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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泗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省泗阳县2020年公开招聘高中教师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保障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00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招聘单位、岗位及相关要求等详见《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全日制“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海外留学归国研究生。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心,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志愿在泗阳县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5年;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年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详见《岗位简介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的,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社会人员报考的,须在报名前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其他相关政策规定,除本简章另有规定外,均参照《宿迁市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执行。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4)曾被开除公职、党籍、团籍、高等教育学籍的;
  (5)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不满5年的;
  (6)受到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降低岗位等级等处分不满3年的,或受处分期间未满的;
  (7)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度或2019年度考核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或2018年、2019年年度考核均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等次的;
  (8)考生被认定存在“较重失信行为”未满3年的,或“严重失信行为”未满5年的;
  (9)考生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自2018年1月1日起,考生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存在的各种违纪违规(含不诚信)行为,按规定记入全国统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或长期记录,并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家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招聘程序
  1.发布信息。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iyang.gov.cn)和相关高校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2.报名与审核。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在南京市设招聘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报名时间为4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为南京金陵之星大酒店(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69号),联系人:陶老师,联系电话:18360251818。
  考生报名需要携带如下材料:
  ①社会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书面承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报名表》(附件2)、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核盖章的在校成绩单)、教师资格证书(参加教师资格认定证明或书面承诺)、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简章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务必诚信报名,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等,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无法通知、联系到考生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组织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形式为演课,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排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考试确定),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对象,现场签订就业协议。
  4.组织体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招聘学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2020版)执行,考察对象个人信用情况、违法犯罪记录情况纳入考察范围。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聘用。
  6.网上公示。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泗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
  7.办理手续。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公示期间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和入编手续。拟聘用人员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凭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应届生)、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到泗阳县教育局办理有关手续,对提供材料不全、逾期未报到或档案未转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办理手续。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各种协议,存在纠纷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在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在本岗位面试考生中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录用原则,教师领导小组由分管县领导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以及招聘学校等单位为成员,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聘用人员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及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泗阳县委组织部:0527—85236668。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27—85271823。
  泗阳县教育局:0527—80833037。
  泗阳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0527—80833018。
  附件:1.江苏省泗阳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岗位简介表.xls
     2.江苏省泗阳县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 .doc

中共泗阳县委组织部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泗阳县教育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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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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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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