后点击“注意事项”查看。

3.《个人承诺书》请根据系统要求扫码签字。

4.申请人可在现场确认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报名信息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或“材料待完善”时,申请人可对信息进行修改。其余状态,不可修改。

(五)证书发放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提供证照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邮寄地址。申请人确需自取的,领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教师资格证》的时间和地点,请及时关注陵川政务服务公众号发布的领取通知。

五、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一)基本信息材料

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原件。

(二)申请人所属人员范围材料

1.户籍在陵川县的已毕业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2.持有陵川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已毕业人员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籍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出具户口簿(本人页)原件。

4.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由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属于该驻晋部队。

(三)学历条件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就读于成人教育(自学考试、电大、夜大、函授)、网络教育的人员须毕业并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历。

(四)考试条件材料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系统比对核验,无需现场提交。

(五)普通话条件材料

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核验成功的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的,需现场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核验成功的可不提交。

(六)身体条件材料

明确标注“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的《山西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大陆)申请人需本人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山西户籍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方式:微信搜索“山西公安”公众号,点击【民生警务】,进入一网通页面,在【个人业务】界面点击【无犯罪记录证明】,按步骤申办,核验成功后打印即可。非山西户籍申请人请咨询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山西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出具。

(八)其他材料

1.个人近期白底免冠无头饰正面一寸证件照片1张(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版),背面注明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时使用。

2.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人在以上任何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照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六、其他须知事项

1.申请人每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认定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2.禁止委托学校或任何机构代替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者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和现场确认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附件:附件1.山西省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2.山西省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流程图

陵川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6年3月23日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6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为做好金湾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户籍在金湾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金湾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金湾区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金湾区区域内居住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可查询或认证为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

  2026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4 月 10 日 9:00 至 4 月 20 日 17:30。

  第二阶段:6 月 15 日 9:00 至 6 月 24 日 17:30。

  (一)注册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上传的照片须与体检表上粘贴的和带去现场审核的照片一致。

  (二)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1.现场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时间为2026年4月21日至4月28日(早上9:00-12:0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休息)。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由本人带齐申请材料到相应的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时间另行通知

  2.现场审核地点: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A2栋五楼综合服务1厅综合接办窗口,联系电话:0756-6316702。

   四、现场审核材料

  (一)身份证明

  1.金湾区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金湾区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金湾区区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 驻粤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 普通话证书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金湾区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金湾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为珠海市金湾中心医院(虹阳路2号),到非指定医院体检将被视为不合格。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1)。《体检表》须粘贴申请人相片,并加盖指定体检医院公章。申请人员在确认具备认定条件后,可提早安排体检,至少要预留两天时间领取体检报告。温馨提醒:体检需空腹进行,具体信息请关注医院公众号的相关体检信息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

  (六)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粘贴照片统一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证书粘贴照片一张,背面用正楷写上姓名、认定类别及学科。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启用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通知》(教资字〔2019〕5号)规定,在认定审核通过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认定机构下载后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一份交给申请人,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另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

  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学历证书到确认点领取。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 “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 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五)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和金湾区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756-7799718。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珠海市金湾区教育局

2026年3月25日

四川省凉山州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要求,结合我州实际要求,现将我州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的,可在我州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

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 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

升本学生)在凉山州的中国公民。

2.驻凉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

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

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

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

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

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

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

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

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

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注意:“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 1 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 2 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具体要求参看各县(市)认定机构发布的工作通知。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各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具体要求参看各认定机构发布的工作通知。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

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 14 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

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

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

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机构

(一)我机构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二)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向户口所在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学校所在地、部队所在地的县(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 1)。

(三)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注意:申请人需根据自己申请的相应资格种类查看相应的县(市)级别的认定机构发布的公告。

四、认定流程

(一)流程时间表

第一批次网上申报(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体检(4月20日至5月13日)→现场确认(5月14日至5月21日)→发证(7月中旬);

第二批次网上申报(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体检(6月13日至6月24日)→现场确认(6月25日至7月6日)→发证(8月中旬)

注意:“现场确认”时间、“认定”时间以及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时间由各县(市)认定机构自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请及时关注当地发布的相关信息。

