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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20农业职业学院招聘1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北京2020农业职业学院招聘13人公告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是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学校,是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北京市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2019年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A档)。学院坚持“立足首都,面向全国,服务‘三农’”的办学宗旨,主动适应首都城市战略定位、京津冀协同发展、城乡一体化和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振兴提供有效的人才支撑、科研支持与社会服务,拥有全日制在校生及学院所属北京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学生8000余人,学院正在着力推进国际化、社会化、一体化、集约化、信息化、法制化建设,促进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向特色鲜明、世界一流的高等职业院校全力迈进。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招聘岗位数量详见《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高层次技能人才计划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北京农业职业学院2020年度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

(一)高层次技能人才的基本条件

1.需符合教师招聘的基本条件。

2.博士研究生。

3.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须符合北京市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规定。

具体报名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身体健康,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教育工作岗位要求。

2.35周岁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北京市户籍。

4.应聘相关专业教师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具有3年以上行企工作经历,获得过国家级荣誉(专业类)或主持过国家级课题等可放宽至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附件3。

(三)辅导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心理素质好。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专业,以及与我院开办专业相关专业。

4.应为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并具有从事学生(学历教育)管理工作经历(须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或在大学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须由学校学生处、团委等部门或院系出具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其中,30周岁指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北京市户籍。身体健康、身体心理素质符合教育工作者岗位要求。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7.根据教发〔2002〕6号、教社政〔2004〕6号、教社政厅〔2005〕4号等文件要求,辅导员工作期间要入住学生公寓。

(四)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热爱高校管理和服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心理素质好。

3.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北京市户籍。

5.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3。

三、招聘程序

所有岗位非北京生源应届优秀博士毕业生且符合专业、年龄、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均可报名。非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北京市引进接收有关条件,须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批准(博士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1个岗位。个人通过学院网站公告下载报名表(附件4,一式两份),与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本人于指定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学院官网等各类招聘公告补充通知)到学校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简历筛选,审核通过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准予参加考试考核。提交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查验后退还,复印件不退还。报名者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个人详细简历一份,包括通讯地址、邮编、电话、Email地址、教育及工作经历(从高中填起,不能中断)等。

2.本科和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材料;具有3年以上行企工作经历需提供相关证明。

3.专业技术职务和职业资格证书。

4.近五年代表性科研学术成果(发表的论文、著作原件及封面、版权页复印件)。

5.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及本人页,首页注明:“用于证明***确为北京市户籍,身份证为***”,均盖章)。

6.有关获奖证书。

报名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稻田南里5号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行政楼130房间和131房间。

(二)考试考核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考核具体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考核包括笔试、试讲答辩、面试和综合评价。学院组成公开招聘考试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和评价工作。

1.笔试

组织应聘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参加学院组织的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考试不指定参考书,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合格者(60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1:5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试讲答辩人员和面试人员名单(若不足规定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

2.试讲、答辩和面试

组织应聘高层次技能人才、教师岗位人员进行试讲和答辩,成绩按100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试讲内容由学院提前指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和专业技术(实操)基本能力,答辩内容主要涉及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知识及岗位需要的相关知识,试讲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组织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人员进行面试,进一步考察应聘人员的素质能力和岗位适应程度。成绩按100分计算,须达到60分及以上。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中,教师、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辅导员和管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试讲和答辩、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方法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

(三)确定拟聘人选

各岗位总成绩60分及以上者,根据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初步确定拟聘人选。

(四)综合考核

考核内容为拟聘对象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表现,以及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等情况。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的,不予聘用。

(五)身体检查

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确定拟聘人选

学院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七)公示招聘结果

学院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校园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学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到手续的,聘用资格自动失效。

四、有关规定

(一)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标准,其中高层次技能人才福利待遇面谈,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并给予成长及项目资助资金支持。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和不如实说明情况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如因考核、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录,补录时须按规定在考试成绩合格的同岗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考核、体检、公示。

(四)本次聘用的应届毕业生实行见习期制度,见习期待遇按照北京市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见习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专任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张老师 王老师89909087

辅导员、管理人员招聘:王老师 吕老师89909089

本公告由北京农业职业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因疫情防控,现场报名、笔试、试讲答辩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详见学院官网等各类招聘公告补充通知。

 

1.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技能人才计划表.xlsx

2.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xlsx

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辅导员及管理人员计划表.xlsx

4.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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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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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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