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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齐齐哈尔大学2020招聘17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齐齐哈尔大学2020招聘172人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黑办发[2006]32号)、《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黑人社发[2011]68号)、《进一步做好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32号)和《关于全面下放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权限的通知》(黑人社发[2015]66号)等文件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2020年上半年我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内容详见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

  二、招聘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三、招聘计划

  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具体详见《齐齐哈尔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附件1)。

  四、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

  (二)具有招聘岗位工作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三)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或重大疾病,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五)应聘条件

  1.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博士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本、硕、博专业相同或相近。

  2.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硕士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二表B、三表)、专升本生),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为学术型硕士。“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优先;应聘师范类专业教学科研岗位人员,具有师范专业教育背景优先。

  3.应聘公寓辅导员岗位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研究生,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且毕业院校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不含联合办学(二表B、三表)、专升本生),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且为中共党员。

  4.应聘管理岗位、教学辅助岗位(合同制编外岗位)硕士要求为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毕业,第一学历必须为全日制统招本科。

  (六)应聘的硕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才经学校研究后年龄可适当放宽。

  (七)应聘的硕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博士研究生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报名岗位要求的学位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应聘人员须在现场确认时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留学归国证明。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受行政处罚劳动教养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五、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4月8日9:00至2020年5月7日9:00。博士研究生不受报名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通过网上报名,登录http://fdy.qqhru.edu.cn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牢记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博士研究生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报名,需将个人详细简历及相关证件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65649444@qq.com(邮件主题标明为“姓名+应聘学院+岗位名称+所学专业”)。

  (二)资格审查

  考生可在2020年4月8日11:00至2020年5月7日11: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当前报名岗位,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与招聘单位联系。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及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缩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对于急需紧缺的岗位,经学校研究批准后,方可进入考试程序。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报名须知》,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3.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

  (四)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2.确认提供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一份。

  (2)本科、硕士、博士(已毕业)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能够按期获得学历、学位的证明。

  (3)报考博士岗位人员需提供本人就业协议书。

  (4)报考教学科研硕士及以上岗位、公寓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高考录取三联单)复印件(可在本科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招生、教务部门查询,仅复印本人所在页即可),必须复印完整清晰并加盖公章。

  (5)报考公寓辅导员岗位人员需提供其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6)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7)现已参加工作的应聘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同意其参加应聘我校所招聘岗位,并且应聘成功同意协助办理调转手续的证明材料(或与原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8)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人员需提供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对于不能按时提供确认要求材料、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应聘者,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

  六、考试

  硕士研究生人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博士研究生人员只进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必需的职业素质、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公示3个工作日。

  笔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分别采取试讲、专业问答、学术报告、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博士面试时间及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http://www.qqhru.edu.cn/)“人才招聘”栏另行通知或电话通知。

  硕士面试时间待笔试结束后登陆齐齐哈尔大学主页查看面试公告。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应聘硕士及以上岗位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应聘博士岗位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

  注:总成绩折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若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硕士及以上人员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博士人员加试一题并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考试合格后,学校统一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含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如有体检(含心理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学校在符合录用标准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核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录取人员,学校将在齐齐哈尔大学主页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相关待遇

  (一)高层次人才

  相关待遇详见《齐齐哈尔大学高层次及优秀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附件2)

  (二)博士毕业生

  1.优秀博士

  优秀博士认定条件参照《齐齐哈尔大学青年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条件(试行)》(附件3)中“第三条”,并经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认定。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6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63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安家费不低于30万元;

  (2)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

  (5)经学校研究后,可直接聘为副教授七级岗位或教授四级岗位,聘期3年;

  (6)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7)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2.博士

  六年聘期内给予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0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48万元的优厚待遇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其中:

  (1)安家费不低于15万元;

  (2)可连续享受六年生活补贴不低于3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8万元;

  (3)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5万元,社会科学类不低于3万元;

  (4)可连续享受高学历人才奖励不低于2万元/年,六年不低于12万元;

  (5)若为已婚博士,学校可提供过渡房,期限3年;

  (6)根据实际帮助协调解决配偶工作问题。

  十一、几点说明

  1.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服务期为6年。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报到手续时,需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的学历认证书、留学归国证明)、复印件1份及人事档案(合同制编外人员不接收档案);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报到证原件,不能提供以上材料或自接到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未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4.对于弄虚作假者,学校将随时予以解聘。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452)2738728

  监督电话:(0452)2738169(齐齐哈尔大学纪检监察处)

  网址:http://www.qqhru.edu.cn/,电子信箱:65649444@qq.com

  地址:齐齐哈尔市文化大街42号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邮编:161006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齐齐哈尔大学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xls

  附件2:《齐齐哈尔大学高层次及优秀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修订)》.doc

  附件3:《齐齐哈尔大学青年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直聘暂行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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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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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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