(二)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 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撤销认定,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三)体检要求

1.体检医院:凉山州第一人民医院(西昌市文汇东路60号)。

2.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4月20日至5月13日,上午10点前(周末不休)。

第二批次:6月13日至6月24日,上午10点前(周末不休)。

3.相关准备: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

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和《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新)。

(四)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并体检后,请带上以下材料到凉山州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发展科进行现场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 大陆高校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 www.chsi.com.cn 在线申请);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

4.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5.其他身份证明

(1)社会人员:户口本或居住证。

①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携带户口本原件;

②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携带居住证原件。  

(2)已经具有本科学历的在凉在读研究生:携带注册信息完

备的学生证或其他由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3)驻凉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携带所属部队或单位出

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

(4)在凉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携带港澳居民来往内

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5)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含专升本)

的 202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注册信息完备的学生证或其他由

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第一次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一般社会人员(已毕业人员)和在户籍所在地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至5月21日(逾期不再受理);

第二次批次现场确认时间:一般社会人员(已毕业人员)和在户籍所在地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应届毕业生现场确认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至7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现场确认地点:凉山州教师发展中心三楼303室(西昌市文汇北路96号)教师发展科。

特别注意:申请人需根据认定机构安排,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按所选认定机构要求的时间、地点进行材料确认。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应及时查询报名信息,查看“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机构留言,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在指定网上平台进行

网上报名,及时关注官网公告、认定状态和通知,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我机构将无法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请申请人按照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提交材料应真实有效,能清晰看见提交材料内容。

(三)申请人上传材料有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

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

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 30 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

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将在官

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官网信息。

附件1:凉山州教师资格认定联系方式(2).xlsx

附件2 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3月24日

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川教资〔2026〕3号)文件精神,现将恩阳区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恩阳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恩阳行政辖区内的中国公民。

(二)驻恩阳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权限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局受理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特别提示: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认定,网上报名过程中考试类型选择“统考”;以《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参加认定,网上报名过程中考试类型选择“免试认定”。)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1.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2.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各认定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准入查询。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凡在恩阳区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恩阳区教育科技局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四、认定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8:00-5月6日18: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8:00-6月18日18:00;

下半年:9月14日8:00-10月15日18:00。

2.申报网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个人账号(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特别提示:教师资格认定采取“全程网办”,不再线下提交资料,申请人须提前准备网上确认环节所需材料并按要求上传,否则无法完成报名。)

3.签署个人承诺: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二)体检

申请者需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交体检医院核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2张(一张用于体检表另一张背面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码交体检中心),在网上报名前先到巴中市恩阳区四川友好医院(巴中市恩阳区义阳山路北段1号)领取《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自行用A4纸双面打印附件2)进行体检。

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并上传报名系统。

(特别提示: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原体检标准,使用附件1(旧)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新体检标准,使用附件2(新)体检表。体检结论有效期6个月。)

(三)网上确认

确认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30日9:00-5月8日17:00。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2日9:00-6月19日17:00。

下半年:9月15日9:00-10月16日17:00。

确认内容:

1.普通话证明材料

普通话信息通过系统比对核验无需提交证明材料。无法通过系统直接比对核验的,在“普通话证明材料”提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

通过系统比对核验的无需提交学历及学籍证明材料。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系统无法直接比对核验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照电子版(需与体检使用照片一致)。请严格按报名系统要求格式上传,确保显示正常、清晰。

4.身份证明

上传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5.体检材料

上传《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或《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时应确保每页完整,签字盖章清晰。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需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照片处未加盖医院鲜章等在网上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体检报告需在网上报名时上传至指定位置,纸制体检报告由本人保存。

6.其他(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家庭户口本上传户主页和个人页,户主页和个人页需扫描在同一页面。集体户口上传个人主页。

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上传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个人信息和现居住信息需扫描在同一页面。

驻恩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提交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兵证(士官证、军官证)。

