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珠海市香洲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调整招考地点-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珠海市香洲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调整招考地点

  根据《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我区此次招聘在全国设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广州华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因工作安排需要,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决定取消武汉考点,将武汉考点的招聘学科及人数与广州考点的招聘学科及人数合并,统一在广州考点进行招聘(调整后招聘学科及人数见附件)。

  考点调整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调整考点相关信息,无需考生自己修改信息。已经报考武汉考点各学科的考生,参加现场确认的地点,由原定的“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调整为“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南面广场”,时间不变(即2020年2月21日)。

  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其他具体事项将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及时查看。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考点各学科招聘岗位及人数(调整后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根据《2020年春季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告》,我区此次招聘在全国设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广州华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因工作安排需要,经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现决定取消武汉考点,将武汉考点的招聘学科及人数与广州考点的招聘学科及人数合并,统一在广州考点进行招聘(调整后招聘学科及人数见附件)。

  考点调整后,报名系统将自动调整考点相关信息,无需考生自己修改信息。已经报考武汉考点各学科的考生,参加现场确认的地点,由原定的“华中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调整为“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行政楼南面广场”,时间不变(即2020年2月21日)。

  笔试、资格审核、面试等其他具体事项将在香洲区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hxz.gov.cn/)公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及时查看。对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考点各学科招聘岗位及人数(调整后

                               珠海市香洲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22日   

更多信息、学习交流欢迎加入
全国教师编制考试交流662468502浙江教师资格考试②群

珠海市香洲区2020招聘中小学教师调整招考地点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2024年招聘小学科学教师(非事业)

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因学校工作需要,现急需招聘小学科学教师(非事业)1名,应聘条件如下:

1.身体健康,40周岁以下;

2.专业对口,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

3.有相关教学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有意向应聘人员请将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等相关简历资料发至邮箱:23513076@qq.com联系人:王老师

杭州市保俶塔实验学校

2024年5月17日

浙江杭州市崇文实验学校教育集团2024年编外教师招聘公告
杭州市崇文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坐落在美丽的钱塘江两岸,秉承1599年崇文书院的历史文脉,以“新班级教育”为特色,以“崇文尚德”为校训,以“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为办学定位,致力于打造成集前沿学校建筑、教育理念、教育技术与管理制度为一体的现代教育集团。因2024年学校工作的需要,集团下属杭州市崇文实验学校、杭州市崇文未来学校公开向社会招聘编外教师若干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教师、数学教师、英语教师、科学教师、美术教师、音乐教师、体育教师、信息技术教师、办公室工作人员(以上岗位均为非事业编制)

二、招聘对象

1.应届毕业生 2.在职教师

三、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认同学校的办学理念和价值追求。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专任教师要求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水平证书。办公室工作人员要求热爱教育研究,有研究热情和学术研究背景。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办公室工作人员以青年人为主。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提交的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文件名请注明“岗位名称+姓名”。

报名提交材料:①报名表(扫二维码领取) ②学历、学位证书(照片) ③教师资格证(照片)

报名邮箱:

cwwlxx@163.com

联系电话:0571-86568202

13819110078 (高老师)

五、录取方式

报名材料经学校初审后,以电话方式通知报名者到学校参加相关考核,择优录取。

六、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要求和规定,录用后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薪资待遇面议。

杭州市崇文实验学校教育集团

2024年5月

 

杭州市崇文未来学校编外教师招聘报名表.doc

浙江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5月提前批直接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杭州江南实验学校等14家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直接考核招聘事业编制教师47名。根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滨江区《关于区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人才的实施意见》(区办[2016] 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岗位

本次招聘被录用人员均列入事业编制。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条件及其它情况详见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提前批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24.05)》。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以下两类人员:

(一)在职教师

1.符合下列条件且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不含培训学校等机构)的在职教师:

(1)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50周岁以内(1973年5月1日后出生)的名校长、省级功勋教师或省级特级教师;

(2)纳入杭州市D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8年5月1日后出生)的高层次人才(含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获得者);

(3)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取得地市级及以上综合荣誉、年龄在45周岁以内(1978年5月1日后出生)的优秀教师;

