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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1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珠海市香洲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120人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区分别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广州华南师范大学设立考点,公开招聘12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珠海市香洲区简介
  香洲区是珠海市主城区,东与香港隔海相望,南与澳门陆路相连,是港珠澳大桥在珠海的落脚点,到香港仅需半小时车程,与澳门通过中国第一大陆路口岸——拱北口岸陆路相接,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区,珠中江经济圈的桥头堡,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交通和科技中心。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港珠澳大桥建成通车等国家战略布局在珠海落地,香洲历史性地站在了粤港澳大湾区的中心连接点,成为了粤港澳大湾区创新高地、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重要支点。考生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或查看珠海香洲宣传片(见附件4)具体了解。
  二、招聘对象、地点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应届毕业生);
  2.全国已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2018、2019届毕业生,及符合粤教毕〔2019〕3号文件(见附件6)规定的广东省就业择业期内的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两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五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期限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以下简称择业毕业生);
  3.2018、2019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4.2008年9月前至今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或人事关系在珠海市且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地点
  本次招聘在全国划分两个片区,分别在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和广州华南师范大学设置考点。考生只能在一个考点参加考试。考点及考生安排见下表:

考点 考点涵盖片区 考点安排及说明
华中师范大学 除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外的国内其他地区  
1.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全日制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毕业生),按照毕业院校所在片区对应的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2.2008年9月前至今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条件),只能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3.2018、2019年取得国外(境外)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只能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4.在华中师范大学考点未开考的学科,全国各地院校毕业生均可在华南师范大学考点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福建省

 
  (三)待遇
  全区共招聘120名公办中小学教师,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未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4)不讲诚信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发布公告之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1.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特别提示详见《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2.报考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职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如报考小学职位需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中学职位需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2020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对期限前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关系。
  3.考生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招聘岗位参照《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
  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0年1月20日09:00时起截止2020年2月18日17:00时。
  2.网上报名进入方式有三种途径:一是直接登录http://120.79.88.174:8089进行报名;二是关注香洲教育公众号,点击“资讯互动”,进入“教师招聘”栏目进行报名;三是登录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报名(香洲区人民政府网站——信息公开——通知公告——教育局)。
  报名成功后请及时打印《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报名表》)。
  3.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须按院校所在省份片区报一个岗位。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表》提交成功后,即视为考生已承诺所填信息真实无误。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后,考生本人需携带网上报名打印的《报名表》(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上,并在“承诺人签名”处签名)进行现场确认。
  (三)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四)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中小学音乐、体育(含足球专项)、美术岗位,按y=6x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其余岗位,按以下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
  无标题.jpg
  其中:y代表该岗位进入资格审核人数,x代表该岗位招聘人数。
  若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y值,则所有笔试合格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若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审核考生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须本人携带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时参加资格审核。其中,复印件按以下顺序装订:
  ①《报名表》;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③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④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学业成绩单(报考广州06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供院校出具的“足球专项”证明);
  ⑤盖有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⑥学历、学位证书(如报考者为研究生的,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                                 
  ⑦教师资格证;
  ⑧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⑨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⑩代课合同书(2008年9月至今连续);
  ⑪代课证明(由所在学校校长、教务处主任签名后加盖学校及主管部门公章);
  ⑫珠海市内人事关系托管证明。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项。
  择业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⑨项。
  2008年9月前至今在岗的珠海市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⑥⑦⑩⑪⑫项。
  3.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资格审核合格者进入面试。考生未能在指定的时间到达资格审核地点接受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仪态仪表、板书能力、逻辑思维能力、教学方法与教学效果等教师综合素质,报考体育、音乐、美术的考生还须测试专业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六)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合格线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现场公布综合成绩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七)签约
  入围体检人员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不愿意现场签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如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结果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八)审档
  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在体检工作开始前审阅入围体检人员档案,如档案审核情况与考生本人填报的《报名表》信息不相符,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不作任何补偿。
  (九)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十)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举报信息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于2020年8月办理接收、聘用等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十二)递补聘用
  在资格审核、签约、审档、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五、时间、地点安排

考点 现场确认
时间
现场确认地点 笔试时间(初定) 资格审核时间(初定) 面试时间(初定)  
笔试、资格审核及面试地点
武汉 2月21日
上午09:00—11:30
下午14:30—16:30
华中师范大学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2月23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告)
2月26日 2月27日 华中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广州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南面广场 3月7日 3月8日 华南师范大学(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公告网址: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请密切关注各阶段公告。

 
  六、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予以解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考生在考试、体检或者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
  4.2020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学历、学位的;
  5.2020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接收手续的;
  6.不服从组织调配的;
  7.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二)未尽事宜,由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11503(香洲区教育局),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516832(香洲区委组织部)。香洲区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520号,邮编:519000,香洲区委组织部地址:珠海市香洲区翠景路99号行政中心5楼,邮编:519000。
     附件:1.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武汉、广东 考点)
      2.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3.2020年春季香洲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问题解答
      4.珠海香洲宣传片
      5.报名系统入口
      6.粤教毕〔2019〕3号文件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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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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