在我区居住的港澳居民、台湾居民需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提示:已完成报名的申请人在确认期间应随时登录系统查看确认情况。符合认定条件者,系统状态会显示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通过”;若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有关要求,应根据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留言”或电话告知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错过材料修改或补充时间将不予认定,责任自负。网上确认通过,申请人系统状态为“待认定审批”。)

五、证书领取

(一)上半年证书领取时间:2026年8月;下半年证书领取时间:2026年12月。

(二)领证地点

证书获取方式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恩阳区市民之家四楼A区10号窗口领取。

证书获取方式选择“邮寄”的申请人请在网报时详细准确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邮寄失败,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要按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明确认定机构,按照该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请、体检、网上确认等事项。

(二)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在认定过程中,我局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下列人员将不予认定:

1.有犯罪记录的;

2.因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的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犯罪行为被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3.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猥亵行为被行政处罚的。

(六)请申请人合理安排,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确认。

咨询电话:0827—3369520。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旧).docx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新).docx

巴中市恩阳区教育科技局

2026年3月26日

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市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射洪市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次进行。上半年认定工作时间为3月27日至7月23日,下半年认定工作时间为9月14日至12月24日,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6届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射洪市的中国公民。

(二)驻射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注意:“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条件

取得相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注意:请申请人自行下载附件1或附件2,贴好照片到认定机构指定或认可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完成体检(具体医院请务必查看报名网页“注意事项”中相关信息)。

(六)准入查询

认定过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机构

遂宁市教育局:负责受理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在遂宁市辖区内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射洪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负责受理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在射洪市辖区内的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申请。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7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日8:00至6月18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6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下半年:9月14日8:00至10月15日18:00。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

3.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申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报名,过期无法补报。网上报名流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进入,注册,登录,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网上申报的“现场确认点”选择。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在射洪市的,请选择射洪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遂宁市教育局”。

(3)报名成功人员注意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和有关体检的安排,准备现场确认需要的相应材料,以上信息可在网上申报系统或者当地认定机构发的通知公告里进行查询。

4.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线签署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

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现场确认

申报者需按要求按时将材料呈报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将对申报者提供的各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对材料不齐,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当场告知不符合条件的原因并退回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报送申请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1.现场确认机构、时间、地点、类别

现场确认机构:射洪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现场确认时间上半年第一批次:5月18日-20日,上半年第二批次:7月6日-8日;下半年:11月2日-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现场确认地点:射洪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人民街108号)五楼511办公室;

现场确认类别:幼儿园教师、小学教师和初级中学教师

联系人:徐老师  13629084763   0825-6618090。

2026年教师资格认定QQ群:459110356。

2.申报者现场确认需呈报下列材料

(1)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通过的,大陆高校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市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现场还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时效设置为2个月及以上);取得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同步学历证书信息到系统。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体检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注意:根据《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函〔2026〕57号)规定,新体检办法自2026年4月20日起施行,2026年4月20日前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原体检标准,使用附件1体检表;2026年4月20日及以后报名的申请人员,执行新体检标准,使用附件2体检表);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能验证的现场可不提交,系统无法验证的需现场提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出具测试机构开具的证明);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学段、学科);

(6)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或港澳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驻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及士官证、军官证、士兵证核验原件);

(7)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现场可不提交)。

注:以上材料中,凡需提供原件的,现场核验后当即退还;另请申请人自备档案袋,将除照片外的所有材料复印件按序整理装入档案袋并将附件3《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目录》填写后贴在档案袋表面,以便认定通过后存档。

(三)认定和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的领取方式可以选择自取或邮寄,选择邮寄的申请人在网报时,请详细准确填写收件人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邮寄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注意:认定报名信息中,“是否在校生”选择了“在读应届毕业生”的申请人,认定申报过程中以学籍信息通过教师资格认定,需在认定通过且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后及时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补充学历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补充学历审核通过后即可查询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需关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部队驻地认定机构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按照当地认定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现场或网上确认及体检等事项。网报后务必及时查阅是否网报成功,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如对教师资格认定具体要求有疑问,可咨询认定机构。报名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常见问题”—“使用手册”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四川省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和公告发布渠道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

(三)申请人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和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教师资格认定资料袋封面目录

射洪市行政审批和数据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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