(4)获得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省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奖项,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3年5月1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2.符合下列条件且实际工作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或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在职在编教师:

(1)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40周岁以内(1983年5月1日后出生)的浙江省范围内教师;

(2)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8年5月1日后出生)的杭州市范围内教师。

(二)2024届应届毕业生

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师范专业或与岗位相关专业毕业生。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公)费师范生。

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年龄在35岁(1988年5月1日后出生)以内。

(四)在职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要求如下:

1.2024届本科生要求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4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3.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同上)。

四、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2日8:00—5月29日17:00。应聘人员点击以下网址报名:(https://bjjy.edu88.com/oa/open/recruitmentTea/recruitmentApply.action)。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可在此网址通过身份证号查询审批结果,或者拨打招聘单位电话咨询。

注意事项:

1.报名只通过网站报名,不通过邮箱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只限报一所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3.部分招聘单位在审批结果中要求报考人员提供其他材料的须及时上传到指定邮箱,要求上传但未上传则视同不符合招聘条件。

五、考核办法

(一) 初选

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料审核,符合报名条件人员超过招考数3倍的,招聘单位可通过报名资料量化考评、笔试、现场问答或上传视频等形式进行初选,初选方案由招聘单位制定,按照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符合报名条件人数不超过3倍的,报名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二) 面试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进入面试对象须提交报名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由招聘单位进行材料真实性审查。

在职教师报名须出具经原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六、考察和体检

考察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费用自理。考生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的,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人事聘用关系。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面试考核、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滨江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hhtz.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放弃岗位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一)逾期不能报到。

(二)经查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三)不能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的。

(四)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国人员及中外合作大学毕业生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何老师,89520741;周老师,89520743(工作日)。

附件: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提前批直接考核招聘计划表(2024.05).xls

附件2: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报名所需材料清单.doc

附件3: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4: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考核招聘教师亲属关系申报表.doc

杭州高新区(滨江)教育局

2024年5月21日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直属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进校园公开招聘一批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充实教师队伍。为扎实高效做好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师德师风与业务实绩并重原则;

(三)坚持编制管理、空岗招聘、资格准入原则;

(四)坚持学科配套、结构合理和德才兼备原则。

二、岗位需求

计划招聘总数75名。其中,集宁一中招聘25名、北京八中乌兰察布分校招聘35名,集宁师范学院附属实验中学招聘15名。

三、招聘方式

采取进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专业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和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为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本硕专业一致或相近,取得与报名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2.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学科与所报岗位一致。

3.语文教师岗位要求普通话水平等级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学科普通话水平等级在二级乙等及以上。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在编在册教师和带编招聘暂未入编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市教育局网站、相关高校就业网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内蒙古师范大学专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3日至5月23日,截止时间:5月23日下午18:00;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内蒙古师范大学盛乐校区学生事务中心107室;

长春师范大学专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5月28日,截止时间:5月28日下午18:00;报名资格审核地点(另行通知);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必须注明);

(4)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2份(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7)荣誉证书或其它材料原件复印件: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获得奖学金情况、优秀实习生、实习经历等。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或扫描版在报名截至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不得重复发送)wlcbsjyjrsk@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学校+报考学科岗位名称+毕业院校+姓名,逾期不予接收。

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附后;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2024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就读证明或预毕业证明(内容包括学历、专业、预毕业时间等。公费师范生必须注明);

(4)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5)教师资格证扫描件;

(6)普通话等级证书扫描件。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和各招聘学校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对报名人员的年龄、学历、荣誉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面试或考核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反馈报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教师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依次递补。

(三)面试

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重点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采用试讲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同一岗位计划内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范围人选。

根据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总成绩和拟签约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及时通知本人。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因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签约

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进入签约名单的应聘人员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

(七)聘用和待遇

1.拟聘用人员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按有关规定报人社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一经办理聘用手续后,5年内不准调动工作或参加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考录聘用。

2.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待遇,相关标准按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工资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3.聘用后必须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安排,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开展岗位聘用。

(八)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如在202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未在2024年8月31日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咨询电话:18647492767、18647442767、18647462767。

附件:1.2024年乌兰察布市市直教师校园招聘岗位需求表.xlsx

2.校园招聘报名登记表.xlsx

乌兰察布市直属学校“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2日

内蒙古鄂托克旗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全旗教育事业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加强全旗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决定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国通语授课教师。具体事宜如下。

招聘计划及时间

(一)工作单位
鄂托克旗各公办中小学、幼儿园。
 (二)招聘对象
 1.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我旗计划学科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并于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的职位。
2.在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工作累计满一年且仍在岗的临聘人员、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可不受毕业时间限制(但受年龄和学历学位限制)报考专业相符的岗位。(“满一年”指截至报名开始之日工作两个学期,人员名单以各中小学幼儿园提供的证明和工资单复印件为准。)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人员、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和共青团中央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中服务地在内蒙古地区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符合《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解决小教大专班毕业生就业问题的通知》(鄂府办函〔2016〕13号)范围内的2002年及以前招收的未就业中师、小教大专班及体校毕业生(限2002年前为鄂托克旗户籍且现仍为我旗户籍)可以不受年龄、专业限制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且不占所报考岗位数量。
4.其他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聘用在职专任教师可不受毕业时间限制(但受年龄和学历学位限制)报考专业相符的岗位。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三)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共设置32个中小学教师岗位,41个幼儿园教师岗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具体招聘情况调整岗位数量。
(四)招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2024年5月21日-5月26日。
2.资格初审:2024年5月22日-5月27日。
3.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4年5月29日-5月30日
4.笔试时间地点、资格复审、面试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
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不包含第二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详见《岗位招聘表》。“双一流”建设高校及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研究生可以按照本科所学专业应聘。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本科生可以按照辅修专业或第二学位专业应聘。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4年7月31日。
4.应聘人员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至2006年期间出生,月日的起截止时间以实际报名开始之日为准计算)。
5.能在鄂托克旗连续服务5年以上,签订聘用合同中约定最低服务年限5年。
6.持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和普通话等级证,且普通话等级符合学科要求。体育教练员须持有体育教练员资格证。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暂不要求教师资格证,延迟在试用期内提交,试用期结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回国人员);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本人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除外);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应聘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彩色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照片或PDF文件。网络报名地址:http://baoming.amesoft.cn/s/etkq2403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毕业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应聘体育教师人员须提供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重指数BMI测量表,男性体重指数应在17.9-31之间,女性体重指数应在17.2-30之间,超出范围,不予通过。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8.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具体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招聘单位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将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指导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招聘教师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由招聘工作组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报名网站上发布岗位变更公告。被取消开考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
2.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内容按照考察教育综合知识和“教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
4.根据有关规定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1.25分。
5.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6.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7.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笔试结束后,由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划定合格分数线,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招聘岗位数小于等于3的,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如果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3,可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工作由旗教体局和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持附件4《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或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人数按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面试
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成立面试组,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考官7人。面试均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
1.美术、体育教师面试有三项内容,专业水平测试、试讲和答辩。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测试其专业水平,专业水平测试通过的,方可参加试讲和答辩。美术教师测试速写和艺术设计。体育教师测试武术、花样跳绳、健美操、足球、篮球、排球、立定跳远、短跑中的五项。专业水平测试每通过一项计1分,计入面试成绩。试讲占8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2.幼儿园教师面试有三项内容,艺术类才艺测试、试讲和答辩。幼儿园教师应聘人员自行申报“声乐、器乐、舞蹈、绘画”中的一项或多项艺术类才艺,由招聘工作组组织测试,艺术类才艺测试每通过1项计1分,计入面试成绩。艺术类才艺测试必须至少有一项通过,方可参加试讲和答辩。试讲占8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3.其他科目教师面试有两项内容,试讲和答辩。试讲占80%(其中教学设计占10%),答辩占20%。
  试讲,由面试组指定教学内容,应聘人员试讲,面试组评价。答辩,由面试组给出问题,应聘人员回答,面试组评价。每位面试考官分别对每位应聘人员的试讲和答辩进行评价,评价按百分制打分。
4.面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
(六)总成绩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60%+笔试总成绩*40%。
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医院由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指定,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时,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考察
1.审核资料
体检通过的人员填写《鄂托克旗拟聘教师考察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由应聘人员户口或常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有赌博、嫖娼、盗窃等违法行为,是否有过犯罪记录,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不予录用。
(2)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由应聘人员在最高法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截图打印,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如果存在上述行为,不予录用。(查询方法:登陆http://zxgk.court.gov.cn/,依次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输入相关信息查询。)
(3)个人征信报告。由应聘人员自行前往各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查询打印,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征信情况,如果存在信用卡或贷款多次逾期不还或大额借款情况,会要求应聘人员说明情况。如属于恶意借款不还,不予录用。
(4)本人现实表现证明材料。学生由学校出具,社会人员由工作单位或所在村社区出具。通过学校、公司、村社区工作人员的评价,对应聘人员进行一个初步的了解。
(5)个人自传。由应聘人员结合个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读书、实习、参加工作经历,发表文章、获奖情况,爱好和特长等情况写一篇800-2000字的文章,通过自传对应聘人员进行一个大概的了解。
2.查阅档案
(1)学籍资料。主要审查高中以来的学籍资料,一是核对考生身份,看是否存在冒名顶替上大学的情况;二是审查学籍资料是否完整,以便查漏补缺;三是审查是否存在高考移民等行为。
(2)奖惩信息。在校期间的处分情况一般会放入个人档案,如果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政审要求的处分,不予录用。
(3)党员、团员资料。主要审查入党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有无异地入党情况,党员资料是否完整,有没有受过党纪处分等。
(4)确定三龄两历。“三龄”即年龄、党龄、工龄,主要核实考生档案里面各种资料显示的年龄有无较大出入;“两历”指的是学历和工作经历,重点审查学历。
3.教师招聘政审(考察)不合格的情形
一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政审不合格:
(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有抵触行为的;
(2)受过刑事处分的;
(3)受行政处分未解除处分的,受党内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4)有流氓、盗窃、贪污、赌博、诈骗等不法行为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
4.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九)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指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实名反映与本次招聘有关的举报信、电话等,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聘人员截至2024年9月1日未交回毕业证、学位证和人事档案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不同意报考本次招聘(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人员备案。体检、考察合格,且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用人单位依据鄂托克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文件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不低于5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5.确定最低服务期限。聘用合同中须约定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安排岗前培训。新聘用教师进行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单位和岗位工作的能力。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占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按备案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招聘教师试用期间,根据《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转正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将与新招聘教师解除聘用关系,不再聘用。
 (三)招聘的教师符合《鄂托克旗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汇鄂托克”人才科创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旗党发〔2022〕11号)规定的对新引进的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生等相当层次,分别给予1万元/人/月、5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
 (四)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未经同意不得调离鄂托克旗教体系统,否则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且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编制及薪资待遇政策

 (一)本次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占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按备案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招聘教师试用期间,根据《鄂托克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试用期转正考核方案》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将与新招聘教师解除聘用关系,不再聘用。
 (三)招聘的教师符合《鄂托克旗委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汇鄂托克”人才科创若干政策>的通知》(鄂旗党发〔2022〕11号)规定的对新引进的师范专业优秀毕业生,按博士研究生、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院校全日制本科生、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生等相当层次,分别给予1万元/人/月、5000元/人/月、3000元/人/月生活补贴,最长补贴3年。
(四)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五年内(含试用期)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未经同意不得调离鄂托克旗教体系统,否则承担聘用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且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其他事项

(一)在本次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面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宜、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二)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指定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录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因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本次公开招聘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在指定网站上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五)本方案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公开招聘相关规定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0477-6214883(鄂托克旗教育体育局)
(二)监督电话:0477-6214882(鄂托克旗纪委监委派驻鄂旗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鄂托克旗教体系统2024年招聘教师岗位表

2.鄂托克旗2024年招聘教师体重指数BMI测量表(体育教师)

3.鄂托克旗拟聘教师考察表

4.报名登记表

5.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1.docx

附件2、3、4、5.doc

回顶部
回顶部